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和药业: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彭以元)2022-04-23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在 2021 年度工作中,诚实、
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
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要求,现将 2021 年度本人
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
大会、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
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正确决策
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1年度,公司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股东大会、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
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本人出席了公司2021年度召开的3次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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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
3 3 0 0 否
本人出席了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就相关议案与公司管理
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二、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日期 会议 议案
2021年4月22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
日 会议 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
2021年8月5日
会议 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三、 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
会。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成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
员,本人按照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积极参与各委员会的日常工
作。
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制度》、《提
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严
格审查,对公司人才体系建设提出专业建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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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战略委员会成员,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制度》、《战略
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
业发展状况,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进行了研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
建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制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薪酬制度
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
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股东
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岗位职责考核情况、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并通过电话和
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
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有关公司
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 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持
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
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客观公正
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创造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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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
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
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不断
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
一步规范运作。
七、 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
票权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4.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
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坚决维护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最后,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 2021 年度工作中给
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祝愿公司在未来能够
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
形象,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报告。
彭以元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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