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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雷能: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22-10-14  

                        股票简称:新雷能                              股票代码:300593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二年十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全体董事签名:




       王   彬                   杜永生                 王士民




       刘志宇                    李   洪                刘    东




       孙玉玲                    乔晓林                 卢海涛


全体监事签名:




       周   权                   骆   智                尚    春


除董事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郭霄飞                    王华燕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
3
4
5
6
7
。




     8
                                                             目       录

释义.............................................................................................................................. 10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1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29

第三节 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31

第四节 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33

第五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 34

第六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 35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40




                                                                  9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                     指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本
                                指 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康达律师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中汇会计师         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                         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
《实施细则》                     指
                                      销业务实施细则》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
成。




                                           10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2 年 1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董事分项
表决并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2022 年 4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
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1、2022 年 7 月 20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
于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
函》,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2 年 9 月 8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2 号),同意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2 年 10 月 11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
告》(中汇会验[2022]7093 号)。根据前述报告,截至 2022 年 10 月 10 日止,发
行对象已分别将认购资金共计 1,580,576,787.36 元缴付至中信证券指定的账户内。

    2022 年 10 月 11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7094
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根据前述报告,截至 2022 年 10 月 11 日止,公司募集


                                    11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80,576,787.36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33,169,931.0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47,406,856.27 元,其中新增股
本 37,849,061.00 元,新增资本公积 1,509,557,795.27 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8,057.68 万元(含
发行费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4,284.5670 万股(为本次募
集资金上限 158,057.68 万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 36.89 元/股),且不超过 9,800.00
万股(含本数)。因此,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4,284.5670 万股。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37,849,061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
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4,284.5670 万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
数量上限的 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即 2022 年 9 月 26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12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36.89 元
/股。

    发行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
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认程序和原则,确认本次的发行价格
为 41.76 元/股。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80,576,787.36 元,扣除发
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33,169,931.0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47,406,856.27 元。


(五)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
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
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
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七)认购邀请书的发送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向深交所报送《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及《北京新
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
(以下简称“《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共计 114 名特定投资者。上
述 114 名投资者中具体包括(未剔除重复):发行人前二十名非关联股东(不包

                                    13
括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13 家、基金公司 23 家、证券公司
17 家、保险机构 12 家、其他类型投资者 49 家等。

      在康达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收盘后向上述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 114 名投资者发出了《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北京新雷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
及其相关附件,以上主体均在 2022 年 9 月 21 日向深交所报送的《拟发送认购邀
请书的投资者名单》范围内。

      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报备深交所后至申购
报价开始前(即 2022 年 9 月 28 日 9:00 时前),发行人、主承销商合计收到 6 名
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发行人、主承销商在康达律师的见证下,向后续表达了
认购意向的投资者补发了《认购邀请书》。《发行方案》报送后至申购报价日前新
增的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林春晓
  2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核查,本次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
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
求,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
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询价对象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
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

      2、申购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即 2022 年 9 月 28 日 9:00-12:00,在北京


                                       14
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主承销商合计接收到 27 名投资者的《申购报价单》
及其附件,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除 8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2 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余投资者均按《认购邀
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
书》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申购文件,经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律师的共同核查,27
名投资者的《申购报价单》符合《认购邀请书》中对申购报价的要求,为有效申
购报价。

       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    申购金额   是否缴纳   是否
序号                发行对象
                                            (元/股)   (万元)   保证金     有效
 1                   林春晓                     36.89    5,000       是        是
 2                    白文                      46.40    5,000       是        是
         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3                                              41.55    7,000       是        是
                 业(有限合伙)
 4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1.00    6,350       无需      是
 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8.23    5,000       是        是
 6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6.03    5,000       无需      是
         阳光资产-工商银行-主动配置二号
 7                                              42.61    5,000       是        是
                  资产管理产品
         阳光资管-招商银行-阳光资产-乾恒
 8                                              42.86    5,000       是        是
                 添益资产管理产品
         阳光资管-工商银行-阳光资产-周期
 9                                              42.74    5,000       是        是
             主题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北京磐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磐泽扬        42.50    7,500
 10                                                                  是        是
             帆稳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9.00    10,400
 11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41.48    5,000       是        是
                                                43.60    5,000
 12                  周雪钦                     41.60    5,500       是        是
                                                36.90    6,000
                                                42.00    5,000
 13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1.00    6,000       无需      是
                                                40.00    7,000
                                                41.63    32,100
 14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无需      是
                                                39.18    37,500


                                           15
                                               申购价    申购金额   是否缴纳   是否
序号                 发行对象
                                             (元/股)   (万元)   保证金     有效
                                                 42.50    5,000
 1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39.00    7,000
                                                 44.68    23,300
 16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3.25    35,400      无需      是
                                                 41.76    61,200
                                                 44.48    6,000
 17         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42.50    16,000      无需      是
                                                 41.55    22,800
 18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51    17,930      无需      是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44.60    5,400
 19                                                                   无需      是
                   Association                   43.30    5,600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
 20                                              36.99    5,000       是        是
                   个人分红产品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光大永
 21                                              43.18    5,000       是        是
                       明)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鑫享 3        43.18    5,000
 22                                                                   是        是
                       号)                      41.77    6,000
                                                 43.01    7,710
 2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1.54    14,260      无需      是
                                                 40.08    29,300
                                                 42.80    5,200
 2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38.10    6,000
                                                 44.16    5,000
 25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3.15    6,860       无需      是
                                                 41.59    15,740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
 26                                              45.33    7,100       是        是
             选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27                                              43.33    8,000       是        是
                       伙)

       3、最终获配情况

       依据投资者填写的《申购报价单》,并根据《发行方案》《认购邀请书》中关
于认购对象和认购价格的确认原则,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情况,
确定本次 发行价 格 41.76 元 / 股, 发行股 数 37,849,061 股, 募 集资金总额
1,580,576,787.36 元。

                                            16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9 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配售股数(股)   配售金额(元)
 1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97,318      49,999,999.68
         阳光资产-工商银行-主动配置二号资产管理
 2                                                         1,197,318      49,999,999.68
                           产品
         阳光资管-工商银行-阳光资产-周期主题精选
 3                                                         1,197,318      49,999,999.68
                      资产管理产品
 4                          周雪钦                         1,197,318      49,999,999.68
 5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97,318      49,999,999.68
 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97,318      49,999,999.68
 7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317,935    430,876,965.60
 8                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3,831,417     159,999,973.92
 9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1,340,996      55,999,992.96
 10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光大永明)             1,197,318      49,999,999.68
 11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鑫享 3 号)            1,436,781      59,999,974.56
 12                          白文                          1,197,318      49,999,999.68
 1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46,264      77,099,984.64
 1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45,210      51,999,969.60
 15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42,720      68,599,987.20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9 号私
 16                                                        1,700,191      70,999,976.16
                    募证券投资基金
 17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15,708      79,999,966.08
         北京磐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磐泽扬帆稳健
 18                                                        1,795,977      74,999,999.52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阳光资管-招商银行-阳光资产-乾恒添益资产
 19                                                        1,197,318      49,999,999.68
                        管理产品
                         合计                              37,849,061   1,580,576,787.36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
           住所
                                座 27-30 层


                                                17
   注册资本        52,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裴长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0924515X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主要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197,318
    限售期         6 个月

 2、阳光资产-工商银行-主动配置二号资产管理产品

   企业名称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临海路海运中心主塔楼 609 房
   注册资本        12,5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维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058959652N
                   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
 主要经营范围      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
                   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
获配数量(股)     1,197,318
    限售期         6 个月

 3、阳光资管-工商银行-阳光资产-周期主题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企业名称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临海路海运中心主塔楼 609 房
   注册资本        12,5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维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058959652N
                   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
 主要经营范围      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
                   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
获配数量(股)     1,197,318
    限售期         6 个月

 4、周雪钦

     姓名          周雪钦


                                 18
  身份证号码       350524************
     住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获配数量(股)     1,197,318
    限售期         6 个月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27
     住所
                   楼 09-14 单元
   注册资本        15,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经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00218879J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主要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197,318
    限售期         6 个月

 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注册资本        869,652.6806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霍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238549B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
                   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劵;证券投资
 主要经营范围
                   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股票期权做市;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获配数量(股)     1,197,318
    限售期         6 个月

 7、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 188 号 6 层


                                 19
       注册资本          13,244.2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刘晓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27878666D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
    主要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0,317,935
       限售期            6 个月

    8、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企业名称          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企业性质          QFII
        住所             Plumtree Court, 25 Shoe Lane, London, UK, EC4A 4AU
       注册资本          34.14 亿美元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
                         Dmitri Potishko
        责人)
      许可证编号         QF2014EUS274
    主要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股)        3,831,417
       限售期            6 个月

    9、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企业名称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企业性质          QFII
        住所             State of New York,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注册资本          178,500.00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
                         Charles Chiang 江明叡
        责人)
      许可证编号         QF2003NAB009
    主要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股)        1,340,996
       限售期            6 个月

    10、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光大永明)

       企业名称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0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29-31 楼
   注册资本        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黄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0933446Y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
                   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
 主要经营范围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获配数量(股)     1,197,318
    限售期         6 个月

 11、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鑫享 3 号)

   企业名称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29-31 楼
   注册资本        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黄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0933446Y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
                   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
 主要经营范围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获配数量(股)     1,436,781
    限售期         6 个月

 12、白文

     姓名          白文
  身份证号码       110102************
     住址          北京市西城区
获配数量(股)     1,197,318
    限售期         6 个月

 1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21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
 主要经营范围
                   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获配数量(股)     1,846,264
    限售期         6 个月

 1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注册资本        890,667.1631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贺青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59284XQ
                   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
                   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业务;证券
 主要经营范围      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
                   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245,210
    限售期         6 个月

 1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
 主要经营范围      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642,720
    限售期         6 个月

 16、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2
   企业名称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金牛北路 262 号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吴吟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73027755304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主要经营范围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700,191
    限售期         6 个月

 17、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凤凰井路 268 号 402 室
    注资额         10,100.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西藏瑞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598010384F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
                   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
 主要经营范围
                   理咨询;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915,708
    限售期         6 个月

 18、北京磐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磐泽扬帆稳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        北京磐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E 座 361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003FG81Q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
                   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
 主要经营范围      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
                   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
                   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23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795,977
       限售期          6 个月

    19、阳光资管-招商银行-阳光资产-乾恒添益资产管理产品

      企业名称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临海路海运中心主塔楼 609 房
      注册资本         12,5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维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058959652N
                       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
    主要经营范围       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
                       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
   获配数量(股)      1,197,318
       限售期          6 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经核查,以上获配的 19 家投资者及所管理的产品均非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
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
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上述发行对象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
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
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
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

                                     24
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是否属
于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及其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1、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等参与认购,其用以参与认购的资产管理计
划和公募基金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分别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与中
国证监会进行了备案。

    2、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
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所规定的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范围,无需履行相关登记备案
程序。

    3、周雪钦、白文为个人投资者、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为证券公司,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有限合伙企
业,上述发行对象以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均不属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法规规定的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
管理人,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4、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磐泽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磐泽扬帆稳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的备案手续,其管
理人已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

    5、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认购的产
品属于保险公司资管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25
行)》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

       综上,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
成登记备案。


(四)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相关制度要求,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
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
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如下:

                                                                        产品风险
                                                                        等级与风
序号                        发行对象                     投资者分类     险承受能
                                                                        力是否匹
                                                                          配
 1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2      阳光资产-工商银行-主动配置二号资产管理产品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阳光资管-工商银行-阳光资产-周期主题精选资产
 3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管理产品
 4      周雪钦                                        C5 普通级投资者     是
 5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7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8      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9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0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光大永明)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1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鑫享 3 号)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2     白文                                          B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26
                                                                          产品风险
                                                                          等级与风
序号                      发行对象                         投资者分类     险承受能
                                                                          力是否匹
                                                                            配
 15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9 号私募证
 16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券投资基金
 17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C4 级普通投资者     是
         北京磐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磐泽扬帆稳健私募证
 18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券投资基金
         阳光资管-招商银行-阳光资产-乾恒添益资产管理
 19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产品

       经核查,上述 19 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
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
关制度要求。


(五)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参与本
次发行询价申购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承诺本次认
购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
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承诺本次认购对象与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保底收益或变相保底收益承
诺安排,亦未接受发行人及上述人员或其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7
     保荐代表人      唐俊文、肖扬
     项目协办人      周哲立
                     吴霞娟、张明慧、李檬、李柄灏、王小婷、毕志聪、郭琛钰、
     项目组成员
                     白宁鑫
        电话         0755-23835238
        传真         0755-23835201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名称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乔佳平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 层
      经办律师       陈昊、侯家垒、姜德诚
        电话         010-50867666
        传真         010-56916450


(三)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余强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
      办公地址
                     12 层、23 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    潘玉忠、于晓波
        电话         010-57961028
        传真         010-57961199


(五)验资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余强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
      办公地址
                     12 层、23 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    潘玉忠、于晓波
        电话         010-57961028
        传真         010-57961199




                                     28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持股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王彬                境内自然人          80,736,853            21.66
              郑罡                境内自然人          16,367,534              4.3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
                                     其他             15,364,490              4.12
  军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
军工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其他             12,755,662              3.42
            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
军工安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其他             10,122,732              2.72
            基金
             王红昕               境内自然人           9,528,960              2.56
上海联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
                                                       7,482,100              2.01
            合伙)                    人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6,655,513              1.79
              白文                境内自然人           6,538,784              1.7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6,310,226              1.69
              合计                                   171,862,854             46.11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王彬            境内自然人          80,736,853            19.67
  2               郑罡            境内自然人          16,367,534             3.9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3                                  其他             15,364,490             3.74
         司-富国军工主题混合型

                                        29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4       司-南方军工改革灵活配       其他              12,755,662              3.11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法人            10,317,935              2.5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6       司-华夏军工安全灵活配       其他              10,122,732              2.47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              王红昕             境内自然人            9,528,960              2.32
 8               白文              境内自然人            7,736,102              1.88
         上海联芯投资管理合伙企   境内非国有法
 9                                                       7,482,100              1.82
             业(有限合伙)           人
 10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6,655,513              1.62
                        合计                           177,067,881             43.13
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最终以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中登公
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30
                 第三节 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37,849,061 股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将相应发生变化,发行后原有股东持
股比例会有所变动,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
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均将有所
增长,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资产结构将更加稳健,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和财
务费用,提高偿债能力、后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投资于特种电源扩产项目、高可靠性
SiP 功率微系统产品产业化项目、5G 通信及服务器电源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公司业务不会因本
次发行而发生改变。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行
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直接影响。若公司
拟调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31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
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审
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32
第四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批复。

    2、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定价及股票配售过程及发行对象的选择均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3、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
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对象的
规定。

    4、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合法、有效。




                                    33
第五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
                       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认购协议》等
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发行过程公平、公正,发行结果合法、有效,符合《证券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

    3、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符合《证券发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
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




                                   34
第六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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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唐俊文




                                       肖扬



项目协办人:
                                   周哲立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6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
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引用法律意见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经办律师:


                        乔佳平                           陈昊




                                                        侯家垒




                                                        姜德诚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37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
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
用的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
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潘玉忠                 于晓波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余    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38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
告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
的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潘玉忠                 于晓波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余    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3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调报
告;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办公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中路 139 号院新雷能大厦

    电话:010-81913666

    传真:010-81913615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40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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