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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力科技:关于董事减持时间过半未减持的公告2018-09-26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时间过半未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披
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股份 7,381,4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4.1248%)的股东兼董事王光明先生,计划在 2018 年 6 月 22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21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00 万股
的公司股份。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收到王光明先生的书面告知函,截至 2018 年 9
月 24 日,王光明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在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及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
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公司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公司股东兼董事王光明先生
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王光明先生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称
                                       (股)        (%)     (股)        (%)

           合计持有股份数量           7,381,400      4.1248   7,381,400    4.1248


王光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1,845,350      1.0312   1,845,350    1.0312


                                        1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5,536,050   3.0936   5,536,050   3.0936

    注:王光明先生为公司董事,根据相关规定每年实际可流通股数为其持股总
数的 25%。


    二、相关情况说明
    1、王光明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王光明先生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其相关承诺一致,实际
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
续关注王光明先生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3、王光明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的实施不会
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王光明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在减持数量过半、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或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及时通知公司。


    三、备查文件
    1、王光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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