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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尚品宅配: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0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认真履行监事会自身职能,出席了各次股东大会,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应有的作用。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会议情况如下: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4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
 监事3名,实际亲自出席3名,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2017 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核
 销资产的议案》。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
 席监事3名,实际亲自出席3名,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案》。
     (三)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7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
 席监事3名,实际亲自出席3名,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四)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8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
 监事 3 名,实际亲自出席3名,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关于在广州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五)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
 监事3名,实际亲自出席3名,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六)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9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
 监事3名,实际亲自出席3名,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七)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
监事3名,实际亲自出席3名,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8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 2018年依法运作进行了严格的监督,
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各项决议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
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
会决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
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18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
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
好。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18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定
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整
体利益。
    (四)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并履行了相应的手续。
    (五)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8年12月31日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
发生并累计至2018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
建立和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
况。
       (七)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相关制度,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的情况;公司及相关人员未发生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
行或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或行政处罚的情况。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