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雷能: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0-01-17  

						证券代码:300593       证券简称:新雷能      公告编号:2020-010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2020 年 1 月 22 日(星期三)

    ●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人数为:106 人

    ●   解除限售股数: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 1,361,920 股(2018

年公司向 106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432,000 股,2019 年公

司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授予股份

数调整为 3,404,800 股,同时此次解除限售比例为 40%),占目前公司

总股本 165,580,800 股的 0.8225%;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1,266,82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165,580,800 股的 0.7651%。

   一、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
其他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8 年 11 月 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

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及其他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18 年 11 月 6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5 日,公司通过

于公司公示栏张贴激励对象名单的方式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

及职位予以公示。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

会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

    (四)2018 年 11 月 21 日,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新雷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

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

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五)2018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

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六)2018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向 106 名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 243.2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首次授予股

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28 日。

    (七)2019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满足解除限售条

件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28 日,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于 2019 年 12 月 28 日届

满,可以进行解除限售安排。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1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件。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不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
 2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件。
       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 2017 年度营业
 3
       以 2017 年业绩为基数,201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收入为 34,622.84 万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15%。(上述营业收入是指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的营业收     元,2018 年度营业收
        入,但不包含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产生的营业收 入为 41,870.73 万元,
        入)                                                  同比增长 20.93%,公
                                                              司达到了业绩指标考
                                                              核条件。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 根 据 董 事会 薪 酬 与 考
        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解 核 委 员 会对 激 励 对 象
        除限售的比例,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 的综合考评,所有激励
        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     对 象 考 评结 果 均 为 优
 4
        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秀,其获授的相应年度
            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 可 解 除 限售 的 限 制 性
        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股 票 可 以全 部 解 除 限
          评价标准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售。
          标准系数     1.0             0.8            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8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四、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

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2020 年 1 月 22 日(星期三)

       2、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 1,361,92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165,580,800 股的 0.8225%;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66,82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165,580,800 股的 0.7651%。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可解除   剩余未解除
                              获授的限制                             可上市流通
                                           限售限制性   限售限制性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股票数量
                                           股票数量     股票数量
                                (股)                                 (股)
                                             (股)      (股)
 杜永生      董事、副总经理    140,000       56,000      84,000        40,000
 王士民      董事、副总经理    140,000       56,000      84,000        40,000
 刘志宇      董事、副总经理    126,000       50,400      75,600        36,500
  李洪          副总经理       126,000       50,400      75,600        34,000
  李强          副总经理       126,000       50,400      75,600        34,000
 王华燕      董秘、财务总监    126,000       50,400      75,600        34,000
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的管理人员、业务和技术骨干    2,620,800    1,048,320    1,572,480    1,048,320
     等人员(100 人)
          合计 106 人         3,404,800    1,361,920    2,042,880    1,266,820

   注:


    (1)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所持有的股份总

数的 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同

时须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2)杜永生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2,265,979股。在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杜永生先生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140,000

股,本次可解除限制性股票数量56,000股。杜永生先生为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其任职期间内每年可转让的本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其

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020年杜永生先生可转让额度为566,495

股,因此本次可实际上市流通股数为40,000股。

    (3)王士民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1,637,690股。在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王士民先生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140,000
股,本次可解除限制性股票数量56,000股。王士民先生为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其任职期间内每年可转让的本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其

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020年王士民先生可转让额度为409,423

股,因此本次可实际上市流通股数为40,000股。

    (4)刘志宇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776,000股。在2018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刘志宇先生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126,000股,

本次可解除限制性股票数量50,400股。刘志宇先生为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其任职期间内每年可转让的本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其所持

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020年刘志宇先生可转让额度为194,000股,

因此本次可实际上市流通股数为36,500股。

    (5)李强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696,000股。在2018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李强先生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126,000股,本

次可解除限制性股票数量50,400股。李强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其任职期间内每年可转让的本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

份总数的25%,2020年李强先生可转让额度为174,000股,因此本次可

实际上市流通股数为34,000股。

    (6)李洪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556,000股。在2018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李洪先生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126,000股,本

次可解除限制性股票数量50,400股。李洪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其任职期间内每年可转让的本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

份总数的25%,2020年李洪先生可转让额度为139,000股,因此本次可

实际上市流通股数为34,000股。
        (7)王华燕女士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556,000股。在2018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王华燕女士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126,000股,

   本次可解除限制性股票数量50,400股。王华燕女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其任职期间内每年可转让的本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

   股份总数的25%,2020年王华燕女士可转让额度为139,000股,因此本

   次可实际上市流通股数为34,000股。

        五、本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类别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71,906,360     43.43          -       1,361,920   70,544,440       42.60
通股/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
                 93,674,440     56.57      1,361,920       -       95,036,360       57.40
流通股

三、总股本       165,580,800   100.00      1,361,920   1,361,920   165,580,800     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解除限售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

   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1、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2、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

   议公告;

        3、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