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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力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06-29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美力科技

股票代码:300611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基地建设
项目A7栋1-7层01室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2 年 6 月 29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美力科技、上市公司、
                       指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江 指      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资本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所有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

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698307900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忠心

   注册资本:28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基地建设

   项目A7栋1-7层01室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8日

   经营范围: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权类投资并从事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不含国

   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

   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

   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江资本的工商登记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0,000.00            100.00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
                                  5
                                                             居留权
  1         周纯          董事长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兼总经理,
  2        邓忠心                          中国   中国         否
                        法定代表人
  3        李世英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4         刘歆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5         杜琦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6         陈丹           监事            中国   中国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江资本拥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一)和远气体(00297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江资本持有和远气体股票超过和远气体总股本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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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考虑而进行的交易。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根据资本市场
及自身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

础上决定是否增加或者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
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达到信息披露义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美力科技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江资本持有美力科技股份9,262,800
     股,占美力科技总股本比例(按照美力科技最新披露的总股本178,963,371股计
     算,下同)约为5.1758%。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江资本持有美力科技股8,893,800

     股,占总股本的4.9696%。长江资本不再是美力科技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2022年4月28日,长江资本向美力科技发送了《关于美力科技股份减持计划
     的告知函》,美力科技于2022年4月29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
     届满及下期减持计划的公告》,据此公告,长江资本可于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
     的6个月内(即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11月25日),可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

     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自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6月28日,长江资本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美力科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69,000股,累
     计减持比例占美力科技总股本的0.2062%,具体如下表: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数(股)       减持比例(%)

    长江资本     集中竞价交易 2022年5月26日     369,000           0.2062%
                                至6月28日
           2022年6月28日,长江资本通过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完成一笔减持后,持有美
     力科技股份比例首次降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以下。统计区间(2022年5月26日
     至2022年6月28日)前后持股变动情况如下表:

                                           减持前                         减持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262,800       5.1758%      8,893,800       4.9696%
长江资本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262,800          5.1758%      8,893,800       4.969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8
    三、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美力科技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
押、冻结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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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第四节所述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

   月内减持美力科技股票情况如下,具体情况已通过美力科技2022年4月29日发布的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届满及下期减持计划的公告》进行公示,详情如
   下:

股东名称     坚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   成交金额(元)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长江资本     集中竞价 2022年1月17日    30,000     369,197.00        0.0168%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备置地点为: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义务披露人: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代表:




                                                       2022 年 6 月 29 日




                                  13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字页)




                                      信息义务披露人: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代表:




                                                    2022 年 6 月 29 日




                                 14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    上 市 公 司 所 浙江绍兴新昌县新昌大道西路
上市公司名称
                   司                        在地           1365 号

股票简称           美力科技                  股票代码      300611

                                             信 息 披 露 义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
信息披露义务人     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
                                             务 人 联 系 地 道77号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基地建
名称               司
                                             址             设项目A7栋1-7层01室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     减少√                    有无一致行
                                                           有□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
                                             信 息 披 露义
信 息披露义 务人
                                             务人是否为
是 否为上市 公司 是□否√                                  是□否√
                                             上市公司实
第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9,262,800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占比:5.1758%
的股份数量及占     表决权股份:9,262,800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占比:5.1758%
股份比例           注:此栏中比例均按美力科技最新披露的总股本178,963,371股计算。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8,893,800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占比:4.9696%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表决权股份:8,893,800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占比:4.9696%
及变动比例
                 注:此栏中比例均按美力科技最新披露的总股本178,963,371股计算。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不排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进行减持美力科技股票的可能,但
是否拟于未来 12     不会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有关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
个月内继续减持      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 息披露义 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 在二级市 场买 是√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 股股东或 实际
控 制人减持 时是   不适用
否 存在侵害 上市    是□否□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不适用
否存在未清偿其
                    是□否□
对公司的负债,未
解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不需要取得审批。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16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字页)




                                     信息义务披露人: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代表:




                                                   2022 年 6 月 29 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