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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联网络: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相关独立意见2022-08-27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相关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

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经过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

况进行认真了解核查后认为:

    1、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2、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情况,也

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 2022 年

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违规的情形。



    三、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补选)的独立

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议提名吴翀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补选)职务,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职务。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经审阅吴翀先生的简历资料,我们认为董事会本次

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

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具备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被提名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

未解除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吴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补选),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职务,任职期限与本届董事会其他独立董事一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无异议后,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

相关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杨槐            魏志华          张军力




 叶丽荣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