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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雷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年10月)2020-10-23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0 年 10 月)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
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管理人员、业务和技术骨干等人员的积极性,有
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
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
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北京新
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
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
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管理人员、业务和技


                                   1/4
术骨干等人员。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业绩考核指标:营业收入增长率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年三个会计年度,
其中,第一类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年三个会计年度;第二类激励对
象考核年度为 2021-2022 年两个会计年度。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1-2022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一类激励对象中各年度业绩考核目
标如下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

第二个归属期     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5%;

第三个归属期     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二类激励对象中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如下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5%;

第二个归属期     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5%;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


                                      2/4
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归属的标准系数,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
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考
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标准系数:

  评价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                   0.8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
度。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申请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前一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年三个会计年度,
其中,第一类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年三个会计年度;第二类激励对
象考核年度为 2021-2022 年两个会计年度,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1-2022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七、归属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考核报告,确定被激励对象的归
属资格及数量。
    (二)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八、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九、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应当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的 5 个
工作日内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


                                    3/4
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董事会办公司需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绩效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
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三年后由董事会办公
室负责统一销毁。
    十、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
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
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
效后实施。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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