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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尚品宅配: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9-12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
断,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广州尚品宅配
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
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
限售安排(包括解除限售期限、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合法、决议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148 名激励对象已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
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
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照规定解除限售,并
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彭说龙                    胡鹏翔                    曾萍




                                                    2018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