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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联网络: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1-05-14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作为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客观、公正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了解本次被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历、工作经历,我

们认为其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

有违反《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

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有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之情形,其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相关聘任程序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张联昌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

卢荣富先生、周继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余菲菲女士担任公
司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聘任于建兵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以

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四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之

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杨槐            魏志华          叶丽荣




   张军力



                                       二○二一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