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美力科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20-01-0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美力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海生                 联系电话:021-20370689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亚利                 联系电话:021-20370689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刘亚利、王志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19 年 12 月 30 日-12 月 31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相关制度;(2)查阅三会文件及相关决议,核
查其执行情况;(3)核查董监高人员变动及相关决策文件;(4)核查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动情况及其对外投资情况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
                                                    
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
                                                                        
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
                                                    
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检查内审部门的设置及制度建设;(2)检查内审部门的运作情况;(3)
重大对外投资内部控制程序;(4)与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人员交谈,了解公
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计部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
                                                  
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如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
                                                  
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
                                                  
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
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    
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    
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 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
                                                  
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
                                                  
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档案资料;(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支持文件如
会议决议、合同文本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
                                                  
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
                                                      
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
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核查公司有关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方面的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
                                                 
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
                                                 
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
                                                 
担保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
                                                                
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取得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对账单等资料,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使
用情况;(2)查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采购、建造、劳务合同及大额发票情
况;(3)实地考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与有关项目人员沟通,了解项目实
施进展等情况;(4)核查是否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况;(5)核查募集资金
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
                                                 
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   
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
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
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
                                                 
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与管理层沟通,了解公司经营基本情况和重大变动及披露情况;(2)查
阅重要商务合同、公司财务报表、主要科目明细账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
                                                   
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及相关股东做出的承诺,并检查履行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访谈,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
                                                   
变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
                                                                 
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现场检查中发现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情况如下:
1、2019 年 2 月 26 日,原财务总监吴琼离职
2、2019 年 5 月 7 日,原财务总监彭祥忠离职
3、2019 年 6 月 4 日,董事兼副总经理章竹军离职
4、2019 年 11 月,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均已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海生                刘亚利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