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和药业: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18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围绕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
切实开展了各项工作。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依
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
监督,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
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等工作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
2018 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8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履行职责,认真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一)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
监事会成员列席了 2018 年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
议,听取了公司生产、经营、投资、财务等方面的工作报告,对公司
经营管理中重大决策的程序及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在公司管理层执
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以及生产经营计划、重大投资方案、财
务决算方案等方面,监事会适时审议有关报告,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活
动的具体情况,并对此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财务活动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把检查公司财务状况作为监事会的工作重点,对完善
内控制度进行了监督,并通过查阅公司财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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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掌握公司财务活动现状,同时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进行监督核
查。
(三)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监督
2018 年,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依法对公司董
事会决策、经营层经营运作情况,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
况,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履职情况行使了监督职责。
(四)对关联交易进行监督
公司监事会审查了 2018 年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指公司大股东为
公司无偿担保),对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
大会了解相关情况,并重点对关联交易是否公允、是否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等情况进行了审查。
(五)2018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召开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7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2017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2018 年 4 第一届监事会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月 18 日 第十二次会议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关于确定公司监事 2017 年度
薪酬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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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
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候选人的议案》
2018 年 5 第二届监事会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
月 10 日 第一次会议 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2018 年 6 第二届监事会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月 28 日 第二次会议
案》
2018 年 7 第二届监事会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 2017 年限制
月 12 日 第三次会议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8 年 8 第二届监事会
《公司 2018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月 29 日 第四次会议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 年
第二届监事会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公
10 月 25
第五次会议 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日
2018 年 第二届监事会 《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1 月 23 第六次会议 实施进度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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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变更登记
手续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条件成就的议案》
上述监事会决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
关公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劵法》、《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运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为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公司进一步健全了各项
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
职务时,能够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
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会计报表等各种财务文件,
未发现违规行为。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完善,没有发
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情况,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反映了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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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第 ZA11565 号“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
是客观公正的。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
核查,认为: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及资产置换,
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指公司大股东为公司无偿担保)
均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
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未
发生有损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公司上市后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
度》,公司的内幕信息传递、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重大事项的报告、
传递、审核、披露程序均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
定。公司在日常管理中对内幕信息的传递审核程序严格把关,将内幕
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切实做到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各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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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所有知情人员如实、完整登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知情人
登记信息的核实、报备和建档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所填
报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八)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
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
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
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
行,并且活动各个环节均得到了合理控制,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
的有序有效开展,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维护了公司
及股东的利益。《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发现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9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
主要工作为:
1、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加强监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
的要求,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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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将继续加强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出席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
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3、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
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等方式,不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
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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