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雷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当期和累计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2022-04-23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累计和当期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
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
事求是的原则,对2021年度公司累计和当期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
查,发表以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对外担保均已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
相应审批及披露程序。报告期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雷能混合集
成电路有限公司提供的经审批的授信担保额度为9,000万元。除此之
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20,780
万元,公司所发生的对外担保均已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相应审批及
披露程序,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
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说明。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累计和当期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之签字页)
刘东 孙玉玲 乔晓林
卢海涛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