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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和药业: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2022-07-02  

                        证券代码:300636     证券简称:同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2-060

债券代码:123073      债券简称:同和转债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决定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5:
00 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西同和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7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7

                              1/ 12
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 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
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
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
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
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7 月 12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
至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7 月 12 日(星期二)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本人或关联人为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讨论对象的股东,在审议
相关议案时须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股东参与相关议案的表决。上述
股东也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2/ 12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西省奉新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提案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1.00                                                 √
                   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2.00                                                 √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募集资金用途                    √
 2.08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09                   上市地点                      √
 2.10                  决议有效期                     √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3.00                                                 √
                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4.00                                                 √
           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3/ 12
                        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5.00       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
                             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00                                                       √
                       的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7.00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其填                √
             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8.00                                                       √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9.00       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说明:
    1、上述第 1-9 项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上述第 1-8 项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第 1-9 项提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 披 露 在 中国 证 监 会指 定 的 创业 板 信 息披 露 网 站巨 潮 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上述第 1-9 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中第 2 项
提案需要逐项表决。
    3、上述提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
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

                                 4/ 12
果进行披露。
    4、本人或关联人为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讨论对象的股东,在
审议相关议案时须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股东参与相关议案的表决。
上述股东也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5、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
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
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
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和持股证明办理
登记。
    (3)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3),以便
登记确认。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
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收到时间
为准,但不得迟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 17:00 送达,来信请寄:江西
省奉新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信函上请注
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 330700,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22 年 7 月 15 日(星期五)上午 9:30-11:30 和
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奉新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公司会议室。

                              5/ 12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波、艾佳鑫
    联系电话:0795-4605333\4605773
    传真:0795-4605772
    电子邮箱:dm@jxsynergy.com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并
需于会议开始半小时前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一日




                            6/ 12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36
    2、投票简称:同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
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7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18 日(现场
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
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7/ 12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8/ 12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西同和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
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性质: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提案                                                   同   反   弃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意   对   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提案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
1.00                                         √
         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9/ 12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
2.00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
                  案》
2.0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
2.04                                     √
                  原则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募集资金用途               √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
2.08                                     √
                   排
2.09            上市地点                 √
2.10           决议有效期                √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
3.00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
                  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
4.00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
5.00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         √
            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
6.00                                     √
         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        √

                                10/ 12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的影响及其填补回报措施和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8.00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
                 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9.00                                  √
       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
                  案》
   注:1、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单位公章。




                             11/ 12
    附件 3: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统

 姓名或名称                        一社会信用代

                                           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邮编

                                   代理人姓名及
是否本人参会
                                       身份证号码

备注:
    1、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
效。
    2、参会股东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
导致无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该股东全部承担。
    3、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参会登记的,参会文件以公司在登
记时间内收到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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