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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雷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4-23  

                        证券代码:300593        证券简称:新雷能   公告编号:2022-036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
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
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 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2.人员信息
     上年度年度末(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88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7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
人
     3.业务规模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78,812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63,250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4,008万元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1家
    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9,984万元
    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898万元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家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
    5.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
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
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潘玉忠,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10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超过15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于晓波,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8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4家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余亚进,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
计和复核多家上市、挂牌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
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
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本期审计费用80万元,由于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比上期多2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及拟签字的项目组成员的履职能力、独立性等问题进行了审
查,认为中汇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
够满足公司后期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请续聘中
汇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
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

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独立意见
    经审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
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
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
进行,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
经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审核通过,公司决定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
审计范围与中汇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
养。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
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遵循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
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和独立地对公司
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五)生效日期
   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及资质证书;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