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3 证券简称:新雷能 公告编号:2022-091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 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 司深圳市雷能混合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雷能”)增资, 用于实施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现就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2号) 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7,849,06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1.7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0,576,787.36元,扣除发行费用 (不含税金额)人民币33,169,931.0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1,547,406,856.27元。上述募资资金已于2022年10月11日划至公司 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 [2022]7094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所 在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对子公司实 施项目的相关专户与上述主体、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的募集 资金净额,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调整,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额 1 特种电源扩产项目 94,943.35 76,147.87 高可靠性 SiP 功率微系统 2 16,684.64 14,508.05 产品产业化项目 5G 通信及服务器电源扩产 3 11,273.25 9,370.05 项目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9,655.72 8,714.72 5 补充流动资金 47,000.00 46,000.00 合计 189,556.96 154,740.69 三、本次增资情况 “5G通信及服务器电源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深圳市雷能混合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雷能”),为保 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9,370.05万元对深圳雷能进 行增资并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同时,公司以自有资金129.95万元向深 圳雷能进行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资金类型 增资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 9,370.05 自有资金 129.95 合计 9,500.00 本次增资完成后,深圳雷能的注册资本将由4,100万元增加至 13,600万元。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市雷能混合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03年04月06日 住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高新园区拓日新能源工业 园A厂房601、701、901,B厂房401 注册资本:4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永胜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电源及配套应用元器件的设 计和销售,电源用多用芯片组件电路的设计和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 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DC/DC电源模块、AC/DC 电源模块的生产。 2、与本公司的关系:深圳雷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经营情况 单位:元 截 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截 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45,126,943.27 584,579,363.25 负债总额 329,595,879.78 284,482,088.81 净资产 215,531,063.49 300,097,274.44 截 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截 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42,503,521.71 503,804,410.17 利润总额 74,785,774.30 86,662,563.13 净利润 67,578,920.10 78,546,590.17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以增资的方式投入全资子 公司深圳雷能,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 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本次以增资方式向深圳雷能投入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开设的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深圳雷能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深圳雷能将严格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公 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对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有效监管。 七、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雷能 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 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 东 特 别是 中小股 东 利 益的 情形。 董 事 会同 意:使 用 募 集资 金 9,370.05万元及自有资金129.95万元对深圳雷能进行增资并全部计 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深圳雷能的注册资本将由4,100万元 增加至13,600万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 公司深圳雷能增资,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规范募集资金的使 用及管理。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使 用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深圳雷能增资,是基于 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 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 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 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 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