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品宅配: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核查意见2019-04-2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尚品宅配”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智能
制造生产线建设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
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4.3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46,745.00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7,330.3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3 月 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7]G14000880693 号)。
根据公司《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四个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82,340.75
2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3,131.10
3 互联网营销 O2O 推广平台项目 20,780.14
4 家居电商华南配套中心建设项目 11,078.31
合计 137,330.30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计划投资额 累计投资额 投资进度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智能制造生产线
1 82,340.75 64,920.11 78.84%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建设项目
三、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原因及基本情况
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执行过
程中仍受到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根据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进度和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公司基于谨慎原则拟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调整后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等不变,调整的情况如下: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日期 状态日期
1 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四、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根据项
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及建设规
模,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本次调整是为了更好更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
保证项目质量,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
调整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符合募投项目实际
情况和公司的现状,有利于投资效益的更好发挥,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本
次变更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
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
司调整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募投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尚品宅配本次调整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募投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
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更或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
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公司本次调整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尚品宅配本次调整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募投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时间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核查意见》之签章
页)
保荐代表人:
林联儡
康自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