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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和药业: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0-08-06  

						证券代码:300636       证券简称:同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9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丰隆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梁忠
 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和药
业”)的控股股东之一丰隆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隆实业”)
计 划 通 过 大宗 交 易 或集 中 竞 价交 易 方 式减 持 公 司股 份 不 超过
2,572,398股(即不超过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2%,不超过丰隆实业及其
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股份的4.8547%)。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
内(即2020年8月12日至2021年2月11日)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
月内(即2020年8月28日至2021年2月27日)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
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此期间如遇法律、
法规规定的股票买卖敏感期则不减持。)
    2、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梁忠诚先生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7,640股(即不超过公告日公司总
股本的0.1537%,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其中,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其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
之后的6个月内(即2020年8月12日至2021年2月11日)进行,且任意
                                  1/ 6
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其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
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即2020年8月28日至2021年2月27日)进行,且
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此
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买卖敏感期则不减持。)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之一丰隆实业、实际控制人之一梁忠诚
先生的《减持公司股票计划告知函》,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之一丰隆实业
    公司控股股东为庞正伟先生和丰隆实业。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
东之一丰隆实业持有公司股份24,129,7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6%。
    2、实际控制人之一梁忠诚先生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庞正伟先生、梁忠诚先生二人。截至本公告日,
实际控制人之一梁忠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90,56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61%,通过丰隆实业控制公司股份24,129,73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8.76%。
     庞正伟先生与梁忠诚先生、丰隆实业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
日,庞正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396,8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19% , 通 过 奉 新驰 骋 投 资 合伙 企 业 ( 有 限 合伙 ) 控 制 公 司 股份
4,670,2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3%。庞正伟先生与梁忠诚先生、丰
隆实业合计控制公司股份 52,987,434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1.20%。
    二、 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及承诺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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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丰隆实业减持资金将主要用于认购公司可转换
公司债券及偿还质押融资;梁忠诚先生减持资金将主要用于认购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
    (2)股份来源:丰隆实业所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前已持有的股份及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而相应增加的股份;梁忠诚先生所减持股份来源为前期增持的股份及
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其减持预
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即2020年8月12日至
2021年2月11日)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其
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即2020年8
月28日至2021年2月27日)进行。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
票买卖敏感期则不减持。
    (5)拟减持数量:
    丰隆实业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72,398股(即不超过公告日
公司总股本的2%,不超过丰隆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股份
的4.8547%)。梁忠诚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7,640股(即不超
过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1537%,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
丰隆实业及梁忠诚先生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减持计划期间同和
药业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
量将作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视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若减持计划期间同和药业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和配股等事项,减持价格区间将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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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丰隆实业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丰隆实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
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在同和药业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锁定期”)之内,不转让
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同和药业股
份扣除公开发售后(如有)的部分,也不由同和药业回购本公司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同和药业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同和药业上市后6个月内同和药业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同和药业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承诺的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若本公司于本公司承诺的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同和药
业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应不低于同和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若本公司所持同和药业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锁
定期满后第一年内减持不超过所持有股票的20%;锁定期满后第二年
内减持不超过所持有股票的20%。
    若本公司实施上述减持行为,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
同和药业股票时以如下方式进行:(1)持有公司的股票预计未来一
个月内公开出售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2)持有公司的股票预计未来一
个月内公开出售的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大
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丰隆实业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
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3、梁忠诚先生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梁忠诚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
                             4/ 6
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为保持股份公司上市后股价稳定,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上市后
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实施。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即期收益存在被摊薄的风险,为保护
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做出如下承诺。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积极落实《关于进一
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3]110号)的内容,继续补充、修订、完善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
的各项制度并予以实施。
    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侵占公司利益。公司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尽最大努力确保公司签署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并就此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
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
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未来拟实施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忠诚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
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
                             5/ 6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规定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丰隆实业、梁忠诚先生在减
持过程中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
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和配股等事项,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5、公司将督促丰隆实业、梁忠诚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合规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丰隆实业、
梁忠诚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丰隆实业出具的《减持公司股票计划告知函》;
    2、梁忠诚先生出具的《减持公司股票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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