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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雷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17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的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新雷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
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
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
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其他关联方不
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以前年度延续到报告期的担保情
况如下: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雷能混合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提供的经审批的授信
担保额度为 4,500 万元,实际担保发生额为 1,000 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永
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武汉睿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经审批的授信担
保额度为 500 万元,实际担保发生额为 200 万元。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
外担保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署页)




             刘东                   赵宇                   孙玉玲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