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雷能: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跟踪报告2020-04-29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新雷能(300593)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超 联系电话:010-68086722
保荐代表人姓名:翟晓东 联系电话:010-6808672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不适用
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
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是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不适用(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不适用
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是(根据北京证监局相关法规要求对新
报送 雷能进行现场检查)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无
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3 次(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关于公司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2018 年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
告的核查意见;2018 年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不适用
意见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
除外)
(1)向交易所报告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不存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
是
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9 年 12 月 9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解读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存在的文件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
无 不适用
和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无 不适用
人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
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无 不适用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相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
中 介 机构配合保荐 工作 无 不适用
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无 不适用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彬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是 不适用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持有公
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
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
整。”
2、公司其他股东郑罡、邱金辉、盛邦惠
民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是 不适用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持有公
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
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
整。”
3、公司其他股东深创投及红土嘉辉承
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
是 不适用
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王士民、杜永生、刘志宇、李强、李洪、王
华燕承诺: 若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
月内申报离职,将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
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上
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
职,将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是 不适用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
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月。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
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5、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周权承诺:“若
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
职,将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
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上市之日起第 是 不适用
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将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彬承诺:
“王彬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锁定期满后
拟减持公司股票,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
是 不适用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
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所持
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减持时,将提前三个
交易日予以公告;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公司股票
数量不超过上市时所持股票数量的 25%,具
体减持比例届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因公司
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所持本公司
股份变化的,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7、公司其他股东郑罡承诺:“郑罡拟长
期持有公司股票。如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
股票,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
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
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所持股票在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
是 不适用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
告;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公司股票
数量不超过上市时所持股票数量的 25%,具
体减持比例届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因公司
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所持本公司
股份变化的,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8、公司其他股东邱金辉、盛邦惠民承诺:
“如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将认真遵 是 不适用
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
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
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
逐步减持。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所持股票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减持
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锁定期满后三年内,累计减持公司股票
数量可能达到所持股票数量的 100%,具体
减持比例届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原因:上海联芯工
作人员对减 持规
定的理解不到位,
由于公司上市新
股发行导致上海
9、公司其他股东上海联芯、白文、深创 联芯持股比例被
投、红土嘉辉承诺:“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 动降至 4.33%,工
否(上海联芯
股票,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作人员 误以为上
在未预先披露
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减持价格不 海联芯所做出的
减持计划的情
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减 承诺仅需在其对
况下,通过二
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公司持股达到 5%
级市场减持公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公司股票 以上时才须遵守、
司股份)
数量可能达到所持股票数量的 100%,具体 履 行,因此导致
减持比例届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本次不适当减持
发生
解决措施:上海联
芯已组织相关部
门加强对证券法
规的学习培训,以
提高相关工作人
员的证券管理水
平,避免类似问题
的再次发生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2019 年 10 月 28 日,新雷能保荐代
表人陈桂平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对北
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
导保荐工作,保荐代表人由陈桂平更换
为张锡锋,该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披露
报备;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2020 年 2 月 10 日,新雷能保荐代表
人张锡锋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对北京
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
保荐工作,保荐代表人由张锡锋更换为
翟晓东,该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披露报
备。
1、2019 年 3 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内
蒙古监管局《关于对刘强采取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2019]3 号);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2、2019 年 4 月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对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
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19]43
号);
3、2019 年 6 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上
海监管局《监管关注函》(沪证监机构
字[2019]191 号);
4、2019 年 7 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陕
西监管局《监管关注函》(陕证监函
[2019]194 号)。
目前,西部证券经营情况正常,相关工
作已整改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
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1、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京调
查字 19004 号)。因公司董事长王彬先
生涉嫌内幕交易事项,根据《中华人民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
会决定对公司董事长王彬先生立案调
查。截至目前该事项仍在调查过程中,
西部证券将密切关注事项的进展情况
及其对上市公司、投资者的影响,有进
展将会及时按照有关要求报备披露。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超 翟晓东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