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雷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3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前进行了事前审查,就相
关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
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
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东 孙玉玲 乔晓林
卢海涛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0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