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力科技: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舒敏2022-04-26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权益。现就本人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1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
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在审议议案时独立发表意见,
依法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2021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
议的召集、召开、重大事项经营决策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
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
形。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其中本人任期内召开 1 次董事会,本人出
席会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应参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列席股东
姓名 缺席(次)
加董事会次数 (次) (次) 亲自出席董事会 大会次数
舒敏 1 1 0 0 否 0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严格按照各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本年度履职情
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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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召开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就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进行讨论并审议。
(2)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
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刘小洪先生职务的议案》。
(3)本人任职期内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三、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人对公司 2021 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及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
并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具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表决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意见的事项
结果
1、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关于调整刘小洪先生职务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第四届董事会
4、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同意
1 月 22 日 第七次会议
债券具体方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
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重点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
行深入了解,主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沟通和联系,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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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对于需董事会审议议案,都事先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利用自
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
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
有关资料,与相关管理层人员保持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内控情况。
3、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不断规范运作,提升治
理水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等义务。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已于 2021 年 2 月届满离任。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
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述职人:
舒敏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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