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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雷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0-23  

                        证券代码:300593       证券简称:新雷能   公告编号:2020-078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2日在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双营中
路139号五楼大会议室召开,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权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20年10月22日以电话通知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本次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
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
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调动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
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范运行,将进
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逐一核
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人员均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
管理人员、业务和技术骨干等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以及外籍员工,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北
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三至五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
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