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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力科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2020年上半年跟踪报告2020-08-2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 2020 年上半年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美力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志                             联系电话:021-20370689
保荐代表人姓名:陆晓航                           联系电话:021-2037068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无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是。已经按照相关要求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募集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资金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审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计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章制度。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4 次,2020 年上半年项目组获取并查阅了募集资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金专户对账单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记账凭
                                        证。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3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2次

5.现场检查情况
                                        0 次。保荐机构拟于 2020 年下半年对上市公司
(1)现场检查次数
                                        进行现场检查,并提交现场检查报告。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不适用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不适用
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无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0 次。保荐机构拟于 2020 年下半年对上市公司
(1)培训次数
                                       进行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

3. “三会”运作                        无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

6.关联交易                             无                    --

7.对外担保                             无                    --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   无                     --
期保值等)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
                                         是                   不适用
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美力科技原持股 5%以上股东广州力鼎
                                                恒益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广州力鼎”)于 2020 年 2 月
                                                21 日披露减持计划,计划通过集中竞
                                                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美
                                                力科技股票。
                                                广州力鼎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至 3 月
                                                25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
                                                计减持美力科技股份 1,789,500 股,占
                                                美力科技总股本的 1.0317%,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超过美力
                                                科技总股本的 1%,超额减持比例为
                                                0.0317%,超额减持金额为 46.58 万
                                                元,违反了减持计划中所作承诺。此外,
                                                广州力鼎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和 3 月
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
                                         否     18 日,分别买入美力科技股份 3 万股
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和 1 万股,构成短线交易,短线交易违
                                                规金额合计 34.15 万元。
                                                就上述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
                                                司管理部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对广州
                                                力鼎出具了监管函,要求广州力鼎合规
                                                买卖股票。此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浙江监管局于 2020 年 8 月 5 日对
                                                广州力鼎出具了警示函,要求广州力鼎
                                                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前提交书面整改
                                                情况报告。广州力鼎已按时将该书面整
                                                改报告提交证监局。
                                                保荐机构获知上述事项后,已督促相关
                                                股东定期巩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应承诺及规定审
                                                慎操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
                                         是                   不适用
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及赔偿损失的承
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为保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
                                         是                   不适用
票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作出的承诺
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是                   不适用
事、高级管理人员还作出了关于未能履行
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作出了利润分配承诺,承诺公司的
                                       是                   不适用
利润分配原则及决策机制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章碧鸿先生已
                                       是                   不适用
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章碧鸿向公司
                                       是                   不适用
作出《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对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   是                   不适用
及时作出了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20 年 6 月,原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
                                              保荐代表人杨海生先生因工作调动原
                                              因,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
                                              了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
                                              兴业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王志先生接
                                              替杨海生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
                                              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
                                              责,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期间
                                              的保荐代表人为王志先生、刘亚利先
                                              生;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020 年 8 月,原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
                                              保荐代表人刘亚利先生因工作变动原
                                              因,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
                                              了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
                                              兴业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陆晓航先生
                                              接替刘亚利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
                                              间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
                                              责。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期间
                                              的保荐代表人为王志先生、陆晓航先
                                              生。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
                                              不适用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不
3、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存在重大经营合同或符合特别重大标
                                              准的合同。
4、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2020年上半年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志                              陆晓航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