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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雷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1-22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的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新雷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子公司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子公司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可以充分利用独特的区位优

势,拓展海外市场,加快公司国际化发展进程,提升公司在海外市场的品牌影响
力,因此公司子公司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国际业务,
加快公司海外市场拓展和国际化进程,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促进公司可持续
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
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署页)




             刘东                   赵宇                   孙玉玲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