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和药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01-26
证券代码:300636 证券简称:同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3
债券代码:123073 债券简称:同和转债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和药业”)
于2021年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
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概述
(一)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2259号文《关于同
意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
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3.6亿元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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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36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09,405.66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4,190,594.3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
第ZA15815号验资报告。
三、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在《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金
年产 100 吨 7-甲氧基萘满酮、30 吨利伐
1 沙班等原料药及 20 亿片(粒)口服固体制 59,751.84 36,000.00
剂项目一期工程
截至 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6,770.27 万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8,648.79 万元(上述余额含利息收入,并
已扣减相应手续费)。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正在有序进行中,项目建设的阶段性使募集资
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
四、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
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结合公司财务状况
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目前,公司不存在高风险投资。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者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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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
交易。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通过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可为公司减少利息负
担约261万元(按同期贷款利率4.35%计算),可有效降低财务成本、
增加经营利润。因此,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
五、 专项说明意见
1、董事会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
过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
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
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事
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满足
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事项的
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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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同和药业以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有助于减
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置换
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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