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美力科技: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6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
认真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
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
行了解和调查,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计提 2021 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的标
准和计提依据合理、充分,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内部的决策程
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


                                     1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过
程中所处的阶段、生产经营及财务现状、未来投资规划等具体情况,符合公司的
客观实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
行审议。


   四、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且各
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各项运作规范。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


   五、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募
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


   六、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日常
经营持续和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
行审议。


                                   2
   七、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日常
经营所需,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合理地确定交易价格,
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


   八、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
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较好地履行了责
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其他情形,该事项的决策
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
行审议。


   九、关于 2022 年度董事、高管薪酬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董事、高管薪酬分配方案系公司根据实
际生产经营情况,结合董事、高管工作能力、任职年限、岗位职责、胜任程度等
相关因素而制度,相关方案及制度的编制、决策、发放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
行审议。




                                  3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马可一                 孙明成                彭华新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