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雷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5-18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
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议案,经讨论,我们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雷能混合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深圳雷能”)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
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
影响。本次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
求,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为全资子深圳雷能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事宜。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章页)
与会独立董事签字:
刘东 孙玉玲 乔晓林
卢海涛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