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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和药业: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2022-06-17  

                        证券代码:300636      证券简称:同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2-051

债券代码:123073      债券简称:同和转债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以及《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上述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1/ 2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
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
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4、除 50 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全
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外,公司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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