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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力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可一)2023-04-27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2022年度
  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
  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权益。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
  述职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2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
  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在审议议案时独立
  发表意见,依法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事项经营决策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
  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不存在
  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列席股东大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自出席董事会       会次数
马可一         8             8          0         0           否              2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
  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本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1)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高管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2)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
  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申请银行授信等诸多
  事项进行讨论并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三、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人对公司 2022 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及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
  并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具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独立意见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意见的事项                     表决结果

                            1、关于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计提 2021 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

                            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第四届董事会   4、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同意
4 月 22 日   第十五次会议   5、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6、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7、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

                            立意见

                            8、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9、关于 2022 年度董事、高管薪酬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与政府签订房屋回购协议的独立意见             同意
7 月 12 日   第十七次会议

 2022 年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提前赎回“美力转债”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8月1日       第十八次会议

                            1、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

 2022 年     第四届董事会   意见
                                                                                  同意
8 月 25 日   第十九次会议   2、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2022 年      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第二十一次会                                                         同意
12 月 3 日        议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第五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12 月 27 日     第一次会议   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2、事前认可意见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意见的事项                     表决结果

                             1、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2 年      第四届董事会
                             2、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     同意
4 月 22 日    第十五次会议
                             前认可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2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等进行深入了解,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和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
   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
   董事会,对于需董事会审议议案,都事先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利用自身的
   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
   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
   有关资料,与相关管理层人员保持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内控情况。
        3、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不断规范运作,提升治理
水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
义务。
    4、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
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
和理解,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
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
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发生。
    2023 年度,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
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马可一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