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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雷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3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及公司的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的规定,
我们作为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
求,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
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对外担保均已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相应审批
及披露程序。报告期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雷能混合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提供
的经审批的授信担保额度为 9,000 万元。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
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议后,我们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已基本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在法人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发展
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业务、销售与收款业务、合
同管理、人力资源、资产管理、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信息披露管理、募集资金等各个方面规范、严格、充分、有效,总体上符合了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基本涵盖了所有营运
环节,我们认为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
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
公正的审计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四、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1 年度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为 221,799,222.14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照母公司 2021 年实
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2,179,922.21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年度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450,977,490.94 元,母公司年末资本公积
余 173,157,989.55 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
的前提下,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5 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以截至目前公司
总股本 265,985,312 股进行测算,公司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7,928,457.76 元,合
计转增股本 106,394,124.8 股。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将按照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5 元(含税)并转增 4 股不变的原则,
相应调整分红总金额及转增股本总额。


    我们认为: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的实际
情况以及发展战略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并且上述利润
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上述方案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我们同意该利润
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结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工作胜任以及其
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拟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的薪酬
方案:


    公司内部董事的薪酬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不再
另行支付董事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由工资及奖金构成,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
限、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薪酬计划及绩效考评结果,提出具
体薪酬指标,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公司根据独立董事专业素养、胜任能力和履职情况,结合本公司所处地区、
行业及经营规模,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决定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
准确认为每年 15 万元(税前),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署页)




            刘东                   孙玉玲                   乔晓林




           卢海涛




                                                      2022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