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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雷能: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2022-05-20  

                        证券代码:300593       证券简称:新雷能   公告编号:2022-046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租赁概述

    1.为满足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营资金需求,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拟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远东租赁”)和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平安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其中与远东租赁融资额
度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6个月,与平安租赁额度不超过

8,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6个月。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公
司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和法律文件、
办理设备抵押等。

    2.公司与远东租赁及平安租赁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
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4.上述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一)远东租赁

    1.公司名称: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4624607C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4.成立日期:1991-09-13

    5.营业期限:1991-09-13 至 无固定期限

    6.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

    7.法定代表人:孔繁星

    8.注册资本:181671.0922万美元

    9.营业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
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平安租赁

    1.公司名称: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54572362X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4.成立日期:2012-09-27

    5.营业期限:2012-09-27 至 2042-09-26
    6.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
办公楼二期37层

    7.法定代表人: 王志良

    8.注册资本:1450000万元人民币

    9.营业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

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名称:部分设备等资产

    2.权属:交易标的归公司所有,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

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 诉讼或仲裁
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3.标的价值:与远东租赁及平安租赁各自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

的设备价值以实际转让设备价值为准。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远东租赁

    1.租赁物:部分设备等资产

    2.融资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3.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即公司将上述租赁物出售给远东租
赁,并回租使用,租赁合同期内公司按约定向远东租赁分期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不超过36个月

    5.租金支付方式:季度支付

    6.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远东租赁,租赁
期届满,合同履行完毕后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至公司。

    以上交易内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平安租赁

    1.租赁物:部分设备等资产

    2.融资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

    3.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即公司将上述租赁物出售给平安租
赁,并回租使用,租赁合同期内公司按约定向平安租赁分期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不超过36个月

    5.租金支付方式:等额本金/不等额本金

    6.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平安租赁,租赁
期届满,合同履行完毕后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至公司。

    以上交易内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设备等资产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

道,优化融资结构,为生产经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本次办理售后回
租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资产的正常使用,不会对日常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

化融资结构,有利于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及企业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合
法、 有效。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拟办理本次售后回租
融资租赁业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