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 68 条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我们作为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9 年半年 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9 年 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2、我们保证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 确认签字页】 陈智松 吴仲毅 卢荣富 周继伟 张联昌 杨 槐 叶丽荣 魏志华 何旭晖 张惠荣 曾 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