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雷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0-23
证券代码:300593 证券简称:新雷能 公告编号:2020-077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方式为
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
由董事长王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通
知已于2020年10月16日以电话通知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
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充分调动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
公司的管理人员、业务和技术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
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
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董事杜永生、王士民、刘志宇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上述董事对本议案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3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
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公司起草了《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董事杜永生、王士民、刘志宇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上述董事对本议案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3票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合法、顺利地实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
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
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
《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书》;
⑤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归属;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
算业务;
⑧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⑨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
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
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取消处理,办
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
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
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⑩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
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
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
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
相应的批准;
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
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
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
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
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
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
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
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董事杜永生、王士民、刘志宇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上述董事对本议案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3票
5、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2020年11月11日(星期三)下午3:00在北京市昌平
区科技园区双营中路139号新雷能大厦五楼大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全体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
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