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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力科技: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及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2023-02-17  

                          证券代码:300611          证券简称:美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及

                     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2年1月18日召
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2 年 1 月 1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鉴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于
2023年2月17日届满,存续期将于2023年8月17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
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
股份。2022年2月16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499,800股以非交易过
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专户,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
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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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
下之日起计算,即2022年2月18日至2023年2月17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存续期为1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
起计算,即2022年2月18日至2023年8月17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 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为
1,499,800股,占公司最近一期披露的总股本比例0.71%。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1、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委员会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2、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
于股票买卖股票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1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
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
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
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特殊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
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
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
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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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币资金时,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
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
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且分配
完成,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在不违背政策要求的情况下,经管理委员会提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
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
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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