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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雷能:关于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3-04-2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雷能”、“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指派担任新雷能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及其他持续督 导人员
采取查阅公司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三会文件、
内部审计报告等;与公司内部相关部门人员沟通等方式,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
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合理评价基础上,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进行了核查。


二、新雷能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 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新雷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

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法人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发展战略、

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业务、销售与收款业务、合同管理、

人力资源、资产管理、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信息披露

管理、募集资金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流程、

指引、评价办法等相关制度文件规定,组织开展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

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及经营状况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

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情况如

下:




                                      2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1.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
          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
          制目标。具备以下特征,认定为重大    1.出现以下情形的,通常应认定为重大
          缺陷:①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环境无      缺陷:①公司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
          效;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律、法规,且遭受相关主管部门处罚
          员存在舞弊行为;③注册会计师发现    达公司资产总额 3%以上;②因公司
          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    重要决策失误导致公司遭受的损失达
          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④审计委员会    公司资产总额 3%以上;③重要岗位
          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    管理人员或核心人员流失严重影响公
          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2.    司生产、经营的;④重要业务缺乏制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    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⑤内部控制
          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    评价的结果是重大缺陷但未得到整
 定性标
          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    改;⑥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受到深
   准
          制目标。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或情形,   交所公开谴责。2.出现以下情形的,通
          通常应认定为重要缺陷:①未按照公认   常应认定为重要缺陷:①公司决策程
          的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②    序出现一般失误,未给公司造成重大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③对    损失;②公司违反企业内控管理制
          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    度,形成损失;③公司关键岗位业务
          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    人员流失严重;④公司重要业务制度
          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④对于期末财    或系统存在缺陷;⑤公司内部控制重
          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    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3.不构成
          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    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非财务报告内
          到真实、完整的目标。3.除上述重大    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控制缺陷被认
          定为一般缺陷。
          重大缺陷: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3%   重大缺陷: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3%
          或错报金额≥净利润的 5%。重要缺     或错报金额≥净利润的 5%。重要缺
          陷:资产总额的 1%≤错报金额<资产   陷:资产总额的 1%≤错报金额<资产
 定量标
          总额的 3%或净利润的 3%≤错报金额    总额的 3%或净利润的 3%≤错报金额
   准
          <净利润的 5%。一般缺陷:错报金     <净利润的 5%。一般缺陷:错报金
          额<资产总额的 1%或错报金额<净     额<资产总额的 1%或错报金额<净
          利润的 3%。                         利润的 3%。

    2.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3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通过对新雷能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雷
能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
配套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022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执行情况较好,公司董事会出具的 2022 年度《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唐俊文                      肖扬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