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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超频三: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跟踪报告2021-04-30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超频三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涛                    联系电话:021-38124105
保荐代表人姓名:夏跃华                  联系电话:021-3812410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不适用(已销户)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格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 年 1 月 28 日
                                                    重点介绍了《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进一步讲解并强调了公司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治理规范、杜绝内幕交易、关联交易
                                                    相关事项的重要性以及公司董事、监
                                                    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
                                                    相关要求。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无                       不适用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承诺
1.超频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
                                           是                    不适用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超频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规
                                           是                    不适用
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频三及控股股
                                           是                    不适用
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稳定股价的承诺。
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作出的股份
                                           是                    不适用
减持及锁定期限的承诺。
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频三关于进行利
                                           是                    不适用
润分配的承诺。
6.超频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       是                    不适用
及控股子公司社保、公积金方面的承诺。
7.超频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       是                   不适用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惠州超频三
的部分土地及房产尚未取得产权证书;公
                                         是                   不适用
司租赁的房产出租方暂无法提供出租房
产的产权证书的承诺。
9.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超频三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     是                   不适用
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0.超频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不存在
                                         是                   不适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
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超频三与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
                                   证券”)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签订了相关保荐协议,
                                   聘请国盛证券担任超频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
                                   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
                                   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 2020
                                   年 3 月 24 日起保荐代表人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汪柯、陈运兴变更为国盛证券杨涛、夏跃华。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无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涛                      夏跃华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