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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雷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0-23  

                        证券代码:300593    证券简称:新雷能      公告编号:2020-077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方式为

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

由董事长王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通

知已于2020年10月16日以电话通知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

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充分调动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

公司的管理人员、业务和技术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

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

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董事杜永生、王士民、刘志宇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上述董事对本议案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3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
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公司起草了《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董事杜永生、王士民、刘志宇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上述董事对本议案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3票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合法、顺利地实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

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

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

《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书》;

    ⑤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归属;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

算业务;

    ⑧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⑨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

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

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取消处理,办

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

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

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⑩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

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
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

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

相应的批准;

    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

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

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

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

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

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

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

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董事杜永生、王士民、刘志宇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上述董事对本议案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3票
    5、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2020年11月11日(星期三)下午3:00在北京市昌平

区科技园区双营中路139号新雷能大厦五楼大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全体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

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