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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超频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8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后,基于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
要求,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进行
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
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
程序,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窦林平                     吴小员      宫兆辉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