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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雷能: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实意见2020-12-04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人员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实意见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
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除 1 名激励对象离职,被取消激励对象资格外,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12 月 3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60 名激励对象授予 369.70 万股限制性
股票。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