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联网络: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2019-01-02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
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现对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财务总监候选人曾慧先生的简历,未发现该财务总监候选
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财务总监的情形, 亦
未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或受到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经了解, 曾慧先
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财务总监任职资格的规定。
因此, 我们同意聘任曾慧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
宜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杨槐 魏志华 叶丽荣
何旭晖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