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超频三: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9-03-26  

						  股票代码:300647             股票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19-018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披露
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8-144)。
持有本公司股份 4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891%)的副总经理刘卫红先
生计划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至 2019 年 6 月 26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112,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73%)。持有本公
司股份 18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756%)的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雷金华
先生计划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至 2019 年 6 月 26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45,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89%)。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
区间内,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公司
于近日分别收到刘卫红先生、雷金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
知函》,其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副总经理刘卫红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雷金华先生在减持
计划时间过半时均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刘卫红先生、雷金华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
他相关规定的要求,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刘卫红先生、雷金华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
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卫红先生、雷金华先生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
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刘卫红先生、雷金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