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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和药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1-13  

                        证券代码:300636     证券简称:同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3-004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8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
通知,2023年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绍
炯主持,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到会监事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相
关事项进行调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暂缓授予部分授予价格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江西同和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暂
缓授予部分授予价格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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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本次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江西
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
形,公司本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3、本次暂缓授予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授
予日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确定2023年1月13日为暂缓授予部分的授予日,
向姚晓华女士授予7.4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79元/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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