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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和药业:关于同和转债2021年付息的公告2021-10-20  

                        证券代码:300636      证券简称:同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2

债券代码:123073       债券简称:同和转债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和转债 2021 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同和转债”(债券代码:123073)将于2021年10月26日支付第
一年利息,每10张“同和转债”(面值 1,000 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
币 5 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1年10月25日
    3、除息日:2021年10月26日
    4、付息日:2021年10月26日
    5、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息期间为2020年10月26日至2021
年10月25日,票面利率为0.5%。
    6、“同和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1年10月25日,截至
2021年10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同和转债”持有人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2021年10月25日前
(含当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
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7、下一年度的票面利率:0.7%
    8、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1年10月26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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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将于2021年10月26日支付2020年10月26日至2021年10月25日的利息。
根据《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
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同和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073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3.60亿元(360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3.60亿元(360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0年11月16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年10月26日至2026年
10月25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21年5月6日至2026年10
月25日(因遇节假日,原起始日2021年5月3日向后顺延至2021年5月6
日)
       9、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
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2%、第六年2.8%。
       10、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
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
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1×i
       I:指年利息额;
       B1: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
“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
                               2/ 5
金额;
    i: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
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
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
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
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
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
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
承担。
    11、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
    1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
提供担保。
    1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同和药业主体信用级
别为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A+。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上市后,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进行跟踪评级。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付息为“同和转债”第一年付
息,计息期间为2020年10月26日至2021年10月25日,本期债券票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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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率为0.5%,本次付息每10张“同和转债”(面值 1,000 元)债券派发
利息人民币 5.00 元(含税)。
    1、对于持有“同和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
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
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4.00元;
    2、对于持有“同和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
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
际每10张派发利息5.00元;
    3、对于持有“同和转债”的其他债券投资者,每10张派发利息
5.00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
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1年10月25日
    2、除息日:2021年10月26日
    3、付息日:2021年10月26日
    四、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截至2021年10月25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全体“同和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
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
(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
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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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
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3〕
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
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境
外投资机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8〕
108号)等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
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
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
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
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
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江西省奉新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咨询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周志承、张波
    联系电话:0795-4605333\4605773
    联系邮箱:dm@jxsynergy.com


    特此公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5/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