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和药业: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2021-12-07
证券代码:300636 证券简称:同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6
债券代码:123073 债券简称:同和转债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庞正伟先生、梁忠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庞正伟先生及公司实际控
制人、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梁忠诚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2、计划增持股份的金额:庞正伟先生、梁忠诚先生增持金额各
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3,500万元(均含本数);
3、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1年9月7日起6个月内。
4、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2021年12月6日,本次增持计划时
间过半,庞正伟先生已增持1,905,719股、梁忠诚先生已增持473,600
股。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
司实际控制人庞正伟先生、梁忠诚先生出具的《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告
知函》。截至2021年12月6日,庞正伟先生、梁忠诚先生增持公司股
份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主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庞正伟先生、梁
忠诚先生。庞正伟先生与梁忠诚先生、丰隆实业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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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截至增持计划公告日(2021年9月7日),庞正伟先生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41,918,4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6%;梁忠诚先生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948,6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通过丰隆实业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股份37,007,5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8%,庞正伟先生与
梁忠诚先生、丰隆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38.80%。
2、庞正伟先生、梁忠诚先生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未披露增
持计划。
3、庞正伟先生、梁忠诚先生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未有减持公司股
份情形。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
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拟实施
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金额:庞正伟先生、梁忠诚先生增持金
额各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3,500万元(均含本数)。
3、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
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1年9月7日起6个月内(除法
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
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增
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6、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7、其他事项:庞正伟先生、梁忠诚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
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
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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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
施本次增持计划。
三、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增持情况:
累计增持股 累计占公司总 累计增持金额
姓名 增持方式 增持期间
数(股) 股本比例 (元)
2021 年 9 月 8 日至
庞正伟 集中竞价 1,905,719 0.93% 31,541,313.55
2021 年 12 月 6 日
2021 年 9 月 23 日至
梁忠诚 集中竞价 473,600 0.23% 7,417,548.00
2021 年 9 月 24 日
合计 2,379,319 1.16% 38,958,861.55
2、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庞正伟 41,918,457 20.36 43,824,176 21.29
梁忠诚 948,672 0.46 1,422,272 0.69
丰隆实业 37,007,568 17.98 37,007,568 17.98
有限公司
合计 79,874,697 38.80 82,254,016 39.96
四、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
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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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备查文件
1、庞正伟先生、梁忠诚先生出具的《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
数量的确认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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