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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力科技:关于美力转债2022年付息的公告2022-01-20  

                          证券代码:300611       证券简称:美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债券代码:123097       债券简称:美力转债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力转债 2022 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美力转债”将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按面值支付第一年利息,每 10
张“美力转债”(面值 1,000 元)利息为 5.00 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6 日;
    3、除息日:2022 年 1 月 27 日;
    4、付息日:2022 年 1 月 27 日;
    5、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息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 月 26 日,票面利率为 0.50%。
    6、“美力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1 月 26 日,凡在 2022
年 1 月 26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2
年 1 月 26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债权登记日前
(含)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
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2 年 1 月 27 日;
    8、下一期付息期利率:0.70%。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了 3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00
亿元。根据《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规定,在“美力转债”的
                                     1
计息期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美力转债”2021 年 1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
月 26 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美力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债简称:美力转债
    2、可转债代码:123097
    3、可转债发行数量:3.00 亿元(300 万张)
    4、可转债上市数量:3.00 亿元(300 万张)
    5、可转债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债上市时间:2021 年 2 月 24 日
    7、可转债存续的起止日期:2021 年 1 月 27 日至 2027 年 1 月 26 日
    8、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2021 年 8 月 2 日至 2027 年 1 月 26 日
    9、可转债的票面利率:第一年 0.50%、第二年 0.70%、第三年 1.20%、第四
年 1.80%、第五年 2.40%、第六年 2.90%
    10、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即 2021 年 1 月 27 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
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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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即 2021
年 1 月 27 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
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11、可转债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可转债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4、本次可转债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
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评级及债券信
用评级均为“A+”级,评级展望稳定。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规定,本次为“美力转债”第一年付息,计
息期间为 2021 年 1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 月 26 日,票面利率为 0.50%,即
每 10 张 “美力转债”(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人民币 5.00 元(含税)。
    1、对于持有“美力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
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
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00 元;
    2、对于持有“美力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根据《关
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
108 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00 元;
    3、对于持有“美力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需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00 元。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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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债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6 日(星期三)
    2、除息日:2022 年 1 月 27 日(星期四)
    3、付息日:2022 年 1 月 27 日(星期四)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2 年 1 月 26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
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全体“美力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式
    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
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8] 108 号)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
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
税。2021 年 11 月 26 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
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4
号),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
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
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
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因此,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
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投资者如需了解“美力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浙江省新昌县大道西路 1365 号
    咨询电话:0575-86226808


    特此公告。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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