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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雷能: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2020-08-18  

						证券代码:300593     证券简称:新雷能      公告编号:2020-059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

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

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8 年 11 月 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

其他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18 年 11 月 6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5 日,公司通过于公

司公示栏张贴激励对象名单的方式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

位予以公示。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四)2018 年 11 月 21 日,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新雷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

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五)2018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

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六)2018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向 106 名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 243.2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首次授予股份的

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28 日。

    (七)2019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发表了审核意见。

    (九)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2020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65,580,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2020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发

布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6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6 月 24 日。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

调整。

    分红:P=P0-V

    P0 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

价格。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5.44-0.05=5.39元/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9.29-0.05=9.24元/股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

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调整事项发表的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且本

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

意公司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对调整事项发表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由于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的规定,公司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了调
整,此次调整符合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实行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

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书;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