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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超频三: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公司年报问询函的回复2021-06-23  

                        关于对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对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众环专字(2021)1100158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贵部 2021 年 06 月 01 日下发的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 449 号《关
于对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已收悉,现就问询函中涉及
会计师的相关事项作专项说明如下:

    一、你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完成对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炯
达能源”)100%股权的收购,合计形成商誉 10,179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未计提
商誉减值准备。2020 年度炯达能源业绩承诺方承诺口径确认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 3,978 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 88.42%,2018 年至 2020 年累计
业绩承诺完成率为 103.19%。

    1、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报告期内炯达能源主要经营情况,包含但不限于主要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主要资产期末余额及其变动情况、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营业成本、毛利率,存货和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减值计提情况,在手合同能源
管理项目的主要情况(合同主要条款、服务年限及项目的效益实现情况、相关
项目实现的节能效益是否达到合同的约定、营业收入确认方式及依据、已确认
的收入、截止报告期末的回款情况等)。

    【回复】

    (1)炯达能源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及其变动原因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项目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日或 2020 年度         日或 2019 年度

 存货                             363.37                 295.65        67.72      22.91%

 应收账款                       9,622.75                8,653.72      969.03      11.20%
 资产总额                      28,609.99              25,077.86      3,532.13     14.08%
                                            1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项目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日或 2020 年度         日或 2019 年度

 负债总额                        9,154.48              10,233.44     -1,078.96    -10.54%
 权益总额                       19,455.51              14,844.42      4,611.09     31.06%
 应收账款周转率                      1.94                    2.19                    -0.25
 剔除发出商品后的存货
                                    37.31                  36.29                     1.02
 周转率
 主营业务收入                   18,438.47              17,071.66      1,366.81      8.01%
 其中:空调销售与安装            8,910.86                6,061.54     2,849.32     47.01%
       LED 照明灯具业务          5,818.24                6,921.37    -1,103.13    -15.94%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3,709.37                4,088.75     -379.38      -9.28%
 主营业务成本                   12,238.86                9,981.05     2,257.81     22.62%
 其中:空调销售与安装            6,702.28                4,796.32     1,905.96     39.74%
       LED 照明灯具业务          4,524.71                4,219.19      305.52       7.24%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1,011.87                 965.54        46.33       4.80%
 毛利率                           33.62%                  41.53%                   -7.91%
 其中:空调销售与安装             24.79%                  20.87%                    3.92%
       LED 照明灯具业务           22.23%                  39.04%                  -16.81%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72.72%                  76.39%                   -3.67%
 期间费用                        1,807.86                2,679.42     -871.57     -32.53%
 净利润                          4,430.36                3,877.00      553.36      14.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限
                                 3,978.84                4,412.52     -433.68      -9.83%
 制性股票费用后净利润
 期间费用率                        9.74%                  15.64%                   -5.90%


    如上表所示,炯达能源盈利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中,毛利率较上年同期
略有下降,期间费用的波动较大,原因如下:

    1)期间费用的下降主要系管理费用中股份支付、职工薪酬的减少。2018 年
9 月超频三对炯达能源员工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进行股权激励,2020 年股份支付
分摊金额较上年减少 404.46 万元,系 2019 年和 2020 年确认股权激励对象服务
月份差异的影响导致增加。职工薪酬较上年减少 450.87 万元,主要系炯达能源
未完成预期业绩,公司计提奖励相应减少所致。依据 2017 年 9 月 11 日超频三与
炯达能源原股东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的业绩奖励条款,业绩承诺期内截止某一

                                             2
年度期末实现的当年净利润超过当年的承诺净利润,双方同意,将当年实现的当
年净利润超过当年的承诺净利润部分的 50%,奖励给公司的经营团队,后续奖励
参照本条款实施。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炯达能源实现净利润超过当年的承诺净
利润,公司按照业绩奖励条款计提奖金,2020 年度炯达能源业绩完成率为
88.42%,未实现当年的承诺净利润,故未计提奖金。

    2)报告期炯达能源整体毛利率从上期的 41.53%下降至 33.62%,主要受 LED
照明灯具业务毛利率下降的影响。受全球新冠疫情的影响在建项目延期,新项目
的招投标滞后,公司管理层为应对全球新冠疫情对公司产生的影响,积极拓展新
业务增加了购销业务,主要为酒店的室内灯具和教育灯具的购销,然而购销业务
较工程项目综合毛利率水平低。2020 年 LED 照明灯具业务中新增教育灯类别(应
用于中小学灯光改造项目)的购销业务,此业务平均毛利率为 9.26%,低于 LED
照明灯具业务平均毛利的主要原因系,教育灯自 2018 年以来,市场供应商由最
初的立达信,捷能通和超频三等几家企业发展至今,吸引多家国内行业巨头如雷
士、欧普、三雄、阳光、佛山照明等纷纷涌入该细分市场参与竞争。照明国内行
业巨头凭借行业多年的品牌影响力及成本优势迅速占领大部分市场份额,导致竞
争日趋激烈。教育灯产品政府采购中标价格较上年平均下降 23%左右,而成本由
于原材料上涨逐年上升,进一步压缩了该行业利润空间,导致全行业教育灯产品
综合毛利率下降。

    (2)期末存货和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19 年和 2020 年末,存货余额分别为 295.65 万元和 363.37 万元,存货余
额各年末保持稳定,该存货主要为各项目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备用的存货,且存
货周转较快,没有长期积压的存货,存货质量较好,未见减值迹象。

    2019 年和 2020 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8,653.72 万元和 9,622.75 万
元(其中 LED 照明亮化及空调工程 8,570.99 万元、LED 合同能源管理 760.11 万
元、合并范围内应收账款 291.65 万元),各组合的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1)LED 照明亮化及空调工程

                                                                单位:万元

      账龄                                   年末余额

                                    3
                                        预期信用损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失率(%)
1 年以内(含 1 年)         8,248.44              3                   247.45          8,000.99

1 年至 2 年(含 2 年)        467.72             10                    46.77           420.94

2 年至 3 年(含 3 年)         10.06             20                      2.01               8.05

3 年至 4 年(含 4 年)        176.46             30                    52.94           123.52

4 年至 5 年(含 5 年)         34.97             50                    17.48               17.48

5 年以上
    合     计               8,937.64                                  366.66          8,570.99


     如上表所示,LED 照明亮化及空调工程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 1 年以内,占
比 96.24%,应收账款未存在长期未收回的情形,应收账款质量良好。

     2)LED 合同能源管理

                                                                                 单位:万元

                                                          年末余额
            账龄                         预期信用损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失率(%)
1 年以内(含 1 年)            783.62                 3               23.51            760.11

    合     计                  783.62                                 23.51            760.11


     如上表所示,LED 合同能源管理应收款均为 1 年以内,LED 合同能源管理
的对方单位基本均为行政机关单位,基本按照合同约定收款,应收账款质量良好。

     3)合并范围内往来

                                                                                 单位:万元

                                                           年末余额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至 2 年(含 2 年)                  291.65                                         291.65

    合     计                           291.65                                         291.65


     (3)炯达能源在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主要情况

         1)合同主要条款、服务年限


                                           4
 项目名称       合同对手方名称    服务年限        具体分享年份的分享比例
                                               第 1 年至第 4 年分享比例 100%,
项目 1      客户 1               8年
                                               第 5 年至第 8 年分享比例 80%
                                               隧道灯:第 1 年至第 3 年分享比例
                                               90%,第 4 年至第 6 年分享比例
                                 隧道灯 6      50%路灯:第 1 年至第 3 年分享比
项目 2      客户 2               年,路灯 10   例 90%,第 4 年至第 5 年分享比例
                                 年            80%,第 6 年至第 7 年分享比例
                                               60%,第 8 年至第 10 年分享比例
                                               50%
                                               第 1 年至第 3 年分享比例 90%,第
                                               4 年至第 6 年分享比例 80%,第 7
项目 3      客户 3               10 年
                                               年至第 8 年分享比例 60%,第 9 年
                                               至第 10 年分享比例 50%
                                               第 1 年至第 2 年分享比例 100%,
                                               第 3 年至第 4 年分享比例 90%,第
项目 4      客户 4               8年           5 年分享比例 80%,第 6 年分享比
                                               例 70%,第 7 年分享比例 55%,第
                                               8 年分享比例 50%,
                                               第 1 年至第 3 年分享比例 80%,第
项目 5      客户 5               5年
                                               4 年至第 5 年分享比例 71%
                                               第 1 年至第 3 年分享比例 90%,第
                                               4 年至第 6 年分享比例 80%,第 7
项目 6      客户 6               10 年
                                               年至第 8 年分享比例 60%,第 9 年
                                               至第 10 年分享比例 50%
                                               第 1 年至第 5 年分享比例 70%,第
项目 7      客户 7               10 年
                                               6 年至第 10 年分享比例 60%
                                               第 1 年至第 3 年分享比例 90%,第
项目 8      客户 8               8年           4 年至第 6 年分享比例 75%,第 7
                                               年至第 8 年分享比例 65%
                                               第 1 年至第 3 年分享比例 90%,第
项目 9      客户 9               8年           4 年至第 6 年分享比例 75%,第 7
                                               年至第 8 年分享比例 65%
                                               第 1 年至第 3 年分享比例 90%,第
                                               4 年至第 6 年分享比例 80%,第 7
项目 10     客户 10              10 年
                                               年至第 8 年分享比例 60%,第 9 年
                                               至第 10 年分享比例 50%
                                               第 1 年至第 3 年分享比例 80%,第
项目 11     客户 11              5年
                                               4 年至第 5 年分享比例 75%
                                               第 1 年至第 3 年分享比例 80%,第
项目 12     客户 12              5年
                                               4 年至第 5 年分享比例 75%
项目 13     客户 13              7年           第 1 年至第 7 年分享比例 80%
                                               第 1 年至第 3 年分享比例 80%,第
项目 14     客户 14              5年
                                               4 年至第 5 年分享比例 75%
                                  5
 项目名称        合同对手方名称       服务年限          具体分享年份的分享比例
                                                   第 1 年至第 3 年分享比例 70%,第
项目 15      客户 15                 5年
                                                   4 年至第 5 年分享比例 66%
                                                   第 1 年至第 3 年分享比例 80%,第
项目 16      客户 16                 5年
                                                   4 年至第 5 年分享比例 75%
                                                   第 1 年至第 3 年分享比例 80%,第
项目 17      客户 17                 5年
                                                   4 年至第 5 年分享比例 75%
                                                   第 1 年至第 3 年分享比例 80%,第
项目 18      客户 18                 5年
                                                   4 年至第 5 年分享比例 75%
项目 19      客户 19                 8年           分享比例 90%
项目 20      客户 20                 8年           分享比例 82%
                                                   第 1 年至第 3 年分享比例 80%,第
项目 21      客户 21                 5年
                                                   4 年至第 5 年分享比例 75%
                                                   分享比例 75%,运维费用分享比例
项目 22      客户 22                 10 年
                                                   20%
项目 23      客户 23                 8年           分享比例 75%
项目 24      客户 24                 8年           分享比例 70%
项目 25      客户 25                 8年           分享比例 84%
项目 26      客户 26                 5年           分享比例 75%

续表

          项目名称                           结算方式                   回款安排
项目 1
项目 3
                            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照最终路灯改造数
项目 4
                            量和功率验收为准,以其计算实际节能电
项目 5
                            费,在合同期内,如遇到政府调整电价,在    按季度付款
项目 6
                            节电量不变的情况下,节能电费按照实际调
项目 8
                            整后的金额结算。
项目 9
项目 10
                            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照最终路灯改造数
                            量和功率验收为准,以其计算实际节能电费
项目 2                      再扣除维护考核,在合同期内,如遇到政府    按季度付款
                            调整电价,在节电量不变的情况下,节能电
                            费按照实际调整后的金额结算。
                            最终节能量和节能效益根据灯具实际更换
                            数量及业主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季
                            度检测后确定,再按照具体分享比例进行分
项目 19                                                               按季度付款
                            配,在合同期内,如遇到政府调整电价,在
                            节电量不变的情况下,节能电费按照实际调
                            整后的金额结算。
项目 20                     最终节能量和节能效益根据灯具实际更换
                                                                      按季度付款
项目 22                     数量及双方共同检测后确定,再按照具体分

                                      6
          项目名称                        结算方式                     回款安排
项目 23                    享比例进行分配。
项目 24
项目 25
                           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照最终路灯改造数
                           量和功率验收为准,以其计算实际节能电
                                                                     按半年度付
项目 13                    费,在合同期内,如遇到政府调整电价,在
                                                                     款
                           节电量不变的情况下,节能电费按照实际调
                           整后的金额结算。
项目 11
项目 12
项目 14                    最终节能量和节能效益根据灯具实际更换
                                                                     按半年度付
项目 15                    数量及双方共同检测后确定,再按照具体分
                                                                     款
项目 17                    享比例进行分配。
项目 18
项目 21
                           最终节能量和节能效益根据灯具实际更换
项目 16                    数量及经专业的检测机构后出具的报告确
                                                                     按年度付款
项目 26                    定最终节能效益,再按照具体分享比例进行
                           分配。
                           在炯达能源与客户确认的改造前灯具运行
                           费用数据,及炯达能源保证改造后 LED 灯
                           的能耗费用基础上,双方同意采取炯达能源    第 1 至 9 年按
                           收取固定费用的方式进行合作,客户每月按    月付款,第
项目 7
                           下列公式计算金额基数支付给炯达能源。      10 年按年付
                           公式:支付金额=LED 灯具总功率*亮灯时间    款
                           (约定平均亮灯时间为 10H/天)*(65/35)
                           *电价


    2)项目的效益实现情况、相关项目实现的节能效益是否达到合同的约定、
营业收入确认方式及依据、已确认的收入、截止报告期期末的回款情况、是否存
在未按合同约定回款的情况

    EMC 项目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进入收益分享期并分期确认收入,每月末
根据 EMC 项目合同的约定、项目经济效益分享表中的每年的节电总金额和分享
比例计算炯达能源分享的收入。2020 年末,炯达能源 EMC 项目效益实现及回款
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7
                                    截至报告期末     截至报告期末
                    预计总收益分                                     累计回款金
      项目名称                      累计约定分享     累计确认收入
                        享额                                             额
                                        总额             金额
       项目 1            2,040.62         1,110.06        1,110.05        991.97
       项目 2              795.97          535.46          502.45         483.79
       项目 3            3,019.79         1,638.26        1,614.40      1,463.40
       项目 4            1,226.99         1,054.91         940.76         952.18
       项目 5              198.41          179.97          179.97         179.97
       项目 6            4,207.03         2,939.16        2,929.55      2,939.16
       项目 7            2,637.80         1,765.34        1,651.86      1,604.80
       项目 8            1,812.31          916.38          815.76         801.93
       项目 9            5,162.14         2,849.50        2,870.15       2,849.5
      项目 10            2,697.01         1,731.95        1,569.14      1,515.45
      项目 11              323.27          323.27          310.49         323.27
      项目 12               67.32           55.46           55.10          60.85
      项目 13            2,567.65         1,049.59         940.01         795.33
      项目 14               57.89           38.58           38.58          35.42
      项目 15               34.85           23.57           23.57          24.76
      项目 16                8.26             5.54            5.54          6.67
      项目 17               19.23            11.50          11.50          11.83
      项目 18               30.01           17.96           17.95          18.47
      项目 19              369.28          128.75          128.32         125.92
      项目 20            5,039.74         1,679.91        1,679.91      1,574.92
      项目 21              100.04           71.18           71.18          61.56
      项目 22              572.27          104.92          104.92         126.85
      项目 23            1,203.74          263.32          263.32         220.77
      项目 24              502.73           83.79           83.79           59.7
      项目 25            1,121.01          175.16          175.25         140.13
      项目 26               13.31             3.11            3.04          2.66
       合   计          35,828.67        18,756.60       18,096.56     17,371.26

    上述 EMC 项目均已按业主要求完工验收,并按照合同约定确认收入,上表
中实际分享金额与约定分享金额的差异系电费的调整所致。

    EMC 客户主要为地方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客户信用等级
较高,均按合同约定回款,上表中回款金额与收入确认金额差异系付款时间与报
告期末时间节点差异所致,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已回款 1,430.92 万元,报告期末
余额已全部回款。

    2、请你公司详细说明业绩承诺期内炯达能源收入是否真实,成本费用确认
是否完整准确。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重点说明审计过程中针对炯达
                                     8
能源收购以来的业绩真实性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核查覆盖率、
充分性以及审计结论。

    【回复】

    炯达能源业务类型主要为三类:合同能源管理(EMC)业务、空调销售及
安装和 LED 照明灯具的销售与安装。EMC 业务主要提供节能诊断、改造方案设
计、人员培训、能耗基准与节能量监测、节能设备安装改造、节能项目运营管理
等服务,即路灯节能改造,以路灯改造前后的节电量作为分享效益的基础,在效
益分享期间,炯达能源对 EMC 项目负责运维,资产的控制权并未转移给客户;
空调销售及安装和 LED 照明灯具的销售与安装,根据客户需求完成定制化采购
和销售,除为各项目采购少量备品外,均以项目为单位进行采购。收购以来,炯
达能源始终贯彻既定的会计政策、原则和方法,其具体的收入、成本和费用的确
认和结转方法如下:

    (1)炯达能源的收入确认方法

    EMC 业务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进入收益分享期并分期确认收入,后根据
EMC 项目合同的约定、项目经济效益分享表中的每年的节电总金额和分享比例
计算炯达能源分享的收入;空调销售及安装、LED 照明灯具的销售与安装,如
不提供安装服务在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如提供安装以取得项目监理单位和管理
公司提供的工程进度证明书时确认项目收入。

    (2)炯达能源的成本的确认与结转

    以权责发生制作为成本确认原则,炯达能源的成本构成主要为货物销售成
本、人工成本及 EMC 折旧与维护成本等。货物销售成本、人工成本为根据项目
一对一归集核算不同供应商合同结算条款,及与供应商双方认可的签收单、结算
单情况确认成本及人工成本等;EMC 的折旧根据资产原值及效益分享期计算得
出,其维护成本主要为维修费与安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来确定结转。

    (3)炯达能源的费用确认与核算

    对费用的确认原则为权责发生制,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较为严格的
费用管理制度及详细的费用报销审批流程,对期间费用发生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进

                                    9
行管控,并确保费用被记录在正确的期间,保证财务账面费用数据完整准确。

    综上所述,业绩承诺期内,炯达能源的收入确认是真实的,成本费用是准确、
完整的。

       【核查意见】

    针对炯达业绩承诺期真实性予以关注,我们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对营业收入的核查情况

    1)了解并测试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检查收入确认条件、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是否保持前后期口径
一致,并关注收入是否符合既定的收入确认原则、方法。

    3)将本期的主营业务收入与上期的主营业务收入进行比较,分析收入结构
变动的原因,并对主营业务收入进行月度分析,并对同一项目毛利率波动进行分
析。

    4)检查主要销售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检查与客户取得相关商品
控制权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适当性。对公司销售收
入确认执行细节测试,检查收入确认的支持性文件,包括检查销售合同、发货单、
签收单、结算单及客户回款等资料等。

    5)对报告期内交易额较大的客户及余额较大的客户执行了函证程序,函证
内容包括项目的销售金额、结算金额、期末往来余额,对 EMC 项目函证内容包
括项目预期总分享收益、截止至期末已分享收益及回款金额。

    6)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执行截止性测试并核对
签收单或者结算单等,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7)实地走访主要客户及对应项目,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公司与客户的业务关
系,确认客户及对应项目的真实性及关联关系及当期销售情况等等。

    8)对所有正常使用银行账户交易流水进行核查,关注银行对账单或流水是
否存在异常的销售回款,与账面核对是否一致等。


                                  10
    经统计,对报告期内收入执行细节测试及函证等程序的覆盖率分别为
97.37%、99.01%、97.91%。

    (2)对营业成本及期间费用的核查情况

    1)了解并测试采购与付款、生产与仓储相关的内部控制,了解相关的内部
控制程序。设计是否合理、运行是否有效,抽取样本执行穿行测试及控制测试。

    2)检查主营业务成本的内容和计算方法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前后期是
否一致。

    3)计算分析费用类中各项目发生额及占费用总额的比率,将本期、上期费
用各主要明细项目作比较分析,并分析其变动的合理性。

    4)检查成本费用结转的原始凭证及相关依据,包括采购合同、签收单、出
入库单等原始凭证,检查成本费用的归集与财务核算制度是否一致,记账金额与
原始凭证是否保持一致。

    5)对合同履约成本、履约进度等,检查在一段时间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的成
本结转是否正确。

    6)结合银行流水的核对,检查有无异常付款记录,从而验证成本确认的完
整性。

    7)对期间费用进行对比分析,检查各费用项目是否存在异常波动情况、分
析波动原因。

    8)选择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宣传费等重要费用项目,检查费
用支付相关凭据是否准确。

    9)实施截止性测试,检查相关凭证是否存在跨期现象。

    10)重点关注核查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的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的
一致性,研发费用的归集与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是否存在相关支出由其
他利益相关方支付等情况。

    (3)核查意见


                                  11
    经核查,我们认为,审计过程中针对炯达能源收购以来的业绩真实性予以关
注,实施了前述审计程序,收入、成本、费用核查覆盖率 95%以上。我们认为炯
达能源自收购以来收入真实,成本费用等确认完整,业绩真实,我们获取的审计
证据、核查覆盖率具有充分性,审计结论恰当。

   3、请你公司结合炯达能源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趋势、经营状况、资产质量、
盈利前景,以及商誉减值测试时选取的具体参数、假设及测算过程,补充说明
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合理性,相关会计估计和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3.1 炯达能源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趋势

    (一)节能服务行业发展现状

    节能服务行业是为用能单位在节能减排等方面提供服务和支持的行业,节能
服务主要包括节能诊断、改造方案设计、人员培训、能耗基准与节能量监测、节
能设备安装改造、节能项目运营管理等方面。节能服务行业不仅在我国节能技术
应用和节能项目投资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而且对推动节能改造、
减少能源消耗、增加社会就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成为我国转变
发展方式、经济提质增效、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之一。

    节能服务行业兴起于 20 世纪 70 年代中期的发达国家。相对于欧美发达国家,
我国的节能服务行业起步较晚,上世纪 90 年代,我国节能服务行业才引进合同
能源管理机制,通过示范、引导和推广,节能服务行业迅速发展壮大,专业化的
节能服务公司数量在不断的增加。目前,合同能源管理已成为节能服务行业的主
导商业模式。国家支持和鼓励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开展节能服务,
持续推动节能改造、减少能源消耗、增加社会就业、促进经济发展,实现能源管
理从自我管理模式向社会化、专业化管理模式的趋势转变。

    1、发展现状

    (1)产业规模快速增长。近年来,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不断增长,呈逐年
上涨趋势。中国节能协会数据显示,2019 年我国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达 5222 亿
元,同比增长 9.38%。根据《“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到 2020 年

                                   12
节能服务业总产值达到 6000 亿元。我国节能服务行业潜力巨大。




    (2)产业配套齐全。节能服务产业链涉及众多的行业,包括节能材料、节
能设备以及先进的能源管理软件系统。我国的节能服务产业已经形成了较为庞大
的规模,产业链日趋完善,产品配套能力较强,可以针对地域特征、节能需求和
投资预算提供差异化的节能产品和服务。目前,我国的节能材料、节能设备以及
能源管理软件系统已实现自给自足,具有相对低廉的采购成本,与下游客户和产
品市场贴合比较密切,市场反应时间快,完整的产业链为我国节能服务产业的迅
速发展提供了基本保障。

    (3)企业实力持续增强,产业结构日趋合理。节能服务产业逐步由依靠企
业数量快速增长转向为依靠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阶段,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
企业平均规模扩大。节能服务公司平均注册资金 5861 万元,平均总资产 1.5 亿
元。二是一批大中型节能服务公司在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公司治理、项目管理
等方面取得进展,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
理制度、风险防控制度;技术人员占比逐年提高,项目实施和管理能力稳步提升,
企业实力不断增强。三是产业结构逐步优化,由过去企业小而分散逐步转向大型
化、专业化和综合化,行业间兼并重组已成趋势。

    (4)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
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随着国内节能服务业的迅猛发展,节能服务业合同能源
管理项目投资迅速增长。2015 至 2019 年,合同能源管理投资规模呈现增长趋势,
2019 年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投资额达到 1141 亿元。预计 2020 年合同能源管理投
                                   13
资额将小幅增长。




    (5)效益分享仍占多数,合同期限有所延长。2018 年节能服务公司商业模
式和签订合同方面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占多数,达 48%。
二是平均合同年限比“十二五”延长 20%-40%。

    (6)综合能源服务发展迅速。南方电网、国家电网、新奥燃气、智光节能、
中节能建筑等企业在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开展过程中,逐渐摸索出了自己的模式和
路线。其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节能服务、分布式燃气(或热电联产)、储能、分布
式光伏等项目投资,加上一部分服务业务(如售电)及少数微电网。

    (7)政策环境不断优化。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进一步强化。二是
一批新的政策、文件、标准相继出台。国家层面,《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
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关于扩大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
试点的通知》《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7 年本,节能部分)》《国
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2018)》《关于加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的通知》
等文件相继发布;地方层面,多地纷纷出台“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节能
项目奖励政策持续推进。三是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基本到位。

    国际合作务实推进。“亚太节能服务产业联盟”发起成立,全球能效智旅计
划推动产业“引进来”“走出去”,中美、中日、中德能效深入合作。

    2、发展挑战

    外部环境带来挑战。近年来,我国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复杂的内
                                  14
外部环境对我国经济产生一定负面影响,节能服务企业同样面临经营压力。原材
料和人工成本上涨、融资成本高等因素叠加,节能服务公司经营成本大幅提高。

    自身能力仍需提高。一是复合型人才极度短缺。二是综合服务能力仍需加强,
多数服务公司仅涉足某一领域的节能服务,尚不能满足综合化服务需求。目前,
节能服务公司呈现“多而弱”、“小而散”的格局,市场竞争激烈。根据中国工
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9 年我国节能服务公司的数量
达到 6547 家,以中小企业为主,产业集中度低。少数公司凭借丰富的项目经验
优势、品牌信誉优势以及资本优势,通过整合高端节能技术和节能设备,能够为
客户提供能源利用及节能服务的一揽子解决方案,成为行业中少数大型节能综合
服务机构之一。

    3、发展趋势

    节能服务产业向综合化、智能化、环保一体化方向发展。从服务方式看,传
统节能服务向综合能源服务转型已成大势所趋。从商业模式看,能源费用托管型
未来将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在建筑领域,节能与智能化一体化渐成主流。在工业
领域,节能与环保一体化成为新趋势。

    (二)节能服务行业未来展望

    随着国民环保意识增强以及国家频出政策加强对环境的保护,我国环保行业
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环保行业越来越被资本青睐,加上工业发展中存在对环保业
的大量需求,我国节能环保行业快速发展,产值从 2012 年的 3 万亿元增至 2020
年的 8 万亿元。预计在环保政策趋严下,我国节能环保产业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2012-2020 年中国节能环保产业产值




                                   15
    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不断加速,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因此,国家政府除
了密集出台环保政策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外,也加大了财政支出力度。

    2014-2018 年,我国节能环保产业财政支出呈上升趋势,2018 年我国环保节
能支持 6353 亿元,同比增长 13%,支出占 GDP 比重提升至 0.7%。2019 年上半
年,节能环保支出 3145 亿元,同比增长 19.7%,增速仅低于第一的交通运输版
块。

                   2014-2019 年上半年中国节能环保产业财政支出




    此外,与美洲、欧洲等发达国家的工业、建筑以及交通能耗对比,我国节能
潜力较大。综上,基于我国较大的经济体量,能源消耗压力较大,节能减排将是
所有行业未来的长期发展趋势,节能服务行业将大有可为。

       3.2 炯达能源经营状况、资产质量、盈利前景

       (一)经营状况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具备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备案的合同能
源管理专业服务公司。LED 照明解决方案是炯达能源最主要的合同能源管理服
务业务。公司通过在合同期内分期获得用户照明节能效益返还,按照节能效益分
期收取节能款获得盈利,实现公司与用户的双赢。

    此外,炯达能源还有 LED 销售和空调的销售安装业务,根据客户需求完成
定制化采购和销售,获取利润,随着 LED 照明成本的下降及相关扶持政策的出
台,LED 照明综合解决方案在市政照明、工业照明和商业照明领域将加速 LED
                                     16
照明对传统照明的替代;空调行业以节能、环保、变频为主要技术要素持续推进
发展,为炯达能源的业务释放提供广阔增量空间。

    1、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财务状况表(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15,656.01                           17,759.62
非流动资产                                  9,421.85                           10,850.37
     资产总额                              25,077.86                           28,609.99
流动负债                                   10,214.24                            8,840.89
非流动负债                                    19.20                                  313.58
     负债总额                              10,233.44                            9,154.48
      净资产                               14,844.42                           19,455.51


                        财务状况表(单体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15,656.01                           17,594.37
非流动资产                                  9,421.85                           11,041.82
     资产总额                              25,077.86                           28,636.19
流动负债                                   10,214.24                            8,840.89
非流动负债                                    19.20                                  313.58
     负债总额                              10,233.44                            9,154.48
      净资产                               14,844.42                           19,481.72


                        经营状况表(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7,128.17               18,557.82
减:营业成本                                           10,036.32               12,294.14
减:税金及附加                                            32.85                       86.32

                                      17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减:销售费用                                      294.05                327.00
减:管理费用                                     2292.15            1,244.01
减:财务费用                                       93.23                110.35
减:研发费用                                                            126.49
减:资产减值损失                                                        -94.94
信用减值损失                                       -97.63               -27.23
资产处置损失                                        -1.26                13.14
其他收益                                           65.61                745.03
二、营业利润                                    4,346.29            5,005.51
加:营业外收入                                       1.33                 5.27
减:营业外支出                                     15.95                 28.32
三、利润总额                                    4,331.68            4,982.46
减:所得税费用                                    454.68                552.11
四、净利润                                      3,877.00            4,430.36


                        经营状况表(单体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7,128.17               18,557.82
减:营业成本                               10,036.32               12,294.14
减:税金及附加                                   32.85                   86.30
减:销售费用                                    294.05                  316.57
减:管理费用                                   2292.15              1,219.73
减:财务费用                                     93.23                  110.33
减:研发费用                                                            126.49
减:资产减值损失                                                        -94.94
信用减值损失                                    -97.63                  -27.23
资产处置损失                                     -1.26                   13.14
其他收益                                         65.61                  745.03
二、营业利润                                4,346.29                5,040.26
加:营业外收入                                     1.33                   5.27
减:营业外支出                                   15.95                   28.32

                                  18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三、利润总额                                         4,331.68                       5,017.22
减:所得税费用                                           454.68                         560.65
四、净利润                                           3,877.00                       4,456.57

                                      主要财务指标表

     指标类型                     指标名称                   2019 年             2020 年
变现能力比率
                       流动比率                                   153.28%           200.88%
                       速动比率                                   150.38%           196.77%
资产管理比率
                       存货周转率                                 918.56%          3731.04%
                       存货周转天数                                 39.19                 9.65
                       应收账款周转率                             218.61%           193.68%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166.73               187.17
                       流动资产周转率                             120.24%           111.07%
                       总资产周转率                               72.02%                69.13%
负债比率
                       资产负债率                                 40.81%                31.97%
                       产权比率                                   68.94%                47.05%
                       有形净值债务率                             69.02%                47.09%
                       长期债务与营运资金比率                      0.00%                0.00%
盈利能力比率
                       销售净利率                                 22.64%                23.87%
                       销售毛利率                                 41.40%                33.75%
                       资产净利率                                 16.30%                16.50%
                       净资产收益率                               26.12%                22.77%


    2、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1)变现能力

    炯达能源 2019 年至 2020 年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增长,流动比率和速动
比率均较高,变现能力较好。

    (2)资产管理比率分析

    炯达能源存货周转率保持在较高的水平,表明企业存货资产变现能力较强;
                                          19
流动资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保持平稳,表明该公司的资产管理能力较稳定。

    (3)负债比率分析

    炯达能源 2019 年、2020 年资产负债率较低,债务结构稳定,偿还债务的能
力较强。

    (4)盈利能力分析

    销售收入增长稳定,销售毛利率、销售净利率、资产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
均保持较高且稳定水平,标明企业盈利能力稳定,盈利能力强。

    (二)资产质量

    1、存货

    2019 年至 2020 年,剔除发出商品后的存货余额分别为 295.65 万元和 363.37
万元,各年末保持稳定,主要为各项目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备用的存货,且存货
周转较快,没有长期积压的存货,存货质量较好。

    2、应收账款

    2019 年至 2020 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8,653.72 万元和 9,622.75 万
元。其中,2020 年度应收账款中,LED 照明亮化及空调工程 8,570.99 万元、LED
合同能源管理 760.11 万元、合并范围内应收账款 291.65 万元,各组合的账龄结
构如下:

    ①LED 照明亮化及空调工程

                                                                单位:万元

                                             年末余额
       账    龄                                                            占比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含 1 年)          8,248.44            247.45        8,000.99    93.35%
1 年至 2 年(含 2 年)         467.72              46.77         420.94     4.91%
2 年至 3 年(含 3 年)          10.06               2.01           8.05     0.09%
3 年至 4 年(含 4 年)         176.46              52.94         123.52     1.44%
4 年至 5 年(含 5 年)          34.97              17.48          17.48     0.20%
        合   计              8,937.64            366.66        8,570.99   100.00%

    如上表所示,LED 照明亮化及空调工程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 1 年以内,占
                                        20
比 93.35%,应收账款不存在长期未收回的情形,应收账款质量良好。

         ②LED 合同能源管理

                                                                                         单位:万元

                                                          年末余额
            账       龄                                                                      占比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含 1 年)                         783.62              23.51           760.11       100.00%
            合       计                     783.62              23.51           760.11       100.00%

         如上表所示,LED 合同能源管理应收款均为 1 年以内,LED 合同能源管理
的对方单位基本均为行政机关单位,基本按照合同约定收款,应收账款质量良好。

         ③合并范围内往来

                                                                                   单位:万元

                                                                  年末余额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含 1 年)                             291.65                                         291.65

     合     计                                  291.65                                         291.65


         3、投资性房地产

         炯达能源投资性房地产为外购的 3 套房产,相关信息具体见下表。

                                                           建筑面积               账面价值
 序号                权证编号           建筑物名称
                                                            (m2)      原值(万元)     净值(万元)

             浙(2017)杭州市不动      西子国际中
     1                                                         48.96          147.21               118.66
             产权第 0045091 号         心 3-2602
             浙(2017)杭州市不动      西子国际中
     2                                                          48.3          145.22               117.63
             产权第 0045086 号         心 3-2604
             浙(2017)萧山区不动      保亿中心 2
     3                                                        422.98          871.34               743.54
             产权第 0091830 号         幢 2601 室
                           合计                               520.24         1,163.77              979.83


         其中,位于西子国际中心的 3-2602、3-2604 两套物业目前对外出租,能为
炯达能源提供稳定租金收入,且这两套物业目前处于抵押状态,具体信息如下表:

序                        建筑物   建筑面
          权证编号                                        抵押、担保情况                  租赁情况
号                         名称    积(m2)
                                                     21
                                        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编
                                                                             承租人:王雪丹
                                        号 20CRD015)
     浙(2017)
                  西子国                                                     租金单价:108 元
     杭州市不动                         抵押方式:最高额抵押
1                 际中心    48.96                                            /㎡
     产权第
                  3-2602                                                     租赁期:
     0045091 号
                                        抵押期限:2020/6/15 至 2022/4/30     2020/09/22 至
                                                                             2021/09/21
                                        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编
                                                                             承租人:朱秀男
                                        号 20CRD015)
     浙(2017)
                  西子国                                                     租金单价:109 元
     杭州市不动                         抵押方式:最高额抵押
2                 际中心     48.3                                            /㎡
     产权第
                  3-2604                                                     租赁期:
     0045086 号
                                        抵押期限:2020/6/15 至 2022/4/30     2020/08/22 至
                                                                             2021/08/21


     4、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车辆及电子设备,账面价值 7,228.34
万元。

     (1)房屋建筑物:炯达能源的房屋建筑物主要为外购的 5 套房产,其中,
不动产权证号为浙(2017)萧山区不动产权第 0091834、0091835、0091829 号的
三套物业位于萧山区保亿中心 2 栋,目前公司自用办公。不动产权证号为浙
(2018)温州市不动产权第 0087263、0087265 号的两套物业位于温州市龙湾区
龙跃大厦,亦为自用,具体信息如下表:

序                                               建筑面积              账面价值
           权证编号          建筑物名称
号                                               (m2)      原值(万元)          净值(万元)

     浙(2017)萧山区不动   保亿中心 2 幢
 1                                                  428.96          883.66                 758.82
     产权第 0091834 号      2602 室
     浙(2017)萧山区不动   保亿中心 2 幢
 2                                                  426.65          878.90                 754.69
     产权第 0091835 号      2603 室
     浙(2017)萧山区不动   保亿中心 2 幢
 3                                                  425.77          877.09                 753.14
     产权第 0091829 号      2604 室
     浙(2018)温州市不动   龙湾区龙跃大
 4                                                   61.06           33.49                   29.96
     产权第 0087263 号      厦 202 室
     浙(2018)温州市不动   龙湾区龙跃大
 5                                                  358.24          196.51                 175.76
     产权第 0087265 号      厦 203 室
                   合计                           1,700.68        2,869.64                2,472.36


     其中,位于萧山区保亿中心 2 栋,不动产权证号为浙(2017)萧山区不动产
                                            22
权第 0091835、0091829 号的两套物业目前处于抵押状态,具体信息如下表:

                                              建筑面积
序号      权证编号            建筑物名称                            抵押、担保情况
                                              (m2)
                                                          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
        浙(2017)萧山
                         保亿中心 2 幢 2603               20CRD016)
  1     区不动产权第                             426.65
                         室                               抵押方式:最高额抵押
        0091835 号
                                                          抵押期限:2020/06/15 至 2022/04/30
                                                          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
        浙(2017)萧山
                         保亿中心 2 幢 2604               20CRD016)
  2     区不动产权第                             425.77
                         室                               最高额抵押
        0091829 号
                                                          抵押期限:2020/06/15 至 2022/04/30


       (2)机器设备主要为合同能源管理设备,账面原值 7,516.08 万元,账面净
值 3,715.43 万元。合同能源管理设备主要分布在公司投资建设的各个项目上,设
备使用状况良好,能满足到公司与合作协议的节能指标。

       (3)车辆共 7 辆,账面原值 453.89 万元,账面净值 170.67 万元,分别为奔
驰轿车、东风牌多用途乘用车、本田雅阁牌轿车、路虎揽胜越野车、梅赛德斯-
奔驰牌多用途乘用车、埃尔法牌多用途乘用车、丰田多用途乘用车,各车辆维护
保养正常,使用状况良好。

       (4)电子设备主要为电脑、空调、打印机、冰箱、投影仪等,账面原值 180.69
万元,账面净值 96.71 万元,使用状况良好。

       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主要为尚未完工的 EMC 工程项目,账面值 1,159.05 万元,包括平
阳 EMC 工程、机场二期 EMC 工程等,该部分工程施工均正常,后续拟追加投
入约 680 万元,均可于 2021 年完工产生收益。

       6、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瑞安 PPP 项目,账面价值 452.49 万元,瑞安 PPP 项
目为瑞安市塘下镇、莘腾街道、汀田街道提供市政路灯设施节能改造和运营维护
服务,可有效提高瑞安市城市公共照明服务质量,预计 2021 年 9 月投入运营,
运营期 10 年。

       (三)炯达能源盈利前景分析
                                               23
          1、主要产品

          炯达能源主要从事城市及道路照明节能项目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及节能
产品销售业务。

          (1)节能服务

          炯达能源以合同能源管理(EMC)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合同能源管
理是一种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
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
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合同能源管理实质是以减少的
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
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提高能源的利用
效率。

          炯达能源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为客户提供城市及道理等公共照明改造、商业
中心及大中型企业等室内照明工程改造,从客户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
回投资和取得利润。为用能单位提供包括项目诊断、评估审计、节能投资、节能
改造、节能管理等系统化服务及节能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

          炯达能源部分节能服务经典项目案例如下:

类别                 内容描述                       案例图示




           用 LED 路灯替代高压钠等传统
           灯,使路面光照度提升同时达到
           节电的效果。
城   市
           项目完成后,节电率大幅提升,
及   道
           在大幅提升路面照度与均匀度的
路   照
           同时降低了电缆、变压器、配电
明   改
           箱的维护成本及合同期内运维费
造
           用,为客户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
           化,也成为未来智慧城市实施的
           重要接点。




                                          24
类别               内容描述                       案例图示




室 内    用 LED 筒灯、管灯等不同型号灯
照 明    具替代高压钠灯,荧光灯等传统
工 程    灯具,提高室内照明亮度,同时
改造     节省电能消耗。




        (2)节能产品

        炯达能源向客户提供定制化的照明和空调节能产品。下游客户委托炯达能源
进行节能方案设计和测试,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向上游灯具厂商采购定制化 LED
灯具后对下游客户进行销售。炯达能源的 LED 灯具具有光效高、热量低、寿命
长的特点。炯达能源以新型 LED 节能灯代替客户传统的灯具。

        空调节能产品方面,炯达能源获得知名空调品牌的安装授权,进行客户需求
设计空调品牌、机型选择和安装调试方案,并进行招投标。截至目前,炯达能源
已中标多个中大型项目。

        炯达能源部分节能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类别                内容描述                      案例图示




照 明
         电源盒、灯臂一体化设计,节省一
节 能
         切空间,极大减少风阻。
产品




                                          25
类别              内容描述                        案例图示




        采用全直流变频技术、直流无刷电
空 调   机、全系列产品采用环保冷媒,可
节 能   以降低空调噪音、能耗、故障率,
产品    同时延长运行寿命,大幅提升节能
        效果。




       2、主要经营模式

       炯达能源成立于 2011 年 5 月,主要从事城市及道路照明节能项目实施、合
同能源管理服务及节能产品销售业务。炯达能源为市政道路、公共地铁、大型银
行等客户提供涵盖技术研发、咨询设计、原料采购、节能系统集成、项目管理、
投资运营等节能改造等一站式综合服务。

       (1)项目运营模式

       炯达能源主要项目运营模式如下图:




       (2)产品、服务模式

       炯达能源在节能服务领域形成了项目经验、渠道资源、客户资源方面的竞争
优势,成功导入中铁上海工程局、杭州余杭西子置业有限公司等优质客户。炯达
能源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的实施过程,在项目签订合同后,组成专门的项目组到
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并与客户进行技术、方案、施工图纸会审,确定光源排布设

                                         26
计、光源型号选择、企业能耗数据分析等关键要素,安排现场施工组织方案及工
期,组织劳务、材料、设备,与其他专业和工种配合协调,对项目全过程的质量、
安全、进度全面管理,最终调试、验收、移交、运行。

    (3)采购模式

    炯达能源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服务、施工材料、LED 灯具、空调等,
炯达能源对原材料的采购采用直接采购的方式,根据客户需求,将匹配的灯具型
号或空调型号、技术要求、检验标准发送至上游供应商,供应商按照要求进行生
产并发回炯达能源,质检合格后,生产后产品按比例抽样发送检测中心针对性能、
稳定性和寿命进行测试。

    (4)销售模式

    炯达能源客户集中于市政道路、公共地铁、大型企业等,产品主要是各类
LED 照明解决方案(以 EMC 方案为主),同时不断拓展 LED 灯具、空调销售
安装等智慧城市领域业务。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上,炯达能源现有销售模式为直接销售。市政项目上,炯
达能源主要通过招投标的形式,通过自身的价格和技术优势,争取政府项目;在
其他客户方面,炯达能源通过市场资源,与目标公司洽谈合作意向,并在技术解
决方案和节能效益被对方认可后完成签约的销售模式。

    LED 灯具、空调销售安装业务上,炯达能源据客户需求,将上游供应商的
产品直接销售至下游客户。

    目前,公司主要面向华东地区的客户销售,根据行业客户分布特点和业务拓
展需求,逐步完善销售人员和工程人员的配置,逐步形成以杭州本部为核心,辐
射华东、华中地区的销售网络。公司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并且借助不断成长
的客户群,实现公司快速发展。

    (5)盈利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业务是炯达能源主要的收入来源之一,其中,LED 照明
解决方案是最主要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业务。公司通过在合同期内分期获得用户
照明节能效益返还的方式,实现公司与用户的双赢。
                                  27
    LED 照明灯具和空调销售安装业务上,炯达能源据客户需求,将上游供应
商的产品直接销售至下游客户,获得中间利润。

    随着 LED 照明成本的下降及相关扶持政策的出台,LED 照明综合解决方案
在公共照明、工业照明和商业照明领域对加速 LED 照明对传统照明的替代将进
一步释放增长空间。

    3、竞争优势

    (1)炯达能源资质:拥有国家发改委及财政部备案资质,通过了 ISO9001、
ISO14001 认证并获得 3A 信用等级认证,自主 LED 产品品牌“炯达”也已通过
CQC 认证并进入省经信委推荐目录及国家电网采购目录。

    (2)炯达能源储备:公司拥有一批业内优秀的 EMC 专业人才,通过的调
研团队,精于改造方案、照度模拟、能效评估等,可为客户提供包括投资在内的
一站式 LED 照明节能解决方案。

    (3)炯达能源市场开拓能力: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在浙江省内完成 20
余个城市的公共照明改造,以及以中国银行、新农都为先导的室内整体照明改造
项目,公司在浙江省节能协会排名稳居前三。

    (4)炯达能源技术解决能力:广泛的市场占有以及聚集了行业中极具影响
力的技术领军人物。具有极强的解决技术难题及技术创新深化的能力,市场深植;
主要合作方中微光电子与山东申士光电,拥有行业内无可复制的先发优势,有长
达十年的使用历史实证。

    3.3 商誉减值测试时选取的具体参数、假设及测算过程

    本次以采用收益法计算的委估资产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现值作为测试资
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对于资产组的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为全投资自由现金流折现法或称资产
组自由现金流折现法。

    资产组现金流折现法中的现金流口径为归属于资产组现金流,对应的折现率
为权益资本成本,评估值内涵为资产组的价值。


                                  28
       资产组自由现金流模型可以分为(所得)税前的现金流和(所得)税后的现
金流。本次评估选用税前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

       基本公式为:

         n
                 R                 Pn
        
                     i
P                            
                         i                n
        i 1   (1  r )           (1  r )



    公式中:Ri:评估基准日后第 i 年预期的税前自由现金流量;r:折现率;
Pn:终值;n:预测期。


       (一)评估假设:

       1、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含商誉资产组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待
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
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含商誉资产组,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含
商誉资产组,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
时间,以便于对含商誉资产组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
开市场假设以含商誉资产组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3)持续经营假设

       资产持续经营假设是指评估时需根据含商誉资产组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
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相应
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2、特殊假设

       (1)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金融以及产业等政策存档等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2)含商誉资产组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
                                              29
重大变化;

    (3)含商誉资产组涉及的主要经营管理团队具备管理及经营必要的知识及
能力,合法合规经营,勤勉尽责;

    (4)含商誉资产组在未来经营期内涉及的主营业务、收入与成本的构成以
及经营策略等仍保持其最近几年的状态持续,而不发生较大变化。不考虑未来可
能由于委托人或含商誉资产组涉及的主要经营管理团队的经营管理策略变化以
及商业环境变化等导致的主营业务状况的变化所带来的损益;

    (5)在未来的经营期内,含商誉资产组/资产组组合所涉及的各项营业费
用、管理费用不会在现有预算基础上发生大幅的变化,仍将保持其预计的变化趋
势持续;

    (6)有效执行假设:假设与含商誉资产组/资产组组合相关业务以前年度及
当年签订的合同、协议有效,并能得到执行;

    (7)到期续展假设:假设与含商誉资产组相关业务配套的各类资质证书等
到期后申请续展,并得到批准;

    (8)现金流稳定假设:假设含商誉资产组/资产组组合现金流在每个预测期
间的中期产生,并能获得稳定收益,且2025年后的各年收益总体平均与第2025
年相同;

    (9)发票合规假设:假设委托人及被并购方简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
生的各项支出可取得合规合法的增值税发票,且所在地税务机构允许其进项税可
抵扣;

    (10)本次评估假设委托人及含商誉资产组涉及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提供
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11)评估范围仅以委托人或被并购方简称加盖公章含商誉资产组/资产组
组合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委托人及含商誉资产组/资产组组合评估申报表外
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二)具体参数


                                  30
    通过对含商誉资产组(CGU)未来收益的预测,一是对企业预期收益状况
和趋势作基本判断,确定主要影响因素;二是预期近期收益,研究当前发生作用
的各主要因素在近期内的发展变化;三是长期趋势预测,考虑长期稳定影响收益
的各种因素。测算未来该项目的收益,进而折现确定该项目的价值。在收益现值
法下,该项目将按照适当的折现率折现为净现值。为此,需要确定以下三个主要
参数:折现年限、未来每年的企业自由现金流、合理的折现率。

    1、自由现金流的确定

    第 i 年的自由现金流 Ri 的确定

    Ri=EBITDAi-营运资金增加 i-资本性支出 i

    2、折现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折现率。

    公式:Re=Rf+β×ERP+Rs

    Re:权益资本成本

    Rf:无风险报酬率

    β: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ERP:市场风险超额回报率

    Rs:公司特定风险

    本次评估假设现金流于预测期内均匀发生,相应折现时点按预测期中折现考
虑。

    3、详细预测期的确定

    炯达能源目前整体运转正常,生产经营稳定,可保持长时间的运行,且需减
值测试的资产组中已包含商誉,故本次评估收益期按永续确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规定了“建立在该预算或者预测基础上
的预计现金流量最多涵盖 5 年”。因此本次预测期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2026 年及以后年度为永续期。
                                    31
      (三)测算过程

      1、预测期内收入及增长率

      炯达能源营业收入主要分为 EMC 节能分享项目、空调销售及安装、LED 销
售、瑞安 PPP 项目,根据企业经营特点及未来市场情况具体考虑了企业待开标
项目的跟踪情况、历史投标中标率、未来市场空间、企业市场占比以及预计当期
完工比等因素,炯达能源营业额的预测考虑了基准日未完工项目、基准日已签合
同或已中标项目及未来市场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经与管理层最终确定预测数据,
预测期为 2021 年至 2025 年,2025 年之后为预测稳定期,假设稳定期内数据与
2025 年保持一致。综上,炯达能源营业收入未来预测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EMC 项目                     4,533.39    5,116.64       5,068.61    5,030.42       3,519.96
EMC 项目占年销售收入比
                              23.10%      24.71%         24.53%      24.39%         18.41%
例%
空调销售项目                 5,000.00    5,000.00       5,000.00    5,000.00       5,000.00
空调销售项目占年销售收入
                              25.47%      24.15%         24.20%      24.24%         26.15%
比例%
空调安装项目                 4,000.00    4,000.00       4,000.00    4,000.00       4,000.00
空调安装项目占年销售收入
                              20.38%      19.32%         19.36%      19.39%         20.92%
比例%
LED 销售项目                 5,800.00    5,800.00       5,800.00    5,800.00       5,800.00
LED 销售项目占年销售收入
                              29.55%      28.01%         28.07%      28.12%         30.34%
比例%
PPP 项目                      247.09       741.28        741.28       741.28        741.28
PPP 项目占年销售收入比
                               1.26%          3.58%       3.59%       3.59%          3.88%
例%
其它项目收入                   48.49          49.50       51.98        54.58          57.31
其它项目收入占年销售收入
                               0.25%          0.24%       0.25%       0.26%          0.30%
比例%
合    计                    19,628.98   20,707.43      20,661.87   20,626.28      19,118.55
平均增长率                                                                           0.71%
复合增长率                                                                           0.60%


      根据各预测年度增长率得出 2021 年至 2025 年的年平均增长率为 0.71%,复
合增长率为 0.60%。

      炯达能源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营业收入及增长率情况具体见下表:
                                         32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EMC 项目                         3,764.75         4,088.75             3,709.37
EMC 项目占年销售收入比
                                  22.97%           23.87%              19.99%
例%
空调销售项目                     4,067.62         3,834.22             5,010.10
空调销售项目占年销售收
                                  24.82%           22.39%              27.00%
入比例%
空调安装项目                      833.13          2,227.31             3,900.76
空调安装项目占年销售收
                                      5.08%        13.00%              21.02%
入比例%
LED 销售项目                     7,654.66         6,921.37             5,818.24
LED 销售项目占年销售收
                                  46.70%           40.41%              31.35%
入比例%
其它项目收入                          70.88          56.51              119.36
其它项目收入占年销售收
                                      0.43%         0.33%                0.64%
入比例
合计                            16,391.04        17,128.17         18,557.82
平均增长率                                                               6.42%
复合增长率                                                               6.40%


       通过比较可看出,未来预测期各类型收入占总收入比重与历史年度基本保持
一致,未来预测期收入增长率较历史年度有所下降,其原因是历史经营期空调销
售安装业务发展迅猛,收入增长率增幅较大,但空调安装销售、LED销售属于低
利润业务,未来预测期炯达能源还是以EMC业务为主,空调安装销售、LED销
售业务保持现有规模即可。同时,未来年度EMC业务收入增长,增长率逐年放
缓,是因为现有业务继续释放,同时考虑到市场竞争加剧及未来市场情况等多方
面因素,新增业务增幅降低。

       2、预测期内营业成本及毛利率

       炯达能源营业成本主要核算内容包括设计、土建外包、设备及安装、试运行
及人工摊销及其他零星费用等。由于公司承接项目的多样性及差异性,对于公司
的营业成本,主要根据各业务板块的历史毛利水平进行预测。

       历史年度未完工项目的毛利根据施工合同及实际已确认的毛利进行成本预
测;基准日已签合同或已中标项目的毛利根据中标通知书、已签合同、可研报告
等资料进行预算分析确定各业务毛利;待开标新项目的毛利根据行业、企业历年

                                         33
类似项目及项目特点进行预测;考虑到新增PPP项目的产出,结合后期业务竞争
加剧、技术逐渐普及,毛利未来预测略有下降。综上,炯达能源营业成本未来预
测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EMC 项目                    1,159.86    1,309.08          1,296.79       1,287.02       900.57
EMC 项目占成本比重%           9.35%      10.27%           10.18%          10.11%        7.30%
空调销售项目                3,763.00    3,763.00          3,763.00       3,763.00     3,763.00
空调销售项目占成本比重%      30.33%      29.51%           29.54%          29.56%       30.49%
空调安装项目                3,176.76    3,176.76          3,176.76       3,176.76     3,176.76
空调安装项目占成本比重%      25.61%      24.91%           24.94%          24.95%       25.74%
LED 销售项目                4,151.48    4,151.48          4,151.48       4,151.48     4,151.48
LED 销售项目占成本比重%      33.47%      32.56%           32.59%          32.61%       33.63%
PPP 项目                       98.84         296.51        296.51          296.51       296.51
PPP 项目占成本比重%           0.80%          2.33%          2.33%          2.33%        2.40%
其他项目                       55.28          55.28         55.28           55.28        55.28
其他项目占成本比重%           0.45%          0.43%          0.43%          0.43%        0.45%
合计                       12,405.22   12,752.12       12,739.83        12,730.06    12,343.61
毛利率                       36.80%      38.42%           38.34%          38.28%       35.44%
平均毛利率                                                                             37.46%


       根据各预测年度毛利率得出 2021 年至 2025 年的预测期内平均毛利率为
37.46%。

       炯达能源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营业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EMC 项目成本                                    803.10                965.54          1,011.87
EMC 项目占成本比重%                              8.09%                 9.62%            8.23%
空调销售项目                                   3,307.88              2,979.49         3,658.67
空调销售项目占成本比重%                         33.33%               29.69%            29.76%
空调安装项目                                    677.52               1,816.83         3,013.96
空调安装项目占成本比重%                          6.83%               18.10%            24.52%
LED 销售项目                                   5,074.26              4,219.19         4,527.36
LED 销售项目占成本比重%                         51.12%               42.04%            36.83%
其它项目                                         62.76                 55.28             82.28
其它项目占成本比重%                              0.63%                 0.55%            0.67%
合计                                           9,925.52          10,036.32           12,294.14
毛利率                                          39.45%               41.40%            33.75%

                                        34
平均毛利率                                        38.20%

    通过比较可看出,未来预测期各类型项目成本占总成本比重与历史年度基本
保持一致,平均毛利率与历史年度基本一致。

    3、预测期内主营业务税金、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所得税、折
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的预测

    主营业务税金的预测:炯达能源相关的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建税、教育费
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本次考虑营业税金及附加与营业收入、营业成
本的相对应关系,并充分考虑固定资产进项税可抵扣情况,预测未来年度的营业
税金及附加,本次评估在假设国家税收政策不变的情况下,对未来预测期税金进
行预测。

    销售费用的预测:炯达能源的销售费用主要包括员工薪酬、差旅费、车辆费、
办公费等。对于销售费用的预测,考虑费用的增长与销售收入的增长是否存在因
果关系。

    对于变动趋势与主营业务收入或成本相一致的销售费用,参考历年情况,结
合同行业类似企业的经验,确定各项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或成本的比例,将该比
例乘以预测的主营业务收入或成本,预测未来这部分销售费用。对于与主营业务
收入变动不相关的项目,则按个别情况具体分析预测。如:对于办公费、业务招
待费等,根据历年费用情况考虑一定的增长比进行预测;职工薪酬则依据企业提
供的未来用工计划及职工薪酬规划体系进行预测。

    管理费用的预测: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车辆费用、
差旅费用、折旧、摊销等。管理费用中工资因奖金与业绩挂钩,五险一金按相应
缴存比例计提,其他各项费用按照 2018 年-2020 年各项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率计
算得出。

    研发费用的预测:研发费用主要包括:工资费用、折旧费用。研发费用中工
资奖金与业绩挂钩,根据历史年度及实际增长情况进行预测。

    折旧及摊销的预测:对于折旧及摊销的预测,主要根据企业维持现有经营能
力的固定资产以及企业未来发展所需新增的固定资产,并扣减经济寿命期满的固

                                   35
定资产,结合国家及企业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计提政策,测算以后年度折旧的年限
和每年的金额。固定资产折旧均按直线法预测。折旧年限的确定是根据企业基准
日资产状况和综合折旧年限确定。

    资本性支出预测:资本性支出一般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按照原有的固
定资产、无形资产周转率,伴随销售收入的增长进行的扩产新购;二是为保持原
有资产的正常运转要求的综合成新率而进行的设备更新支出。企业目前主要为维
持现有生产规模对固定资产的更换支出的资本性投入。我们对维持现有生产规模
对固定资产的更换支出进行预测;

    稳定期资本性支出,稳定期资本性支出是考虑为了保证企业能够持续经营,
各类资产经济年限到期后需要更新支出,该项支出是按经济年限间隔支出的,我
们根据预测其内的资本性支出和存量资产的摊销情况采用年金法确定。

    营运资金增加的预测:营运资金的预测,一般根据企业最近几年每年营运资
金占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进行分析和判断,在历史平均比例水平基础上结合企业
目前及未来发展加以调整。通过计算一个资金周转周期内所需的资金,确定每年
企业营运资金需求量及营运资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4、折现率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折现率。

    公式:Re= Rf + β×ERP + Rs

    Re:权益资本成本

    Rf:无风险报酬率

    β: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ERP:市场风险超额回报率

    Rs:公司特定风险

    模型中有关参数的选取过程

    A.无风险回报率 Rf 的确定


                                  36
     无风险回报率反映的是在本金没有违约风险、期望收入得到保证时资金的基
本价值。在此情形下,投资者仅仅牺牲了某一时期货币的使用价值或效能。对一
般投资者而言,国债利率通常成为无风险报酬率的参考标准。这不仅因为各国的
国债利率是金融市场上同类金融产品中最低的,而且还因为国债具有有期性、安
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特点。

     由于国债具有以上本质特征,其复利率常被用作无风险利率。

      根据Wind资讯软件查询到的从评估基准日到国债到期日剩余期限超过 10
 年的国债,计算其到期收益率,取所有国债到期收益率的平均值 4.07%作为本
 次估值的无风险回报率。具体测算见下表:

                              国债到期收益率(数据来源:Wind资讯)
                                                                      收盘价[交易
                                                                                                    收盘到期收
                               债券期                                    日期]         剩余期限
                                                                                                    益率[日期]
序                               限                                   2020-12-31[债   (年)[日期]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起息日期          到期日期                                 2020-12-31[
号                             (年)[单                                券价格类型]     2020-12-31[
                                                                                                    计算方法]
                               位] 年                                  全价[单位]      单位] 年
                                                                                                       复利
                                                                           元

1    019633.SH   20 国债 07    50.0000   2020-05-25    2070-05-25         97.84          49.40         3.88

2    102007.SZ   国债 2007     50.0000   2020-05-25    2070-05-25        100.38          49.40         3.76

3    101908.SZ   国债 1908     50.0000   2019-06-24    2069-06-24        100.09          48.48         4.04

4    019618.SH   19 国债 08    50.0000   2019-06-24    2069-06-24        102.67          48.48         3.92

5    101825.SZ   国债 1825     50.0000   2018-11-19    2068-11-19        100.45          47.88         3.85

6    019607.SH   18 国债 25    50.0000   2018-11-19    2068-11-19        100.45          47.88         3.85

7    101812.SZ   国债 1812     50.0000   2018-05-21    2068-05-21        100.46          47.39         4.17

8    019594.SH   18 国债 12    50.0000   2018-05-21    2068-05-21        100.46          47.39         4.17

9    101726.SZ   国债 1726     50.0000   2017-11-20    2067-11-20        100.50          46.89         4.41

10   019581.SH   17 国债 26    50.0000   2017-11-20    2067-11-20        100.50          46.89         4.41

11   101711.SZ   国债 1711     50.0000   2017-05-22    2067-05-22        100.45          46.39         4.12

12   019565.SH   17 国债 11    50.0000   2017-05-22    2067-05-22        100.45          46.39         4.12

13   019554.SH   16 国债 26    50.0000   2016-11-21    2066-11-21         93.57          45.89         3.83

14   101626.SZ   国债 1626     50.0000   2016-11-21    2066-11-21        100.39          45.89         3.51

15   101613.SZ   国债 1613     50.0000   2016-05-23    2066-05-23         98.40          45.39         3.83

16   019541.SH   16 国债 13    50.0000   2016-05-23    2066-05-23         98.51          45.39         3.82

17   101528.SZ   国债 1528     50.0000   2015-11-23    2065-11-23        102.23          44.90         3.84

18   019528.SH   15 国债 28    50.0000   2015-11-23    2065-11-23        102.40          44.90         3.83

19   101510.SZ   国债 1510     50.0000   2015-05-25    2065-05-25        105.90          44.40         3.77

20   019510.SH   15 国债 10    50.0000   2015-05-25    2065-05-25        109.40          44.40         3.61

                                                      37
21   101427.SZ   国债 1427    50.0000   2014-11-24    2064-11-24   100.44   43.90   4.28

22   019427.SH   14 国债 27   50.0000   2014-11-24    2064-11-24   100.85   43.90   4.26

23   101410.SZ   国债 1410    50.0000   2014-05-26    2064-05-26   100.46   43.40   4.72

24   019410.SH   14 国债 10   50.0000   2014-05-26    2064-05-26   100.46   43.40   4.72

25   101324.SZ   国债 1324    50.0000   2013-11-18    2063-11-18   100.64   42.88   5.38

26   019324.SH   13 国债 24   50.0000   2013-11-18    2063-11-18   100.64   42.88   5.38

27   101310.SZ   国债 1310    50.0000   2013-05-20    2063-05-20   100.49   42.38   4.28

28   019310.SH   13 国债 10   50.0000   2013-05-20    2063-05-20   100.49   42.38   4.28

29   101220.SZ   国债 1220    50.0000   2012-11-15    2062-11-15   100.56   41.87   4.39

30   019220.SH   12 国债 20   50.0000   2012-11-15    2062-11-15   100.56   41.87   4.39

31   101208.SZ   国债 1208    50.0000   2012-05-17    2062-05-17   100.52   41.38   4.29

32   019208.SH   12 国债 08   50.0000   2012-05-17    2062-05-17   100.52   41.38   4.29

33   101123.SZ   国债 1123    50.0000   2011-11-10    2061-11-10   100.62   40.86   4.37

34   019123.SH   11 国债 23   50.0000   2011-11-10    2061-11-10   108.72   40.86   3.97

35   101112.SZ   国债 1112    50.0000   2011-05-26    2061-05-26   100.44   40.40   4.53

36   019112.SH   11 国债 12   50.0000   2011-05-26    2061-05-26   110.25   40.40   4.03

37   101037.SZ   国债 1037    50.0000   2010-11-18    2060-11-18   100.53   39.88   4.45

38   019037.SH   10 国债 37   50.0000   2010-11-18    2060-11-18   100.53   39.88   4.45

39   019014.SH   10 国债 14   50.0000   2010-05-24    2060-05-24   100.42   39.39   4.07

40   101014.SZ   国债 1014    50.0000   2010-05-24    2060-05-24   101.41   39.39   4.02

41   100930.SZ   国债 0930    50.0000   2009-11-30    2059-11-30   100.38   38.92   4.34

42   019930.SH   09 国债 30   50.0000   2009-11-30    2059-11-30   100.38   38.92   4.34

43   019642.SH   20 国债 12   30.0000   2020-09-14    2050-09-14   100.79   29.70   3.86

44   102012.SZ   国债 2012    30.0000   2020-09-14    2050-09-14   101.14   29.70   3.84

45   019630.SH   20 国债 04   30.0000   2020-03-16    2050-03-16   94.49    29.21   3.79

46   102004.SZ   国债 2004    30.0000   2020-03-16    2050-03-16   100.99   29.21   3.42

47   101986.SZ   国债 1910    30.0000   2019-07-22    2049-07-22   101.72   28.56   3.89

48   019620.SH   19 国债 10   30.0000   2019-07-22    2049-07-22   115.00   28.56   3.17

49   101824.SZ   国债 1824    30.0000   2018-10-22    2048-10-22   100.79   27.81   4.12

50   019606.SH   18 国债 24   30.0000   2018-10-22    2048-10-22   105.49   27.81   3.84

51   101817.SZ   国债 1817    30.0000   2018-07-23    2048-07-23   101.76   27.56   4.01

52   019599.SH   18 国债 17   30.0000   2018-07-23    2048-07-23   104.32   27.56   3.85

53   101806.SZ   国债 1806    30.0000   2018-03-19    2048-03-19   101.20   27.21   4.26

54   019588.SH   18 国债 06   30.0000   2018-03-19    2048-03-19   101.20   27.21   4.26

55   101722.SZ   国债 1722    30.0000   2017-10-23    2047-10-23   100.82   26.81   4.32

56   019577.SH   17 国债 22   30.0000   2017-10-23    2047-10-23   106.49   26.81   3.97

57   101715.SZ   国债 1715    30.0000   2017-07-24    2047-07-24   101.79   26.56   4.09

58   019569.SH   17 国债 15   30.0000   2017-07-24    2047-07-24   106.28   26.56   3.81

59   019559.SH   17 国债 05   30.0000   2017-02-20    2047-02-20   99.52    26.14   3.92

60   101705.SZ   国债 1705    30.0000   2017-02-20    2047-02-20   101.38   26.14   3.80

61   019547.SH   16 国债 19   30.0000   2016-08-22    2046-08-22   94.31    25.64   3.72

                                                     38
62    101619.SZ   国债 1619    30.0000   2016-08-22    2046-08-22   94.36    25.64   3.71

63    019536.SH   16 国债 08   30.0000   2016-04-25    2046-04-25   97.08    25.32   3.77

64    101608.SZ   国债 1608    30.0000   2016-04-25    2046-04-25   100.66   25.32   3.55

65    101525.SZ   国债 1525    30.0000   2015-10-20    2045-10-20   100.75   24.80   3.77

66    019525.SH   15 国债 25   30.0000   2015-10-20    2045-10-20   100.75   24.80   3.77

67    101517.SZ   国债 1517    30.0000   2015-07-27    2045-07-27   101.71   24.57   3.98

68    019517.SH   15 国债 17   30.0000   2015-07-27    2045-07-27   104.73   24.57   3.78

69    019425.SH   14 国债 25   30.0000   2014-10-27    2044-10-27   100.78   23.82   4.34

70    101425.SZ   国债 1425    30.0000   2014-10-27    2044-10-27   119.00   23.82   3.22

71    101416.SZ   国债 1416    30.0000   2014-07-24    2044-07-24   102.10   23.56   4.81

72    019416.SH   14 国债 16   30.0000   2014-07-24    2044-07-24   102.10   23.56   4.81

73    101325.SZ   国债 1325    30.0000   2013-12-09    2043-12-09   100.32   22.94   5.11

74    019325.SH   13 国债 25   30.0000   2013-12-09    2043-12-09   121.32   22.94   3.72

75    101319.SZ   国债 1319    30.0000   2013-09-16    2043-09-16   101.40   22.71   4.81

76    019319.SH   13 国债 19   30.0000   2013-09-16    2043-09-16   126.00   22.71   3.25

77    101213.SZ   国债 1213    30.0000   2012-08-02    2042-08-02   101.72   21.59   4.16

78    019213.SH   12 国债 13   30.0000   2012-08-02    2042-08-02   101.72   21.59   4.16

79    101212.SZ   国债 1212    30.0000   2012-06-28    2042-06-28   100.04   21.49   4.11

80    019212.SH   12 国债 12   30.0000   2012-06-28    2042-06-28   101.98   21.49   3.97

81    101116.SZ   国债 1116    30.0000   2011-06-23    2041-06-23   100.11   20.48   4.55

82    019116.SH   11 国债 16   30.0000   2011-06-23    2041-06-23   105.38   20.48   4.16

83    101105.SZ   国债 1105    30.0000   2011-02-24    2041-02-24   101.54   20.15   4.35

84    019105.SH   11 国债 05   30.0000   2011-02-24    2041-02-24   108.24   20.15   3.86

85    101040.SZ   国债 1040    30.0000   2010-12-09    2040-12-09   100.27   19.94   4.27

86    019040.SH   10 国债 40   30.0000   2010-12-09    2040-12-09   100.27   19.94   4.27

87    101026.SZ   国债 1026    30.0000   2010-08-16    2040-08-16   101.50   19.62   4.00

88    019026.SH   10 国债 26   30.0000   2010-08-16    2040-08-16   101.50   19.62   4.00

89    101023.SZ   国债 1023    30.0000   2010-07-29    2040-07-29   101.69   19.58   4.00

90    019023.SH   10 国债 23   30.0000   2010-07-29    2040-07-29   111.19   19.58   3.32

91    101018.SZ   国债 1018    30.0000   2010-06-21    2040-06-21   100.12   19.47   4.07

92    019018.SH   10 国债 18   30.0000   2010-06-21    2040-06-21   100.12   19.47   4.07

93    101003.SZ   国债 1003    30.0000   2010-03-01    2040-03-01   101.36   19.16   4.12

94    019003.SH   10 国债 03   30.0000   2010-03-01    2040-03-01   101.36   19.16   4.12

95    019925.SH   09 国债 25   30.0000   2009-10-15    2039-10-15   95.90    18.79   4.63

96    100925.SZ   国债 0925    30.0000   2009-10-15    2039-10-15   100.89   18.79   4.22

97    100905.SZ   国债 0905    30.0000   2009-04-09    2039-04-09   100.93   18.27   4.06

98    019905.SH   09 国债 05   30.0000   2009-04-09    2039-04-09   100.93   18.27   4.06

99    100820.SZ   国债 0820    30.0000   2008-10-23    2038-10-23   100.75   17.81   3.94

100   019820.SH   08 国债 20   30.0000   2008-10-23    2038-10-23   100.75   17.81   3.94

101   100806.SZ   国债 0806    30.0000   2008-05-08    2038-05-08   100.67   17.35   4.55

102   019806.SH   08 国债 06   30.0000   2008-05-08    2038-05-08   100.67   17.35   4.55

                                                      39
103   100706.SZ   国债 0706    30.0000   2007-05-17    2037-05-17   100.53   16.38   4.31

104   010706.SH   07 国债 06   30.0000   2007-05-17    2037-05-17   100.53   16.38   4.31

105   101521.SZ   国债 1521    20.0000   2015-09-22    2035-09-22   101.03   14.73   3.77

106   019521.SH   15 国债 21   20.0000   2015-09-22    2035-09-22   102.80   14.73   3.61

107   101508.SZ   国债 1508    20.0000   2015-04-27    2035-04-27   100.74   14.32   4.13

108   019508.SH   15 国债 08   20.0000   2015-04-27    2035-04-27   107.40   14.32   3.52

109   101417.SZ   国债 1417    20.0000   2014-08-11    2034-08-11   101.81   13.61   4.68

110   019417.SH   14 国债 17   20.0000   2014-08-11    2034-08-11   101.81   13.61   4.68

111   101409.SZ   国债 1409    20.0000   2014-04-28    2034-04-28   100.85   13.32   4.82

112   019409.SH   14 国债 09   20.0000   2014-04-28    2034-04-28   100.85   13.32   4.82

113   101316.SZ   国债 1316    20.0000   2013-08-12    2033-08-12   101.68   12.61   4.36

114   019316.SH   13 国债 16   20.0000   2013-08-12    2033-08-12   118.42   12.61   2.76

115   101309.SZ   国债 1309    20.0000   2013-04-22    2033-04-22   100.78   12.31   4.03

116   019309.SH   13 国债 09   20.0000   2013-04-22    2033-04-22   112.89   12.31   2.84

117   101218.SZ   国债 1218    20.0000   2012-09-27    2032-09-27   101.08   11.74   4.14

118   019218.SH   12 国债 18   20.0000   2012-09-27    2032-09-27   107.00   11.74   3.51

119   101206.SZ   国债 1206    20.0000   2012-04-23    2032-04-23   100.77   11.31   4.07

120   019206.SH   12 国债 06   20.0000   2012-04-23    2032-04-23   100.77   11.31   4.07

121   101110.SZ   国债 1110    20.0000   2011-04-28    2031-04-28   100.74   10.32   4.19

122   019110.SH   11 国债 10   20.0000   2011-04-28    2031-04-28   113.78   10.32   2.71

      平均                                                                           4.07



      B.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β 值确定

      β 被认为是衡量公司相对风险的指标,投资股市中一个公司,如果其 β 值为
1.1,则意味着股票风险比整个股市场平均风险高 10%;相反,如果公司 β 为 0.9,
则表示其股票风险比股市场平均低 10%。

      个股的合理回报率=无风险回报率+β×(整体股市回报率-无风险回报率)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β=1 时,代表该个股的系统风险=大盘整体系统风险;

      β>1 时,代表该个股的系统风险高于大盘,一般是易受经济周期影响;

      β<1 时,代表该个股风险低于大盘,一般不易受经济周期影响。

      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β :

      β=βu×[ 1+(1-t)D/E ]


                                                      40
               其中: β:权益系统风险系数(有财务杠杆的 β)

                        βu:无财务杠杆的 β

                        D/E:债务市值/权益市值

                        t:所得税率

            评估专业人员通过 Wind 资讯软件系统,选取与被并购方业务范围相同、资
     本结构相似、各项指标靠近行业平均值的国内 A 股同行业上市公司 5 家,查取
     委估资产组所属公司可比上市公司的有财务杠杆贝塔系数、带息债务与权益资本
     价值比值、企业所得税率,并求取可比上市公司无财务杠杆贝塔系数的平均数作
     为被并购方的企业无财务杠杆 βu 的系数,如下表:

             可比上市公司无财务杠杆的贝塔系数β U 一览表(数据来源:Wind 资讯)

                                                                                           剔除资本
                                                                               含资本结
     对比                                                              股权                结构因素       适用
序                             负息负债     债权比   股权公平市                构因素的
     公司    权重   股票代码                                           价值                   的          所得
号                                (D)         例     场价值(E)               Beta(Leve
     名称                                                              比例                Beta(Unlev     税率
                                                                               red Beta)
                                                                                           ered Beta)
     阳光           600261.S                                           93.99
1             20%               34,173.95    6.01%        534,373.88                0.97           0.92   15%
     照明                 H                                               %
     智光           002169.S                                           83.11
2             20%              119,585.10   16.89%        588,480.62                0.73           0.62   15%
     电气                 Z                                               %
     华微           600360.S                                           81.96
3             20%              175,689.59   18.04%        798,005.40                1.03           0.88   25%
     电子                 H                                               %
     拓邦           002139.S                                           90.24
4             20%               99,547.39    9.76%        920,660.83                1.22           1.11   15%
     股份                 Z                                               %
     三安           600703.S                         12,098,700.8      98.19
5             20%              223,127.18    1.81%                                  1.14           1.13   25%
     光电                 H                                       7       %
     平均                                                              89.50
6               -          -            -   10.50%                 -                   -           0.93      -
      值                                                                  %


            所得税税率本次评估以企业实际所得税率 15%确定。

            本次采用收益法对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测算,资产组现金流折
     现法中的现金流口径为归属于资产组现金流,对应的折现率为权益资本成本,
     不考虑债权的影响。则计算可得有财务杠杆的的系统风险系数βh为 0.93。

            评估机构对 β 系数进行的 Blume 调整,是将过去的 β 系数调整为未来预期

                                                     41
的 β 系数,而未来股票 β 的真实值要比其估计值更趋近于“1”,故按 βa=βh×0.65
+0.35 进行调整。

     则调整后的风险系数 βa 为 0.96。

     C.市场风险超额回报率 ERP 的确定

     市场风险溢价 ERP 利用中国的证券市场沪深 300 指数的历史风险溢价数据
计算得出,时间跨度选择 10 年以上、数据频率可以选择“年”数据、计算方法先
分别将每年沪深 300 指数成份股收益几何平均值计算得出后,再采用加权平均方
式计算平均值作为我们需要估算的未来的 ERP,权重则选择每个成份股在沪深
300 指数计算中的权重计算得出。

     则市场风险溢价 ERP 为 6.33%,具体测算表如下:

                   市场超额收益率 ERP 估算表(数据来源:Wind 资讯)

                                              无风险收益率    ERP=Rm   ERP=Rm
序                      Rm 算术平   Rm 几何
            年份                              Rf(距到期剩余 算术平均   几何平均
号                        均值       平均值
                                              年限超过 10 年) 值-Rf     值-Rf
1    2010                41.43%     15.10%       4.25%       37.18%     10.85%
2    2011                25.44%      0.12%       3.98%       21.46%     -3.86%
3    2012                25.40%      1.60%       4.15%       21.25%     -2.55%
4    2013                24.69%      4.26%       4.32%       20.37%     -0.06%
5    2014                41.88%     20.69%       4.31%       37.57%     16.37%
6    2015                31.27%     15.55%       4.12%       27.15%     11.43%
7    2016                17.57%      6.48%       3.91%       13.66%     2.57%
8    2017                25.68%     18.81%       4.23%       21.45%     14.58%
9    2018                13.42%      7.31%       4.01%        9.41%     3.30%
10   2019                21.74%     14.65%       4.10%       17.63%     10.55%
11   平均值              26.85%     10.46%       4.14%       22.71%     6.32%
12   最大值              41.88%     20.69%       4.32%       37.57%     16.37%
13   最小值              13.42%      0.12%       3.91%        9.41%     -3.86%
     剔除最大、最小
14                       26.65%     10.47%       4.14%       22.52%     6.33%
     值后的平均值

     D.公司特定风险 Rs 的确定

     特定公司风险溢、折价,表示非系统风险,由于目标公司具有特定的优势或
劣势,要求的回报率也相应增加或减少。本次被并购方为非上市公司,而评估参
数选取参照的是上市公司,故需通过特定风险调整。综合考虑企业所处经营阶段、
                                        42
业务模式、企业规模、历史经营情况、财务风险、管理人员能力及内部管理控制
机制、核心竞争力、产品多样化、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依赖等,确定委估企业
特定风险调整系数为 3.24%。具体测算见下表:

                                                                                                    评定
项   目                说   明                           被评估企业情况说明                标准分
                                                                                                     分
           1、企业初创期的特征是:以生存
           为目标,公司管理,流程、制度建
                                                                                           3.5-5
           设都不完备,产品质量不稳定,缺
           乏市场竞争力,营业收入较小。
           2、企业成长期的特征是:各项制
                                              企业于 2011 年 05 月 31 日设立,公司管理,
           度正在制定,产品已经为大众所认
                                              流程、制度建设较为完善,产品质量稳定,
           识,但需要不断进行产品的更新换
                                              在浙江省 emc 市场有竞争力,营业收入较
           代,市场需求逐步扩大,公司销售                                                  2-3.5    3.50
                                              大,近年来空调销售收入增长速度快,led
           收入迅速增长,成长期初期企业仍
                                              灯具业绩略有下降,但是整体销售收入稳中
           处于亏损或微利状态,然后利润增
所处经营                                                       有升。
           长很快。
 阶段
           3、企业稳定期的特征是:各项制
           度已经较为健全,以创始人为中
           心,研发、生产、营销、人力资源
                                                                                            1-2
           等方面全面成熟,形成核心竞争力
           和竞争优势。产品具有一定的市场
           份额,但收入增长放慢。
           4、企业衰退期的特征是:产量下
           降,增长率逐渐下降甚至出现负增
                                                                                            0-1
           长,竞争能力削弱,企业盈利能力
           大大下降,甚至会出现亏损。

 小计             (1+2+3+4)×权重               评定分小计            3.50     权重       6%      0.21

           1、主要从事产品研发,靠出售技
                                                                                            0-1
           术获利,获利能力极强。
           2、主要从事产品研发、生产,产
                                                                                            1-2
           品采用代销模式,获利能力较强。
           3、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一条龙,
                                                                                            2-3
业务模式   获利能力一般。

                                              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一条龙,获利能力一
           4、主要从事产品代加工业务,靠
                                              般,空调销售与安装、LED 销售等业务获          3-4     4.50
           赚取加工费获利,获利能力较低。
                                                             利能力较低
           5、主要从事产品代销业务,靠赚
                                                                                            4-5
           取代销费获利,获利能力极低。

 小计            (1+2+3+4+5)×权重              评定分小计            4.50     权重       5%      0.23

           1、特小型企业:资产总额≥1 亿;    资产总额 28609.99 万元、营业收入 18557.82
企业规模                                                                                   4-5.5    5.00
           营业收入≥300 万元;从业人员≥20              万元,从业人员 40 人


                                                    43
           人



           2、小型企业:资产总额≥5 亿;营
           业收入≥1000.00 万元;从业人员                                               3-4
           ≥150 人

           3、中型企业:资产总额≥10 亿;营
           业收入≥2000.00 万元;从业人员                                               2-3
           ≥300 人

           4、大型企业:资产总额≥50 亿;营
           业收入≥20000.00 万元;从业人员                                              1-2
           ≥500 人
           5、特大型企业:资产总额≥100 亿;
                                                                                        0-1
           从业人员≥1000 人

 小计             (1+2+3+4+5)×权重              评定分小计         5.00       权重   12%     0.60

           1、盈利能力较差、净利润率为负
                                                                                        4-5.5
           数

           2、盈利能力较差、净利润率≥5%                                                3-4
历史经营
 情况      3、盈利能力一般、净利润率≥10%                                               2-3

           4、盈利能力较强、净利润率≥20%            盈利能力强、净利润率≥20%          1-2     2.00

           5、盈利能力强、净利润率≥30%                                                 0-1

 小计             (1+2+3+4+5)×权重              评定分小计         2.00       权重   15%     0.30

           1、资产负债率≤90%,财务风险极
                                                                                        4-5.5
           高。
           2、资产负债率≤70%,财务风险较
                                                                                        3-4
           高。

财务风险   3、资产负债率≤50%,财务风险一
                                                   资产负债率≤50%,财务风险一般        2-3     3.00
           般。
           4、资产负债率≤30%,财务风险较
                                                                                        1-2
           低。
           5、资产负债率≤10%,无财务风险。                                             0-1

 小计             (1+2+3+4+5)×权重              评定分小计         3.00       权重   15%     0.45

           1、管理人员能力差,内部管理制
                                                                                        4-5.5
           度缺失。
           2、管理人员能力较差,内部管理
                                                                                        3-4
管理人员   制度不完备制度未有效执行。

能力及内   3、管理人员能力一般,内部管理       管理人员能力一般,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备部
                                                                                        2-3     3.00
部管理控   制度不完备部分制度未有效执行。                 分制度未有效执行
制机制     4、管理人员能力较强,内部管理
                                                                                        1-2
           制度较完备并有效执行。
           5、管理人员能力强,内部管理制
                                                                                        0-1
           度完备并有效执行。


                                                     44
 小计             (1+2+3+4+5)×权重              评定分小计            3.00   权重        10%       0.30
           1、研发团队水平差,无关键技术,
           产品在市场中份额小,产品议价能                                                   5-6
           力差、企业管理水平差。
           2、研发团队水平较差,掌握极少
           数关键技术,产品在市场中份额
                                                                                            4-5
           小,产品议价能力较差、企业管理
           水平较差、销售渠道较小。
           3、研发团队水平一般,掌握少数      营销团队在浙江省的地位高,在 emc 经营领
           关键技术,产品在市场中的主导地     域有较大的话语权,设计、采购、销售中有
核心竞争                                                                                    3-4       4.50
           位不明显,产品议价能力一般、企     完善的部门及完善的人才队伍,产品由母公
  力
           业管理水平一般、销售渠道一般。                  司提供了支持
           4、研发团队水平较强,掌握部分
           关键技术,产品在市场中具有一定
                                                                                            2-3
           地位,产品议价能力较强、企业管
           理水平较高、销售渠道较宽广。
           5、研发团队水平强大,掌握关键
           技术,产品在市场中具有主导地
                                                                                            1-2
           位、产品议价能力强、企业管理水
           平极高、销售渠道宽广。

 小计             (1+2+3+4+5)×权重              评定分小计            4.50   权重        20%       0.90

           1、产品单一(1 种)                                                             4-5.5

           2、产品较单一(2-5 种)            主要业务收入有 emc、led 销售及空调销售        3-4       3.50

产品缺少   3、产品多样化但不夸行业(5 种以
                                                                                            2-3
多样化     上)

           4、产品多样化且跨行业                                                            1-2

           5、产品多样化且跨行业、跨国际                                                    0-1

 小计             (1+2+3+4+5)×权重              评定分小计            3.50   权重        5%        0.18

           1、完全依赖                                                                      2-3

对大客户                                      客户涉及到银行、路政、房开、机电设计院,
的依赖程   2、较依赖                          主要分布在浙江省以杭州为中心的经济发          1-2       2.00
  度                                                            达地区

           3、不依赖                                                                        0-1

 小计               (1+2+3)×权重                评定分小计            2.00   权重        6%        0.12

                                              主要供应商有东芝、三星、超频三、日立等
           1、完全依赖                                                                      2-3       3.00
对关键供                                                        公司
应商的依
           2、较依赖                                                                        1-2
赖程度
           3、不依赖                                                                        0-1

 小计               (1+2+3)×权重                评定分小计            3.00   权重        6%        0.18

 合计                                   权重合计                                100%     评定分合计   3.24

                                                    45
     E.折现率的确定

     将上述各值分别代入公式:

     Re= Rf + β×ERP + Rs

     Re=4.07%+0.96×6.33%+3.24%=13.37%

     则折现率 r =13.37%

     商誉资产组折现率=13.37%÷(1-15%)=15.73%

     5、根据上述参数及具体测算过程,含商誉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为 31,620.75
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永续年度
一、营业收入                 19,628.98   20,707.43   20,661.87    20,626.28   19,118.55   19,118.55
减:营业成本                 12,405.22   12,752.12   12,739.83    12,730.06   12,343.61   12,343.61
税金及附加                      99.12      103.00      107.14       115.63      106.81      106.81
营业费用                       347.92      365.02      376.51       388.62      393.27      393.27
管理费用                      1,127.99    1,166.52    1,171.82     1,200.89    1,190.00    1,190.00
研发费用                       153.52      167.22      182.28       198.86      217.09      216.78
财务费用                          8.00        8.43        8.42         8.40        7.79        7.79
二、营业利润                  5,487.22    6,145.12    6,075.87     5,983.82    4,859.98    4,859.98
三、息税前利润                5,487.22    6,145.12    6,075.87     5,983.82    4,859.98    4,859.98
加:折旧摊销                  1,750.72    2,121.82    2,055.69     2,266.04    2,317.42    2,048.98
减:资本性支出                3,385.76     801.93      715.42       557.83      401.75      988.82
营运资本增加额                1,420.41     484.97        -6.05       -42.01     -775.79           -
五、资产组自由现金流量        2,431.77    6,980.05    7,422.19     7,734.04    7,551.43    5,191.15
六、折现率                     15.73%      15.73%      15.73%       15.73%      15.73%      15.73%
折现期                            0.50        1.50        2.50         3.50        4.50
折现系数                          0.93        0.80        0.69         0.60        0.52        3.29
折现值                        2,260.57    5,606.37    5,151.00     4,638.10    3,913.15   17,101.42
七、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值                                                                  38,670.62
八、扣除:期初营运资金                                                                     7,049.87
九、资产组未来现金流现值                                                                  31,620.75


     则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分摊商誉的账面价值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炯达能源资产组
                                              46
                                   包括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
资产组范围
                                   产、其他非流动资产(PPP 项目)
资产组账面价值                                                         9,834.08
商誉账面余额                                                          19,959.17
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                                           9,779.99
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29,793.25
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31,620.75
是否计提减值                                                                 否


    综上所述,炯达能源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且通过计算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
回金额大于包含整体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商誉未发生减值。会计估计和会计
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核查意见】

    针对商誉减值测试,我们实施了以下程序:

    (1)评估了管理层测试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所引入的重要参数
和假设,包括我们对行业过去经营情况的了解及未来发展趋势的分析和判断,并
将历史财务数据、行业发展趋势与管理层做出的盈利预测数据进行了分析比较,
检查相关假设和方法的合理性;

    (2)与管理层聘请的评估机构讨论资产组的认定,及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的评估方法;评价管理层委聘的外部评估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3)复核管理层编制的商誉所属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表,比较商誉所
属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的差异,确认是否存在商誉减值情况;

    (4)评价有关商誉的减值以及所采用的关键假设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要求。

    经核查,我们认为,商誉未发生减值,会计估计和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

    4、请你公司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第 1 号》的要求,补充披
露炯达能源折现率测算涉及关键参数的测算过程与方法,包括无风险利率、市
场风险溢价、贝塔系数、资本结构、特定风险报酬率、债权期望报酬率等,是
否存在与相关准则不一致的情形,如存在,请充分说明理由及对评估值的影响。

                                   47
请会计师与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折现率。

   公式:Re= Rf + β×ERP + Rs

   Re:权益资本成本

   Rf:无风险报酬率

   β: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ERP:市场风险超额回报率

   Rs:公司特定风险

    A.无风险回报率 Rf 的确定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 1 号》,对于无风险报酬率的专家指
引: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企业价值评估中,无风险利率可以采用剩余到期年
限 10 年期或 10 年期以上国债的到期收益率。

    而监管要求遵循以下要求:

    一是应当关注国债剩余到期年限与企业现金流时间期限的匹配性,持续经
营假设前提下应当选择剩余到期年限 10 年期或 10 年期以上的国债。

    二是应当选择国债的到期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并明确国债的选取范
围。

    三是应当在资产评估报告中充分披露国债选取的期限、利率、范围、确定
方式、数据来源等。

    本次评估对于无风险报酬率的确定:

    无风险回报率反映的是在本金没有违约风险、期望收入得到保证时资金的
基本价值。在此情形下,投资者仅仅牺牲了某一时期货币的使用价值或效能。
对一般投资者而言,国债利率通常成为无风险报酬率的参考标准。这不仅因为


                                   48
各国的国债利率是金融市场上同类金融产品中最低的,而且还因为国债具有有
期性、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特点。

     由于国债具有以上本质特征,其复利率常被用作无风险利率。

     本次根据Wind资讯软件查询到的从评估基准日到国债到期日剩余期限超
过 10 年的国债,计算其到期收益率,取所有国债到期收益率的平均值 4.07%
作为本次估值的无风险回报率。具体测算见下表:

                             国债到期收益率(数据来源:Wind资讯)

                                                                        收盘价[交易日   剩余期限     收盘到期收
                               债券期
                                                                             期]        (年)[日期]   益率[日期]
序                               限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起息日期          到期日期     2020-12-31[债   2020-12-3    2020-12-31[
号                             (年)[单
                                                                         券价格类型]     1[单位]     计算方法]
                               位] 年
                                                                        全价[单位] 元      年           复利

1    019633.SH   20 国债 07    50.0000   2020-05-25        2070-05-25       97.84         49.40         3.88

2    102007.SZ   国债 2007     50.0000   2020-05-25        2070-05-25      100.38         49.40         3.76

3    101908.SZ   国债 1908     50.0000   2019-06-24        2069-06-24      100.09         48.48         4.04

4    019618.SH   19 国债 08    50.0000   2019-06-24        2069-06-24      102.67         48.48         3.92

5    101825.SZ   国债 1825     50.0000   2018-11-19        2068-11-19      100.45         47.88         3.85

6    019607.SH   18 国债 25    50.0000   2018-11-19        2068-11-19      100.45         47.88         3.85

7    101812.SZ   国债 1812     50.0000   2018-05-21        2068-05-21      100.46         47.39         4.17

8    019594.SH   18 国债 12    50.0000   2018-05-21        2068-05-21      100.46         47.39         4.17

9    101726.SZ   国债 1726     50.0000   2017-11-20        2067-11-20      100.50         46.89         4.41

10   019581.SH   17 国债 26    50.0000   2017-11-20        2067-11-20      100.50         46.89         4.41

11   101711.SZ   国债 1711     50.0000   2017-05-22        2067-05-22      100.45         46.39         4.12

12   019565.SH   17 国债 11    50.0000   2017-05-22        2067-05-22      100.45         46.39         4.12

13   019554.SH   16 国债 26    50.0000   2016-11-21        2066-11-21       93.57         45.89         3.83

14   101626.SZ   国债 1626     50.0000   2016-11-21        2066-11-21      100.39         45.89         3.51

15   101613.SZ   国债 1613     50.0000   2016-05-23        2066-05-23       98.40         45.39         3.83

16   019541.SH   16 国债 13    50.0000   2016-05-23        2066-05-23       98.51         45.39         3.82

17   101528.SZ   国债 1528     50.0000   2015-11-23        2065-11-23      102.23         44.90         3.84

18   019528.SH   15 国债 28    50.0000   2015-11-23        2065-11-23      102.40         44.90         3.83

19   101510.SZ   国债 1510     50.0000   2015-05-25        2065-05-25      105.90         44.40         3.77

20   019510.SH   15 国债 10    50.0000   2015-05-25        2065-05-25      109.40         44.40         3.61

21   101427.SZ   国债 1427     50.0000   2014-11-24        2064-11-24      100.44         43.90         4.28

22   019427.SH   14 国债 27    50.0000   2014-11-24        2064-11-24      100.85         43.90         4.26

23   101410.SZ   国债 1410     50.0000   2014-05-26        2064-05-26      100.46         43.40         4.72

24   019410.SH   14 国债 10    50.0000   2014-05-26        2064-05-26      100.46         43.40         4.72

25   101324.SZ   国债 1324     50.0000   2013-11-18        2063-11-18      100.64         42.88         5.38

                                                      49
26   019324.SH   13 国债 24   50.0000   2013-11-18        2063-11-18   100.64   42.88   5.38

27   101310.SZ   国债 1310    50.0000   2013-05-20        2063-05-20   100.49   42.38   4.28

28   019310.SH   13 国债 10   50.0000   2013-05-20        2063-05-20   100.49   42.38   4.28

29   101220.SZ   国债 1220    50.0000   2012-11-15        2062-11-15   100.56   41.87   4.39

30   019220.SH   12 国债 20   50.0000   2012-11-15        2062-11-15   100.56   41.87   4.39

31   101208.SZ   国债 1208    50.0000   2012-05-17        2062-05-17   100.52   41.38   4.29

32   019208.SH   12 国债 08   50.0000   2012-05-17        2062-05-17   100.52   41.38   4.29

33   101123.SZ   国债 1123    50.0000   2011-11-10        2061-11-10   100.62   40.86   4.37

34   019123.SH   11 国债 23   50.0000   2011-11-10        2061-11-10   108.72   40.86   3.97

35   101112.SZ   国债 1112    50.0000   2011-05-26        2061-05-26   100.44   40.40   4.53

36   019112.SH   11 国债 12   50.0000   2011-05-26        2061-05-26   110.25   40.40   4.03

37   101037.SZ   国债 1037    50.0000   2010-11-18        2060-11-18   100.53   39.88   4.45

38   019037.SH   10 国债 37   50.0000   2010-11-18        2060-11-18   100.53   39.88   4.45

39   019014.SH   10 国债 14   50.0000   2010-05-24        2060-05-24   100.42   39.39   4.07

40   101014.SZ   国债 1014    50.0000   2010-05-24        2060-05-24   101.41   39.39   4.02

41   100930.SZ   国债 0930    50.0000   2009-11-30        2059-11-30   100.38   38.92   4.34

42   019930.SH   09 国债 30   50.0000   2009-11-30        2059-11-30   100.38   38.92   4.34

43   019642.SH   20 国债 12   30.0000   2020-09-14        2050-09-14   100.79   29.70   3.86

44   102012.SZ   国债 2012    30.0000   2020-09-14        2050-09-14   101.14   29.70   3.84

45   019630.SH   20 国债 04   30.0000   2020-03-16        2050-03-16   94.49    29.21   3.79

46   102004.SZ   国债 2004    30.0000   2020-03-16        2050-03-16   100.99   29.21   3.42

47   101986.SZ   国债 1910    30.0000   2019-07-22        2049-07-22   101.72   28.56   3.89

48   019620.SH   19 国债 10   30.0000   2019-07-22        2049-07-22   115.00   28.56   3.17

49   101824.SZ   国债 1824    30.0000   2018-10-22        2048-10-22   100.79   27.81   4.12

50   019606.SH   18 国债 24   30.0000   2018-10-22        2048-10-22   105.49   27.81   3.84

51   101817.SZ   国债 1817    30.0000   2018-07-23        2048-07-23   101.76   27.56   4.01

52   019599.SH   18 国债 17   30.0000   2018-07-23        2048-07-23   104.32   27.56   3.85

53   101806.SZ   国债 1806    30.0000   2018-03-19        2048-03-19   101.20   27.21   4.26

54   019588.SH   18 国债 06   30.0000   2018-03-19        2048-03-19   101.20   27.21   4.26

55   101722.SZ   国债 1722    30.0000   2017-10-23        2047-10-23   100.82   26.81   4.32

56   019577.SH   17 国债 22   30.0000   2017-10-23        2047-10-23   106.49   26.81   3.97

57   101715.SZ   国债 1715    30.0000   2017-07-24        2047-07-24   101.79   26.56   4.09

58   019569.SH   17 国债 15   30.0000   2017-07-24        2047-07-24   106.28   26.56   3.81

59   019559.SH   17 国债 05   30.0000   2017-02-20        2047-02-20   99.52    26.14   3.92

60   101705.SZ   国债 1705    30.0000   2017-02-20        2047-02-20   101.38   26.14   3.80

61   019547.SH   16 国债 19   30.0000   2016-08-22        2046-08-22   94.31    25.64   3.72

62   101619.SZ   国债 1619    30.0000   2016-08-22        2046-08-22   94.36    25.64   3.71

63   019536.SH   16 国债 08   30.0000   2016-04-25        2046-04-25   97.08    25.32   3.77

64   101608.SZ   国债 1608    30.0000   2016-04-25        2046-04-25   100.66   25.32   3.55

65   101525.SZ   国债 1525    30.0000   2015-10-20        2045-10-20   100.75   24.80   3.77

66   019525.SH   15 国债 25   30.0000   2015-10-20        2045-10-20   100.75   24.80   3.77

                                                     50
67    101517.SZ   国债 1517    30.0000   2015-07-27        2045-07-27   101.71   24.57   3.98

68    019517.SH   15 国债 17   30.0000   2015-07-27        2045-07-27   104.73   24.57   3.78

69    019425.SH   14 国债 25   30.0000   2014-10-27        2044-10-27   100.78   23.82   4.34

70    101425.SZ   国债 1425    30.0000   2014-10-27        2044-10-27   119.00   23.82   3.22

71    101416.SZ   国债 1416    30.0000   2014-07-24        2044-07-24   102.10   23.56   4.81

72    019416.SH   14 国债 16   30.0000   2014-07-24        2044-07-24   102.10   23.56   4.81

73    101325.SZ   国债 1325    30.0000   2013-12-09        2043-12-09   100.32   22.94   5.11

74    019325.SH   13 国债 25   30.0000   2013-12-09        2043-12-09   121.32   22.94   3.72

75    101319.SZ   国债 1319    30.0000   2013-09-16        2043-09-16   101.40   22.71   4.81

76    019319.SH   13 国债 19   30.0000   2013-09-16        2043-09-16   126.00   22.71   3.25

77    101213.SZ   国债 1213    30.0000   2012-08-02        2042-08-02   101.72   21.59   4.16

78    019213.SH   12 国债 13   30.0000   2012-08-02        2042-08-02   101.72   21.59   4.16

79    101212.SZ   国债 1212    30.0000   2012-06-28        2042-06-28   100.04   21.49   4.11

80    019212.SH   12 国债 12   30.0000   2012-06-28        2042-06-28   101.98   21.49   3.97

81    101116.SZ   国债 1116    30.0000   2011-06-23        2041-06-23   100.11   20.48   4.55

82    019116.SH   11 国债 16   30.0000   2011-06-23        2041-06-23   105.38   20.48   4.16

83    101105.SZ   国债 1105    30.0000   2011-02-24        2041-02-24   101.54   20.15   4.35

84    019105.SH   11 国债 05   30.0000   2011-02-24        2041-02-24   108.24   20.15   3.86

85    101040.SZ   国债 1040    30.0000   2010-12-09        2040-12-09   100.27   19.94   4.27

86    019040.SH   10 国债 40   30.0000   2010-12-09        2040-12-09   100.27   19.94   4.27

87    101026.SZ   国债 1026    30.0000   2010-08-16        2040-08-16   101.50   19.62   4.00

88    019026.SH   10 国债 26   30.0000   2010-08-16        2040-08-16   101.50   19.62   4.00

89    101023.SZ   国债 1023    30.0000   2010-07-29        2040-07-29   101.69   19.58   4.00

90    019023.SH   10 国债 23   30.0000   2010-07-29        2040-07-29   111.19   19.58   3.32

91    101018.SZ   国债 1018    30.0000   2010-06-21        2040-06-21   100.12   19.47   4.07

92    019018.SH   10 国债 18   30.0000   2010-06-21        2040-06-21   100.12   19.47   4.07

93    101003.SZ   国债 1003    30.0000   2010-03-01        2040-03-01   101.36   19.16   4.12

94    019003.SH   10 国债 03   30.0000   2010-03-01        2040-03-01   101.36   19.16   4.12

95    019925.SH   09 国债 25   30.0000   2009-10-15        2039-10-15   95.90    18.79   4.63

96    100925.SZ   国债 0925    30.0000   2009-10-15        2039-10-15   100.89   18.79   4.22

97    100905.SZ   国债 0905    30.0000   2009-04-09        2039-04-09   100.93   18.27   4.06

98    019905.SH   09 国债 05   30.0000   2009-04-09        2039-04-09   100.93   18.27   4.06

99    100820.SZ   国债 0820    30.0000   2008-10-23        2038-10-23   100.75   17.81   3.94

100   019820.SH   08 国债 20   30.0000   2008-10-23        2038-10-23   100.75   17.81   3.94

101   100806.SZ   国债 0806    30.0000   2008-05-08        2038-05-08   100.67   17.35   4.55

102   019806.SH   08 国债 06   30.0000   2008-05-08        2038-05-08   100.67   17.35   4.55

103   100706.SZ   国债 0706    30.0000   2007-05-17        2037-05-17   100.53   16.38   4.31

104   010706.SH   07 国债 06   30.0000   2007-05-17        2037-05-17   100.53   16.38   4.31

105   101521.SZ   国债 1521    20.0000   2015-09-22        2035-09-22   101.03   14.73   3.77

106   019521.SH   15 国债 21   20.0000   2015-09-22        2035-09-22   102.80   14.73   3.61

107   101508.SZ   国债 1508    20.0000   2015-04-27        2035-04-27   100.74   14.32   4.13

                                                      51
108   019508.SH   15 国债 08   20.0000   2015-04-27        2035-04-27   107.40   14.32   3.52

109   101417.SZ   国债 1417    20.0000   2014-08-11        2034-08-11   101.81   13.61   4.68

110   019417.SH   14 国债 17   20.0000   2014-08-11        2034-08-11   101.81   13.61   4.68

111   101409.SZ   国债 1409    20.0000   2014-04-28        2034-04-28   100.85   13.32   4.82

112   019409.SH   14 国债 09   20.0000   2014-04-28        2034-04-28   100.85   13.32   4.82

113   101316.SZ   国债 1316    20.0000   2013-08-12        2033-08-12   101.68   12.61   4.36

114   019316.SH   13 国债 16   20.0000   2013-08-12        2033-08-12   118.42   12.61   2.76

115   101309.SZ   国债 1309    20.0000   2013-04-22        2033-04-22   100.78   12.31   4.03

116   019309.SH   13 国债 09   20.0000   2013-04-22        2033-04-22   112.89   12.31   2.84

117   101218.SZ   国债 1218    20.0000   2012-09-27        2032-09-27   101.08   11.74   4.14

118   019218.SH   12 国债 18   20.0000   2012-09-27        2032-09-27   107.00   11.74   3.51

119   101206.SZ   国债 1206    20.0000   2012-04-23        2032-04-23   100.77   11.31   4.07

120   019206.SH   12 国债 06   20.0000   2012-04-23        2032-04-23   100.77   11.31   4.07

121   101110.SZ   国债 1110    20.0000   2011-04-28        2031-04-28   100.74   10.32   4.19

122   019110.SH   11 国债 10   20.0000   2011-04-28        2031-04-28   113.78   10.32   2.71

      平均            -           -                            -          -        -     4.07



       可确定本次对于无风险报酬率的确定符合监管要求。

       B. 权益系统风险系数β值确定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 1 号》,对于β值的专家指引:非上
 市公司的股权贝塔系数,通常由多家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股权贝塔系数调整得
 到。其中,可比上市公司的股权贝塔系数可以通过回归方法计算得到,也可以
 从相关数据平台查询获取。

       而监管要求遵循以下要求:资产评估机构执行证券评估业务,在确定贝塔
 系数时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一是应当综合考虑可比公司与被评估企业在业务类型、企业规模、盈利能
 力、成长性、行业竞争力、企业发展阶段等多方面的可比性,合理确定关键可
 比指标,选取恰当的可比公司,并应当充分考虑可比公司数量与可比性的平衡。

       二是应当结合可比公司数量、可比性、上市年限等因素,选取合理时间跨
 度的贝塔数据。

       三是应当在资产评估报告中充分披露可比公司的选取标准及公司情况、贝
 塔系数的确定过程及结果、数据来源等。


                                                      52
    本次评估对于β值的确定:

    β被认为是衡量公司相对风险的指标,投资股市中一个公司,如果其β值为
1.1,则意味着股票风险比整个股市场平均风险高 10%;相反,如果公司β为 0.9,
则表示其股票风险比股市场平均低 10%。

    个股的合理回报率=无风险回报率+β×(整体股市回报率-无风险回报
率)+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β=1 时,代表该个股的系统风险=大盘整体系统风险;

    β>1 时,代表该个股的系统风险高于大盘,一般是易受经济周期影响;

    β<1 时,代表该个股风险低于大盘,一般不易受经济周期影响。

    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β:

    β=βu×[ 1+(1-t)D/E ]

    其中:

    β:权益系统风险系数(有财务杠杆的β)

    βu:无财务杠杆的β

    D/E:债务市值/权益市值

    t:所得税率

    评估专业人员通过Wind资讯软件系统,选取与被并购方业务范围相同、
资本结构相似、各项指标靠近行业平均值的国内A股同行业上市公司 5 家,查
取委估资产组所属公司可比上市公司的有财务杠杆贝塔系数、带息债务与权益
资本价值比值、企业所得税率,并求取可比上市公司无财务杠杆贝塔系数的平
均数作为被并购方的企业无财务杠杆βu的系数,如下表:

 可比上市公司无财务杠杆的贝塔系数βU一览表(数据来源:Wind资讯)




                                   53
                                                                                                 剔除资本
                                                                                 含资本结
     对比                                                               股权                     结构因素       适用
序                              负息负债     债权比   股权公平市                 构因素的
     公司    权重   股票代码                                            价值                        的          所得
号                                (D)          例     场价值(E)                Beta(Leve
     名称                                                               比例                     Beta(Unlev     税率
                                                                                 red Beta)
                                                                                                 ered Beta)
     阳光
1             20%   600261.SH    34,173.95    6.01%        534,373.88   93.99%         0.97              0.92    15%
     照明
     智光
2             20%   002169.SZ   119,585.10   16.89%        588,480.62   83.11%         0.73              0.62    15%
     电气
     华微
3             20%   600360.SH   175,689.59   18.04%        798,005.40   81.96%         1.03              0.88    25%
     电子
     拓邦
4             20%   002139.SZ    99,547.39    9.76%        920,660.83   90.24%         1.22              1.11    15%
     股份
     三安
5             20%   600703.SH   223,127.18    1.81%   12,098,700.87     98.19%         1.14              1.13    25%
     光电
     平均
6               -           -            -   10.50%                 -   89.50%               -           0.93      -
      值


            所得税税率本次评估以企业实际所得税率 15%确定。

            本次采用收益法对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测算,资产组现金流折
     现法中的现金流口径为归属于资产组现金流,对应的折现率为权益资本成本,
     不考虑债权的影响。则计算可得有财务杠杆的的系统风险系数βh为 0.93。

            评估机构对 β 系数进行的 Blume 调整,是将过去的 β 系数调整为未来预期
     的 β 系数,而未来股票 β 的真实值要比其估计值更趋近于“1”,故按 βa=βh×0.65
     +0.35 进行调整。

            则调整后的风险系数 βa 为 0.96。

            可确定本次对于 β 值的确定符合监管要求。

            C.市场风险超额回报率ERP的确定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 1 号》,对于市场风险超额回报率的
      专家指引:中国市场风险溢价通常可以利用中国证券市场指数的历史风险溢价
      数据计算、采用其他成熟资本市场风险溢价调整方法、引用相关专家学者或专
      业机构研究发布的数据。

            而监管要求遵循以下要求:资产评估机构执行证券评估业务,在确定市场

                                                      54
风险溢价时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一是如果被评估企业主要经营业务在中国境内,应当优先选择利用中国证
券市场指数的历史风险溢价数据进行计算。

     二是计算时应当综合考虑样本的市场代表性、与被评估企业的相关性,以
及与无风险利率的匹配性,合理确定样本数据的指数类型、时间跨度、数据频
率、平均方法等。

     三是应当在资产评估报告中充分披露市场风险溢价的计算方法、样本选取标
准、数据来源等。

     本次评估对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

     市场风险溢价 ERP 利用中国的证券市场沪深 300 指数的历史风险溢价数据
计算得出,时间跨度选择 10 年以上、数据频率可以选择“年”数据、计算方法先
分别将每年沪深 300 指数成份股收益几何平均值计算得出后,再采用加权平均方
式计算平均值作为我们需要估算的未来的 ERP,权重则选择每个成份股在沪深
300 指数计算中的权重计算得出。

     则市场风险溢价 ERP 为 6.33%。具体测算表如下:

                   市场超额收益率 ERP 估算表(数据来源:Wind 资讯)

                                              无风险收益率    ERP=Rm   ERP=Rm
序                      Rm 算术平   Rm 几何
            年份                              Rf(距到期剩余 算术平均   几何平均
号                        均值      平均值
                                              年限超过 10 年) 值-Rf     值-Rf
1    2010                41.43%     15.10%       4.25%       37.18%    10.85%
2    2011                25.44%      0.12%       3.98%       21.46%     -3.86%
3    2012                25.40%      1.60%       4.15%       21.25%     -2.55%
4    2013                24.69%      4.26%       4.32%       20.37%     -0.06%
5    2014                41.88%     20.69%       4.31%       37.57%    16.37%
6    2015                31.27%     15.55%       4.12%       27.15%    11.43%
7    2016                17.57%      6.48%       3.91%       13.66%     2.57%
8    2017                25.68%     18.81%       4.23%       21.45%    14.58%
9    2018                13.42%      7.31%       4.01%       9.41%      3.30%
10   2019                21.74%     14.65%       4.10%       17.63%    10.55%
11   平均值              26.85%     10.46%       4.14%       22.71%     6.32%
12   最大值              41.88%     20.69%       4.32%       37.57%    16.37%
13   最小值              13.42%      0.12%       3.91%       9.41%      -3.86%

                                        55
       剔除最大、最小
14                       26.65%   10.47%            4.14%       22.52%        6.33%
       值后的平均值

     可确定本次对于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符合监管要求。

       D.公司特定风险Rs的确定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 1 号》,对于特定风险报酬率的专家
指引:特定风险报酬率一般可以通过多因素回归分析等数理统计方法计算得出,
也可以拆分为规模溢价和其他特定风险溢价进行确定,还可以在综合分析企业
规模、核心竞争力、大客户和关键供应商依赖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经验进行判
断。

     而监管要求遵循以下要求:资产评估机构执行证券评估业务,在确定特定
风险报酬率时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一是应当明确采用的具体方法,涉及专业判断时应当综合考虑被评估企业
的风险特征、企业规模、业务模式、所处经营阶段、核心竞争力、主要客户及
供应商依赖等因素,确定合理的特定风险报酬率。

     二是应当综合考虑特定风险报酬率的取值,其在股权折现率整体中的权重
应当具有合理性。

     三是应当在资产评估报告中充分披露特定风险报酬率的确定方法、分析过
程、预测依据等。

     本次对特定风险系数的确定:

     特定公司风险溢、折价,表示非系统风险,由于目标公司具有特定的优势或
劣势,要求的回报率也相应增加或减少。本次被并购方为非上市公司,而评估参
数选取参照的是上市公司,故需通过特定风险调整。综合考虑企业所处经营阶段、
业务模式、企业规模、历史经营情况、财务风险、管理人员能力及内部管理控制
机制、核心竞争力、产品多样化、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依赖等,确定委估企业
特定风险调整系数为 3.24%。

     具体测算见下表:

项     目          说   明                 被评估企业情况说明        标准分      评定

                                     56
                                                                                                   分

           1、企业初创期的特征是:以生存
           为目标,公司管理,流程、制度建
                                                                                           3.5-5
           设都不完备,产品质量不稳定,缺
           乏市场竞争力,营业收入较小。
           2、企业成长期的特征是:各项制
                                              企业于 2011 年 05 月 31 日设立,公司管理,
           度正在制定,产品已经为大众所认
                                              流程、制度建设较为完善,产品质量稳定,
           识,但需要不断进行产品的更新换
                                              在浙江省 emc 市场有竞争力,营业收入较
           代,市场需求逐步扩大,公司销售                                                  2-3.5   3.50
                                              大,近年来空调销售收入增长速度快,led
           收入迅速增长,成长期初期企业仍
                                              灯具业绩略有下降,但是整体销售收入稳中
           处于亏损或微利状态,然后利润增
所处经营                                                       有升。
           长很快。
 阶段
           3、企业稳定期的特征是:各项制
           度已经较为健全,以创始人为中
           心,研发、生产、营销、人力资源
                                                                                           1-2
           等方面全面成熟,形成核心竞争力
           和竞争优势。产品具有一定的市场
           份额,但收入增长放慢。
           4、企业衰退期的特征是:产量下
           降,增长率逐渐下降甚至出现负增
                                                                                           0-1
           长,竞争能力削弱,企业盈利能力
           大大下降,甚至会出现亏损。

 小计                 (1+2+3+4)×权重           评定分小计            3.50     权重      6%      0.21

           1、主要从事产品研发,靠出售技
                                                                                           0-1
           术获利,获利能力极强。
           2、主要从事产品研发、生产,产
                                                                                           1-2
           品采用代销模式,获利能力较强。
           3、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一条龙,
                                                                                           2-3
业务模式   获利能力一般。

                                              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一条龙,获利能力一
           4、主要从事产品代加工业务,靠
                                              般,空调销售与安装、LED 销售等业务获         3-4     4.50
           赚取加工费获利,获利能力较低。
                                                             利能力较低
           5、主要从事产品代销业务,靠赚
                                                                                           4-5
           取代销费获利,获利能力极低。

 小计            (1+2+3+4+5)×权重              评定分小计            4.50     权重      5%      0.23

           1、特小型企业:资产总额≥1 亿;
                                              资产总额 28609.99 万元、营业收入 18557.82
           营业收入≥300 万元;从业人员≥20                                                4-5.5   5.00
                                                         万元,从业人员 40 人
           人
           2、小型企业:资产总额≥5 亿;营
企业规模
           业收入≥1000.00 万元;从业人员                                                  3-4
           ≥150 人
           3、中型企业:资产总额≥10 亿;营
                                                                                           2-3
           业收入≥2000.00 万元;从业人员

                                                    57
           ≥300 人


           4、大型企业:资产总额≥50 亿;营
           业收入≥20000.00 万元;从业人员                                              1-2
           ≥500 人

           5、特大型企业:资产总额≥100 亿;
                                                                                        0-1
           从业人员≥1000 人

 小计             (1+2+3+4+5)×权重              评定分小计         5.00       权重   12%     0.60

           1、盈利能力较差、净利润率为负
                                                                                        4-5.5
           数

           2、盈利能力较差、净利润率≥5%                                                3-4
历史经营
 情况      3、盈利能力一般、净利润率≥10%                                               2-3

           4、盈利能力较强、净利润率≥20%            盈利能力强、净利润率≥20%          1-2     2.00

           5、盈利能力强、净利润率≥30%                                                 0-1

 小计             (1+2+3+4+5)×权重              评定分小计         2.00       权重   15%     0.30

           1、资产负债率≤90%,财务风险极
                                                                                        4-5.5
           高。
           2、资产负债率≤70%,财务风险较
                                                                                        3-4
           高。
财务风险   3、资产负债率≤50%,财务风险一
                                                   资产负债率≤50%,财务风险一般        2-3     3.00
           般。
           4、资产负债率≤30%,财务风险较
                                                                                        1-2
           低。
           5、资产负债率≤10%,无财务风险。                                             0-1

 小计             (1+2+3+4+5)×权重              评定分小计         3.00       权重   15%     0.45

           1、管理人员能力差,内部管理制
                                                                                        4-5.5
           度缺失。
           2、管理人员能力较差,内部管理
                                                                                        3-4
管理人员   制度不完备制度未有效执行。

能力及内   3、管理人员能力一般,内部管理       管理人员能力一般,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备部
                                                                                        2-3     3.00
部管理控   制度不完备部分制度未有效执行。                 分制度未有效执行
制机制     4、管理人员能力较强,内部管理
                                                                                        1-2
           制度较完备并有效执行。
           5、管理人员能力强,内部管理制
                                                                                        0-1
           度完备并有效执行。

 小计             (1+2+3+4+5)×权重              评定分小计         3.00       权重   10%     0.30
           1、研发团队水平差,无关键技术,
           产品在市场中份额小,产品议价能                                               5-6
核心竞争   力差、企业管理水平差。
  力       2、研发团队水平较差,掌握极少
           数关键技术,产品在市场中份额                                                 4-5
           小,产品议价能力较差、企业管理

                                                     58
           水平较差、销售渠道较小。



           3、研发团队水平一般,掌握少数      营销团队在浙江省的地位高,在 emc 经营领
           关键技术,产品在市场中的主导地     域有较大的话语权,设计、采购、销售中有
                                                                                            3-4       4.50
           位不明显,产品议价能力一般、企     完善的部门及完善的人才队伍,产品由母公
           业管理水平一般、销售渠道一般。                  司提供了支持
           4、研发团队水平较强,掌握部分
           关键技术,产品在市场中具有一定
                                                                                            2-3
           地位,产品议价能力较强、企业管
           理水平较高、销售渠道较宽广。
           5、研发团队水平强大,掌握关键
           技术,产品在市场中具有主导地
                                                                                            1-2
           位、产品议价能力强、企业管理水
           平极高、销售渠道宽广。

 小计             (1+2+3+4+5)×权重              评定分小计            4.50   权重        20%       0.90

           1、产品单一(1 种)                                                             4-5.5

           2、产品较单一(2-5 种)            主要业务收入有 emc、led 销售及空调销售        3-4       3.50

产品缺少   3、产品多样化但不夸行业(5 种以
                                                                                            2-3
多样化     上)

           4、产品多样化且跨行业                                                            1-2

           5、产品多样化且跨行业、跨国际                                                    0-1

 小计             (1+2+3+4+5)×权重              评定分小计            3.50   权重        5%        0.18

           1、完全依赖                                                                      2-3

对大客户                                      客户涉及到银行、路政、房开、机电设计院,
的依赖程   2、较依赖                          主要分布在浙江省以杭州为中心的经济发          1-2       2.00
  度                                                            达地区

           3、不依赖                                                                        0-1

 小计               (1+2+3)×权重                评定分小计            2.00   权重        6%        0.12

                                              主要供应商有东芝、三星、超频三、日立等
           1、完全依赖                                                                      2-3       3.00
对关键供                                                        公司
应商的依
           2、较依赖                                                                        1-2
赖程度
           3、不依赖                                                                        0-1

 小计               (1+2+3)×权重                评定分小计            3.00   权重        6%        0.18

 合计                                   权重合计                                100%     评定分合计   3.24



       可确定本次对于特定风险系数的确定符合监管要求。

       E.资本结构的确定


                                                    59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 1 号》,对于资本结构的专家指引:
资本结构一般可以采用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真实资本结构,也可以参考可
比公司、行业资本结构水平采用目标资本结构;债权和股权的比例,建议采用
市场价值计算。

   监管要求:资产评估机构执行证券评估业务,在确定资本结构时应当遵循
以下要求:

   一是如果采用目标资本结构,应当合理分析被评估企业与可比公司在融资
能力、融资成本等方面的差异,并结合被评估企业未来年度的融资情况,确定
合理的资本结构;如果采用真实资本结构,其前提是企业的发展趋于稳定;如
果采用变动资本结构,应当明确选取理由以及不同资本结构的划分标准、时点
等;确定资本结构时,应当考虑与债权期望报酬率的匹配性以及在计算模型中
应用的一致性。

   二是应当采用市场价值计算债权和股权的比例;采用账面价值计算的,应
当在资产评估报告中充分说明理由。如果被评估企业涉及优先股、可转换债券
等,应当予以特别关注。三是应当在资产评估报告中充分披露资本结构的确定
方法、分析过程、预测依据等。

   本次评估对于资本结构的确定:本次采用收益法对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
金额进行测算,资产组现金流折现法中的现金流口径为归属于资产组现金流,
对应的折现率为权益资本成本,评估值内涵为资产组的价值,对应的资本结构
不考虑债权的影响。

   根据上述计算过程,折现率测算涉及关键参数的测算过程与方法符合评估
准则规定要求。商誉减值测试选取的主要参数和测算过程审慎合理。

    【核查意见】

   针对商誉减值测试关键参数的选取,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

   (1)与公司管理层及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讨论商誉检测测试过程中所使用
的方法、关键评估假设、参数的选择等的合理性;

   (2)将公司管理层在以往年度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关键假设和参
                                 60
数、预测的未来收入及现金流量等,与本年度所使用的关键假设和参数、本年经
营业绩等作对比,以评估管理层预测过程的可靠性和历史准确性,并向管理层询
问显著差异的原因;

    (3)评价由公司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客观性、经验和资
质;

    (4)对比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关键假设和参数等数据是否符合按
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第 1 号》的要求。

    经核查,我们认为,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各项参数与以前年度参数选取无重
大差异,且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第 1 号》的要求,符合相关准则
的要求。

       二、报告期内,你公司研发支出资本化金额 221 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
重为 13.78%;上一年度研发资本化金额为 0。请你公司结合报告期内具体研发
内容及进度、研发内容对公司主要产品的实质性影响等,说明报告期研发投入
资本化的判断依据、时点和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开发支出转为无形资产的确认
时点、确认条件和确认依据及合理性,相关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是否存在利用资本化调节利润的情形。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2020 年度,公司研发支出资本化金额 221 万元,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
市华智有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智有为”)开发产品所形成。华智有为
成立于 2019 年 6 月,注册资本 100 万元,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
销售、服务;计算机系统分析;计算机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的开发、销售、服
务;智慧城市产品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支持、销售、服务;国内贸易;信息咨
询服务;进出口贸易。

    华智有为成立至今,致力于研究智慧路灯平台系统(含物联网管理平台、智
慧灯杆管理系统和智能边缘终端)。近年来,我国多个城市掀起了“智慧城市”
建设高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路灯作为城市的边界,
是集成智慧城市基础感知设施的最佳载体。通过智慧路灯建设推进信息基础设施
供给侧改革,集约化共享式建设,减少重复投资,节约运维成本;通过智慧路灯
                                    61
建设丰富城市数据,基于城市大数据开发出更多服务于市民的应用;通过智慧路
灯建设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实现信息“便民、惠民”;通过智慧路灯
建设,促进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

       自成立开始,华智有为启动智慧路灯平台系统的研发工作,该项目基于物联
网、云计算、大数据、AI 等前沿技术打造智慧路灯管理平台,集智慧照明、智
慧安防、一键报警、公共广播、信息交互、雷达、5G 微基站、智慧环保(气象
监测、环境监测、扬尘监测)、智慧市政(井盖、垃圾桶、积水位管理)等功能
于一体,实现城市公共资源共建共享,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助力智慧城市
发展。

       同时,华智有为根据内控制度及相关要求对研发项目进行了立项,该项目分
为三个阶段,分别为预研阶段、样品阶段、试制阶段,项目进度及各阶段的支出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支出情况
阶段     分阶段内容   预算金额                                    主要工作内容
                                 2019 年        2020 年
                                                          对智慧路灯产品的应用场景、地方
         调研                                             标准、功能模块、持续发展方向等
                                                          进行调研并收集资料。
                                                          明确需求来源,填写产品设计要求
                                                          表,制定技术方案,与市场部反复
         预案                                             确认技术方案的可行性,与法务部
预 研                                                     确认制定的技术方案是否会有专
                        380.00     81.19           0.00
阶段                                                      利冲突。
                                                          1、对智慧路灯系统的方案进行确
                                                          认
                                                          2、边缘计算网关硬件产品技术选
         实验研究
                                                          型
                                                          3、智慧路灯平台软件架构设计
                                                          4、寻找合作厂家




                                           62
                                   实际支出情况
阶段     分阶段内容   预算金额                                     主要工作内容
                                 2019 年        2020 年
                                                          1、边缘计算网关产品硬件开发
                                                          2、边缘计算网关产品嵌入式软件
                                                          开发
                                                          3、物联网平台软件开发
         产品设计
                                                          4、智慧路灯应用平台开发
                                                          5、智慧路灯系统联调测试(满足
                                                          5 部分需求,灯控、大屏、摄像头、
                                                          环境传感器、雷达)
                                                          在厂区进行智慧路灯产品试点验
         产品验证
                                                          证。
样 品
                                                 221.20   根据试点验证后修改完善整个智
阶段
         技术改进                                         慧路灯系统,达到可标准化交付的
                                                          要求。
                                                          1、通过实际测试和技术改造后,
试 制                                                     编制全部规范交付文档。
阶 段    小批量生产                 0.00           0.00   2、增加新功能,包括广播、一键
                                                          告警设备、市政传感器、视频智能
                                                          分析 AI 等功能。
         合计           380.00     81.19         221.20


       2019 年公司已完成预研阶段的研发,并试制出软件样品;2020 年,公司着
力于样品阶段的开发,该阶段发生开发支出金额 221.20 万元,公司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该将支出予以资本化处理,在该阶段
形成了样品,并于 2020 年形成销售收入 24 万元。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之日,智慧路灯平台系统基本已开发完成,并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和 2021 年 4 月 21 日分别取得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证书号:
软著登字第 6884036 号)和软件产品证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第七条,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
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
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
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
料、装置、产品等。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
该过程定义为研发费用资本化。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予以
资本化:

                                           63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
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
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研发项目的实际情况,分析如下:

    (1)智慧路灯平台系统在 2019 年已经完成预研阶段,并完成了产品的设计
工作,进行开发所需的技术条件等已经具备,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或其他不确定
性;

    (2)华智有为自成立开始致力于智慧路灯平台系统的研发工作,开发该产
品的目的为出售该产品,并于 2020 年形成了销售收入;

    (3)华智有为在产品预研阶段,对市场进行了调研,按照市场的需求进行
了研究和开发,预计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4)华智有为目前研发相关的人员 13 人,具有研发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另
该项目预算支出 380 万元,该研发预算资金均为自有资金,从技术及财务资源都
具有可行性;

    (5)公司对研究开发的支出进行了单独核算,研究开发支出主要为材料、
人员工资、设备费用等。对于从事多项研究开发活动的,公司按照合理的标准在
各项研究开发活动之间进行了分配。

    综上所述,开发该项目具有明确的出售意图、所需的技术具有可行性,具备
开发该产品所需的财务资源,开发支出能够可靠计量,依托超频三 LED 照明灯
具的生产和销售渠道,可以广泛应运用于智慧城市,该产品存在市场,能为企业
带来经济利益,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予以资本化依据充分,具有合理性,

                                   64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利用资本化调节利润的情形。

       【核查意见】

    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与研发支出资本化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的合理性;

    (2)评估管理层对研发支出资本化条件的判断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3)通过询问负责项目研究开发相关人员,了解了研发项目批准流程及进
度;

    (4)获取并复核与研发项目相关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研发进度相关的资料
或证书;

    (5)检查与报告期实际发生的开发支出确认相关的支持性资料;

    (6)关注了对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披露是否适当。

    经核查,我们认为,该项开发支出形成的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具有市场且可
行,有明确的研发意图,有能力完成,且预计在未来有经济利益流入,支出能够
可靠计量,同时满足了资本化确认的五个条件,具有合理性,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要求,不存在利用资本化调节利润的情形。

       三、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36,140 万元,基本为按组合计提,合计
坏账准备余额 2,639 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7.30%,较 2019 年末提高 0.64
个百分点。

       1、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前十大应收账款对应的销售情况,包括客户名称、销
售收入金额及确认时间、产品或服务内容、相关应收账款账龄及计提的坏账准
备、合同约定的回款时间及目前的回款情况,核实对上述客户形成的销售收入
是否真实,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
意见。

       【回复】
    公司前十大应收账款对应的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65
                                             2020 年以前 2020 年确认
                                                                           应收账款                   年末坏账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或服务内容     确认销售收   销售收入                          账龄
                                                                             余额                       准备
                                              入(含税)   (含税)
 1 客户 1                     亮化工程               -     3,673.33        3,563.13     1 年以内       106.89
                                                                                       2-3 年;3-4
 2 客户 2                  LED 灯具销售        3,265.62         -          3,265.62                    979.64
                                                                                             年
 3 客户 3                     亮化工程         2,839.46         -          2,839.46      1-2 年        283.95
                          LED 灯具销售、亮                                             1 年以内;
 4 客户 4                                      1,803.47    1,458.04        2,391.91                    110.30
                               化工程                                                    1-2 年
                                                                                       1 年以内;
 5 客户 5                     亮化工程             52.87   1,868.31        1,921.19                     61.34
                                                                                         1-2 年
                          亮化工程、空调工                                             1 年以内;
 6 客户 6                                       143.37     2,455.21        1,672.64                     58.89
                                 程                                                      1-2 年
 7 客户 7                     亮化工程         1,288.68         -          1,288.68      1-2 年        128.87
 8 客户 8                     购销业务               -     1,207.71        1,207.71     1 年以内        36.23
 9 客户 9                 PC 其他产品销售            -     1,052.33        1,052.33     1 年以内        21.05
                          LED 灯具及散热套                                             1 年以内;
 10 客户 10                                     699.84      322.62         1,022.45                    111.43
                               件销售                                                    1-2 年
         合    计                -             10,093.31   12,037.56       20,225.12          -        1,898.57

续表:

                                                                是否已按合                        期后回款达到
序号           客户名称           合同约定的回款时间                            期后回款
                                                                    同收款                        约定收款比例
                            合同金额 3,673.33 万元,报告期末
 1 客户 1                     已完工,回款应至合同金额的              否         1,469.00              是
                                           40%,
                            月结 30 天付款,货款自发货之日
 2 客户 2                    起算下个自然月的最后一天前支             否                               否
                                           付完毕
                            合同金额 4,689.40 万元,19 年已作
 3 客户 3                   竣工验收,报告期末回款应至合同            否            290.00             是
                                         金额的 40%
                            应收余额主要包括:龙湾区景观照
                                                                龙湾区景观
                             明工程分期收款项目未及时回款                                         龙湾区景观照
                                                                照明工程分
                            金额和龙湾亮化、鳌江亮化增补、                                        明工程分期收
                                                             期销售:否;
                            洞头亮化、杭绍台 1 标(监控设备)                                  款项目:否;龙
                                                             龙湾亮化:
                            项目应收款(占比 85.27%)。龙湾                                    湾亮化:是;鳌
                                                             是;鳌江亮
 4 客户 4                   亮化:合同金额 1,080.42 万元,报              738.90                  江亮化增补:
                                                             化增补:否;
                            告期末应至合同金额的 30%;鳌江                                     否;洞头亮化:
                                                             洞头亮化:
                            亮化增补:合同结算金额 694.94 万                                   是;杭绍台 1 标
                                                             否;杭绍台 1
                            元,报告期末回款应至合同结算金                                     (监控设备):
                                                             标(监控设
                            额的 95%;洞头亮化:合同结算金                                             是
                                                               备):是
                            额 482.38 万元,报告期末应至合同


                                                    66
                                                                是否已按合               期后回款达到
序号          客户名称              合同约定的回款时间                        期后回款
                                                                    同收款               约定收款比例
                              结算金额的 57%;杭绍台 1 标(监
                              控设备):合同金额 415.49 万元,
                                报告期末应至合同金额的 50%
                               应收余额主要为桃江县西环线项
                              目(占比 81.85%)形成。桃江县西
                                                                桃江县西环               桃江县西环线
 5 客户 5                     环线项目:合同金额 1,572.49 万元,               691.41
                                                                线项目:否                项目:是;
                              报告期末已竣工验收,应至合同金
                                          额的 40%
                               应收余额主要为绍兴国际会展中
                              心一期亮化、LED 项目-绍兴南部
                              枢纽、空调项目-绍兴会展中心、空
                                                                绍兴国际会
                              调项目-绍兴南部枢纽项目(占比
                                                                展中心一期               绍兴国际会展
                              98.21%)形成。绍兴国际会展中心
                                                                亮化:否;               中心一期亮化:
                              一期亮化:合同金额 1,955.00 万元,
                                                                LED 项目-绍              是;LED 项目-
                              报告期末应至工程量金额的 80%;
                                                                  兴南部枢               绍兴南部枢纽:
                              LED 项目-绍兴南部枢纽:合同金
 6 客户 6                                                       纽:否;空     937.03    否;空调项目-
                              额 263.10 万元,报告期末已完工,
                                                                调项目-绍兴              绍兴会展中心:
                              应至合同金额的 70%;空调项目-
                                                                会展中心:               是;空调项目-
                              绍兴会展中心:合同金额 1,069.30
                                                                否;空调项               绍兴南部枢纽:
                              元,报告期末仍在供货中,应至合
                                                                目-绍兴南部                   否
                              同金额的 59.93%;空调项目-绍兴
                                                                  枢纽:否
                              南部枢纽:合同金额 1,324.02 万元,
                              报告期末还未完工,应至合同金额
                                           的 80%
                              合同金额 2,818.92 万元,19 年竣工,
 7 客户 7                                                             否       100.00         否
                                报告期末应至合同金额的 97%
 8 客户 8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全款          否                      否
 9 客户 9                               30 天内付款                   否                      否
 10 客户 10                              1 年内付款                   否       112.03         否
        合   计                               -                       -       4,338.38         -

       *客户 1 期后回款中的 969.00 万元,系与客户协商通过其在中企云链平台上开出的云信额度 969.00 万

元,向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申请云信保理融资所取得。


       截至问询函回复日,客户 1、客户 3、客户 5 回款达到合同收款约定比例。
除上述三家外剩余单位截至问询函回复日回款均还未达到合同约定比例,原因如
下:

       应收客户 2 款项,系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街景整治亮化工程,公司于
2017 年向该工程提供灯具销售业务形成,根据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大常委会文

                                                    67
件回人常发(2018)8 号文,该项目属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
程,资金最终来源于财政资金,财政补贴资金在区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由于业
主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验收审计流程过长,为防范回
款风险,公司于 2019 年 8 月与自然人朱某就此债权签订了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并已多次派人到呼和浩特市了解业主方付款进展:目前项目由业主方委托内蒙古
豪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审计,审计工作进展已经过半,预计今年
10 月前审计结束,待项目审计结束之后即进行款项结算,回款不存在实质障碍。
公司考虑到客户的回款情况,按照 LED 照明亮化工程信用组合风险特征计提了
应收账款坏账 979.64 万元。

    应收客户 4 款项,系多个灯具销售和亮化工程项目形成,其中未按合同约定
及时回款主要系龙湾区景观照明工程分期收款项目和鳌江亮化增补等项目。分期
收款项目未及时回款原因在第五题第 2 问中进行说明;鳌江亮化增补等项目未及
时回款主要系项目合同为“背靠背”模式,项目最终业主大多为政府部门、事业
单位,项目回款均纳入财政预算,受其付款流程较长影响,客户 4 尚未收到业主
验收款,故延迟了对本公司的付款。预期后续流程走完,回款不存在实质障碍。

    应收客户 6 款项,系多个亮化工程和空调工程项目形成,其中存在部分项目
(如:LED 项目-绍兴南部枢纽、空调项目-绍兴南部枢纽)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回
款,主要系项目合同为“背靠背”模式,项目最终业主大多为政府部门、事业单
位,项目回款均纳入财政预算,受其付款流程较长影响,客户 6 尚未收到业主验
收款,故延迟了对本公司的付款。预期后续流程走完,回款不存在实质障碍。

    应收客户 7 款项,系 LED 亮化工程项目形成,均为政府职能机构,受其付
款流程较长影响,报告期末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回款,公司已按照 LED 照明亮
化工程信用组合风险特征足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28.87 万元。项目回款纳入财
政预算,预期后续付款流程走完,回款不存在实质障碍。

    应收客户 8 款项,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炯达能源与客户 8 于 2020 年 3 月份签
订的采购协议形成,合同约定炯达能源给予客户 8 账期为 6 个月,货款支付时间
不得超过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客户 8 延迟开工,合
同约定采购货物于 2020 年 11 月开始陆续供应,报告期末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回


                                   68
款,公司已按信用组合风险特征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36.23 万元。截至目前,客户
8 尚未全面完工,炯达能源已与客户 8 协商待工程完工后陆续安排回款,预计回
款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应收客户 9 款项,系公司为拓展新的消费电子产品领域(销售移动存储器、
移动硬盘等产品),公司指定控股子公司 STARSWAY TECHNOLOGY LIMITED
(以下简称“盛达威”)向客户 9 销售移动存储器,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国外疫情尚未得到妥善控制,客户 9 暂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回款,报告期末公司
已按照信用组合风险特征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21.05 万元。待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稳
定,公司将加大催收力度,回款不存在实质障碍。

    应收客户 10 款项,系本公司子公司超频三(国际)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超频三国际”)的主要客户,超频三国际系本公司为响应国家“一带一路”
政策于 2018 年在白俄罗斯明斯克州设立的一家全资子公司,该客户作为公司在
白俄罗斯市场开拓的核心业务,为促进双方达成长期合作意愿,公司给予该客户
一定账期。自 2019 年首次合作开始,与该公司销售合作情况良好,但受全球新
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外疫情一直尚未得到妥善控制,白俄罗斯和俄罗斯市场整体
行情下行,客户销售遇阻,自身资金未回笼,但整个期间该公司陆续有给公司回
款,延迟了部分对本公司的付款,报告期末公司已按照信用组合风险特征计提预
期信用损失 111.43 万元。待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稳定,预计回款不存在实质障碍。

       【核查意见】

    针对前十大客户形成的销售收入的真实性,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我们实施了以下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销售和收款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
效性,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抽查重要的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
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公司的收入确认方式及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
求;

    (3)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包括按照产品类别对各月度的收入、成


                                   69
本、毛利率波动分析,并与以前期间进行比较;

       (4)对本年记录的收入执行细节测试,核对销售合同、发票、出库单、签
收确认单(验收单),并实施期后回款检查,检查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函证 2020 年度销售额以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并抽取部分重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检查确认收入的
真实性;

       (6)对 LED 合同能源管理收入检查相应的合同约定的收益分享期、验收记
录、双方盖章确认的收益分享表,检查收入确认的真实性以及是否被记录于恰当
的会计期间;

       (7)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销售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程序,并结合期后事项
审计检查是否存在销售退回等情况,以确认销售收入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

       经核查,我们认为,前十大客户形成的销售收入具有真实性,收入确认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请你公司结合往年各账龄应收账款迁徙率数据及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
况说明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
发表意见。

       【回复】

       公司主营业务分为消费电子产品、LED 照明散热组件、LED 照明亮化工程、
空调及 LED 合同能源管理等业务,公司按照不同业务的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
划分为不同的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本组合以 LED 照明亮化及空调工程业务作为信用风险
组合 1:LED 照明亮化及空调工程
                                  特征

组合 2:消费电子产品及 LED 散热   本组合以消费电子产品及 LED 散热组件业务作为信用

组件                              风险特征

组合 3:LED 合同能源管理          本组合以 LED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组合 4: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的应收款项
                                         70
     组合 1:LED 照明亮化及空调工程

     该组合主要为政府基础设施亮化工程及大型房地产商的空调项目,最终业主
大多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大型房地产商,客户的偿债能力、资信状况较好。

     该组合单笔合同金额一般较大,无固定的信用期及回款周期,收款方式存在
一定的差别,如某笔大额应收款项的收回会导致迁徙率出现大幅度变动,但该组
合的客户群体类似,具体相同的风险特征,故该组合未按照迁徙率来计算预期信
用损失率,公司根据历史损失率,并考虑应收账款回收期的时间价值及前瞻性调
整等因素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具体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末余额
           账   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18,011.45                 540.34                3.00

1 年至 2 年(含 2 年)               5,758.92                 575.89             10.00

2 年至 3 年(含 3 年)                 258.82                  51.76             20.00

3 年至 4 年(含 4 年)               3,441.63               1,032.49             30.00

4 年至 5 年(含 5 年)                     46.27               23.14
                                                                                 50.00

5 年以上                                   16.12               16.12            100.00

           合   计                  27,533.21               2,239.75


     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与 LED 灯具销售、景观亮化工程的同行业上市公司
对比如下:

           账龄            超频三   洲明科技       名家汇       三雄极光      利亚德
1 年以内(含 1 年)            3%            5%        5%          1.28%            3%
1 年至 2 年(含 2 年)        10%           10%       10%              10%          10%
2 年至 3 年(含 3 年)        20%           20%       20%              30%          20%
3 年至 4 年(含 4 年)        30%           40%       50%              50%          30%
4 年至 5 年(含 5 年)        50%           80%       80%              80%          50%
5 年以上                     100%         100%       100%              100%     100%

    注:上述数据均来自于相关上市公开披露的数据。


                                      71
     如上表所示,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一致,没有偏离
同行业平均水平,截至问询函回复之日,该组合期后回款 10,186.00 万元,回款
情况良好。

     综上,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与同行业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且期后回款较
好,该组合的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组合 2:消费电子产品及 LED 散热组件

     该组合为超频三的传统业务,主要为消费电子产品及 LED 的散热组件等销
售,此类业务较稳定,收款方式相对一致,大多为月结为主,公司将该传统业务
划分为一类组合,公司以该组合的账龄为依据计算迁徙率,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
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按账龄列示其坏
账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末余额
           账    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6,830.64                 136.61                 2.00

1 年至 2 年(含 2 年)                         590.34                   88.55                15.00

2 年至 3 年(含 3 年)                         118.91                   32.11                27.00

3 年至 4 年(含 4 年)                         254.53                   89.09                35.00

           合    计                           7,794.42                 346.36


     本组合根据迁徙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本组合的往年各账龄
应收账款迁徙率数据如下:

                      2015 年至   2016 年至   2017 年至     2018 年至 2019 年至
                                                                                    5 年平均迁徙
    账龄        分类 2016 年迁徙 2017 年迁徙 2018 年迁徙 2019 年迁徙 2020 年迁
                                                                                        率
                         率          率            率          率         徙率

1 年以内         A        8.00%       3.00%        10.00%      12.00%      25.00%        11.60%

1至2年           B       13.00%       2.00%      100.00%       96.00%      53.00%        52.80%

2至3年           C       49.00%      91.00%      100.00%      100.00%      65.00%        81.00%


                                              72
3至4年            D                0.00%    100.00%       0.00%     100.00%      50.00%

4至5年            E                                      65.00%                  65.00%

5 年以上          F                                                 100.00%     100.00%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如下:

           账龄                公式        历史损失率(取整)预期损失率=历史损失率*

                                                                 前瞻性估计(1+5%)

1 年以内(含 1 年)    G=A*B*C*D*E*F                   2.00%                      2.00%

1 年至 2 年(含 2 年) H=B*C*D*E*F                    14.00%                     15.00%

2 年至 3 年(含 3 年) I=C*D*E*F                      26.00%                     27.00%

3 年至 4 年(含 4 年) J=D*E*F                        33.00%                     35.00%

4 至 5 年(含 5 年)   K=E*F                          65.00%                     68.00%

5 年以上               L=F                            100.00%                   100.00%

    截至问询函回复之日,该组合期后回款 11,407.49 万元,基本按照合同约定
的方式进行回款,且期后回款金额大于该组合的应收账款余额。

    综上,该组合回款情况良好,按照账龄迁徙情况并考虑前瞻性的影响计算预
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合理,该组合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组合 3:LED 合同能源管理

    该组合为 LED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该组合的客户大多为政府等机关事业单
位,收款方式固定,基本按季付款,此类业务均具有相同的风险特征,故将其划
分为该组合,该组合的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末余额
           账     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783.62               23.51
1 年以内(含 1 年)                                                                 3.00
                                           783.62                 23.51
           合     计

    该组合历史期未发生过坏账损失,均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收款,根据迁徙率计


                                           73
算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0,公司基于谨慎性并考虑前瞻性等因素,按照 3%计提坏
账准备。截至问询函回复之日,该组合期后回款 1,430.92 万元,年末余额均已回
款。

    综上,该组合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组合 4: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该组合主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应收账款,其财务核算与母公
司执行一致的会计政策,因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发生坏账损失的可
能性较小,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可能发生信用损失外,视为无风险组合,不计提
坏账准备,能够更加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故对该组合不计提坏
账。

       【核查意见】

    (1)评价、测试管理层评估和确定应收账款减值的内部控制,包括有关识
别减值客观证据、确定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和计算坏账准备金额的控制;

    (2)选取样本对管理层所编制的应收账款的账龄准确性进行测试;

    (3)复核管理层有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会计政策的合理性及一致性;

    (4)选取金额重大或高风险的应收账款,通过对客户背景的调查、了解客
户的经营现状,查阅历史交易和还款情况等程序中获得的证据来评估管理层判断
的合理性;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
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5)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
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确
定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
括应收账款账龄、历史损失率、迁徙率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
计算是否准确;

    (6)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
合理性。


                                   74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四、你公司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余额 14,458 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5 万元。
 请你公司结合存货结构、产品类型、库龄、价格、下游应用的发展变化情况以
 及跌价准备计提方式、过程、关键参数的选择依据及合理性,补充说明存货跌
 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存货的结构、产品类别、库龄、产品价格、下游应用的发展变化情况

         (1)2020 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及跌价准备具体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占比(%)

原材料           2,810.82                 2,810.82         19.53   1,798.54             1,798.54        18.40

在产品               196.41                 196.41          1.36    138.32               138.32          1.42

库存商品         7,766.66        65.09    7,701.57         53.51   5,893.85   16.57     5,877.28        60.14

半成品           1,539.32                 1,539.32         10.69   1,295.34             1,295.34        13.26

发出商品             798.88                 798.88          5.55    662.69               662.69          6.78

委托加工物资         191.88                 191.88          1.33

合同履约成本     1,154.44                 1,154.44          8.02

       合计     14,458.41        65.09 14,393.32          100.00   9,788.75   16.57     9,772.18       100.00


         公司存货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半成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
 合同履约成本组成,主要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半成品和合同履约成本,占存货
 比例 91.75%。

        1)库存商品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其中库龄         库龄 1 年      账面余额合                              2020 年度销售结
       项目                                                         占比      毛利率
                 1 年以内           以上             计                                     转成本金额
消费电子散热
                     2,212.10            99.35       2,311.45       29.76%    20.88%               13,402.32
配件

                                                     75
               其中库龄     库龄 1 年   账面余额合                       2020 年度销售结
       项目                                            占比     毛利率
                1 年以内      以上          计                             转成本金额

LED 散热组件      990.03        663.5      1,653.53   21.29%    26.42%          3,745.19

LED 照明灯具     2,675.57      942.38      3,617.95   46.58%    38.53%         13,709.19

其他产品(含
导热管及空        168.87        14.86       183.73     2.37%    23.51%          9,057.82
调)

合计             6,046.57    1,720.09      7,766.66   100.00%                  39,914.52


        报告期内,库存商品是存货的第一大构成。公司产品在 2020 年度实现的毛
 利率良好,销售结转成本金额远大于期末库存商品账面价值,体现了库存商品的
 盈利空间较大及良好的周转率,不存在减值迹象。

        消费电子散热配件主要为 CPU 散热器、水冷散热器等,销售模式采取经销
 为主,客户主要为从事多年电子产品经销业务的公司,拥有较稳定客户渠道,主
 要为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威恒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均有签订年度
 目标任务书,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消费电子散热配件的销售规模。2020 年度,公
 司主打水冷散热器等高端系列,毛利率保持在良好的水平。

        LED 散热组件作为 LED 照明产品关键部件,兼具功能性、实用性、美观性;
 既需要具备良好的散热效果,也对成品灯具外观造型、可靠性、价格有直接影响。
 公司在大功率 LED 照明散热领域建立了明显的竞争优势,尤其是在集成式大功
 率 LED 照明散热组件市场,公司一直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定价话语权,
 同时,参与了《体育场馆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绿色照明检测与评价标准》、
 《道路照明用 LED 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隧道照明用 LED 灯具能效
 限定值与能效等级》等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制定。2020 年,随着疫情的原因,其
 收入规模有所减少,毛利率略有下降,但随着公司向下游 LED 成品灯具延伸,
 LED 散热组件作为 LED 成品灯具生产时的关键部件,产品价值可以持续发挥,
 公司对散热组件进行战略性囤货,应对疫情对生产的影响。

        LED 成品灯具已涵盖智慧教育照明灯具、智慧杆、工程及亮化照明灯具、
 太阳能照明灯具、体育照明灯具及工业照明灯具等成品灯具,并能够广泛应用于
 市政工程、高大建筑、广场、机场、球场、公园等户外照明场所及商场、酒店、
                                           76
教室等室内照明场所。如体育照明灯应用于武汉军运会场馆、智慧教育照明灯具
应用于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中小学教室照明改造项目等。2020 年,公司继续维
持了 LED 成品灯具板块的成效,收入规模较 2019 年增幅 15.37%,且控股子公
司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拥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双甲资质,可以同步
提供设计及安装服务,提高了此类业务的附加值,保持着较高毛利率。

    2)原材料情况分析

       2020 年末,公司原材料余额 2,810.82 万元,占年末存货余额的 19.53%,主
要构成如下:

                  类别                                      占比
铝基板、发光二极管等 LED 电子配件                                             17.95%
铝型材                                                                        25.38%
LED 透镜                                                                      0.54%
铜管及铜粉                                                                    6.29%
PC 电子风扇                                                                   4.84%
合计                                                                          55.00%


       如上表所示,公司原材料材质主要为铝材、五金配件及塑胶材料,容易保存、
不易损坏,其毁损的风险较小,且原材料为公司产品所需的通用材料,产品一般
采取批量化生产,无单独因定制化产品而购买的专用材料。

    3)合同履约成本构成

       2020 年,公司合同履约成本余额 1,154.44 万元,占年末存货余额的 8.02%,
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履约成本期
              类别                            项目中标价           客户名称
                                 末余额
              项目 1                 337.78      5,000.00           客户 1
              项目 2                 340.30      2,052.45           客户 2
              项目 3                 216.21      1,821.24           客户 3
              合计                   894.30

       以上项目的合同履约成本为公司 LED 照明亮化工程业务形成,报告期末余

                                      77
额反映与合同直接相关的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及其相应的施工费用
等),根据各项目中标书及合同约定的价款,其收入能完全覆盖已投入的成本,
且上述项目不存在停工的情形,不存在减值的迹象。

    (3)存货的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末存货账龄
         项目                                                      合计
                        1 年以内              1 年以上
原材料                          2,187.04                 623.77       2,810.81
在产品                             196.41                     -           196.41
库存商品                        6,074.82              1,691.84        7,766.66
半成品                          1,135.88                 403.44       1,539.32
发出商品                           798.88                     -           798.88
委托加工物资                       191.88                     -           191.88
合同履约成本                    1,154.44                      -       1,154.44
         合计                 11,739.35               2,719.05       14,458.40
         占比                      81.19%             18.81%              100%


    2020 年,公司积极推进存货库存管理,提升存货利用价值,将部分 1 年以
上 LED 散热组件应用至 LED 成品灯具中,但 2019 年末公司为出口海外市场策
略性备货,受 2020 年国外疫情的影响,印度、俄罗斯等主要海外客户销售受阻,
1 年以上的存货占比为 18.81%。2021 年,公司已制定 1 年以上产品促销方案,
通过线上、线下渠道优先清理 1 年以上库存商品,自 2020 年下半年开始,公司
产品主要原材料铜、铝价格不断上涨,更利于公司处理长期存货,截止 2021 年
5 月 31 日,已销售、领用 1 年以上存货 231.09 万元。

    2、关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第十五条和第十七条规定:资产负债表
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
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
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
的金额。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
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
                                       78
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从目前来看,公司绝大部分产
品销售较好,周转较快,较少产品如传统散热器等受市场价格下滑影响,故在
2020 年末根据存货跌价测试计提 65.10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因原材料为公司产品
所需的通用材料、半成品既可以运用于 LED 散热组件也可以用于生产 LED 成品
灯具,库存商品整体毛利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原材料和半成品不存在跌价的迹象。

       【核查意见】

    针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我们实施了以下程序:

    (1)评价、测试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的有效
性;

    (2)对存货实施监盘程序,关注是否存在残次毁损的存货;

    (3)结合期末存货库龄检查,对库龄较长的产品实施分析性程序,结合产
品状况考虑跌价的计提;

    (4)获取并评价公司管理层对于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和相关假设,取
得存货跌价测试表,对存货跌价测试过程进行了复核。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依据及计提金额是充分的,相
关会计估计判断和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五、报告期末,你公司长期应收款余额为 2,998 万元,主要是由分期收款销
售商品形成,未计提坏账准备。

       1、请你公司说明形成长期应收款的交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背景、销
售产品或提供的具体服务、合同履行时限、折现率、以往年度与该客户的合作
模式及合作金额、公司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期收款方式
销售毛利率与传统销售模式的区别。

       【回复】

    公司长期应收款余额为 2,998 万元,由以下两个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项目合
同形成:

    (1)《温州市龙湾区景观照明工程总承包和运营维护服务项目灯具订货合

                                     79
同》

    2017 年客户 1 中标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温州市龙湾区景观照
明工程总承包和运营维护服务项目,成为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方,后与本公司
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签订灯具订货合同,约定合同价款的 80%部分分 5 年等额
支付给本公司。

                                   销售产品                         以往年度与该
                 客户背景/企业性              合同履
   客户名称                        或提供的              折现率     客户的合作模
                       质                     行时限
                                   具体服务                         式及合作金额

                                                       同期人民银
                由浙江省政府控股                                    以往年度无合
       客户 1                      灯具销售   5年      行贷款基准
                的二级国有企业                                      作史
                                                       利率 4.75%


    客户 1 因与其业主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取分期收款的方式进行
结算,出于减小自身合同风险和资金压力,故与本公司也采取分期收款进行结算。
本公司 2017 年开始对 LED 照明亮化工程类业务进行战略布局,此合同作为前期
开拓市场的主要项目,考虑到“背靠背”条款在建设工程类行业的普遍性以及此
项目最终业主方的政府单位背景,项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回款方面具有一定保
证,故同意对该交易对手方采取分期收款销售模式。

    本合同销售毛利率(剔除重大融资成分影响后)为 38.42%,2017 年本公司
LED 照明灯具销售业务销售毛利率为 40.65%,该分期收款销售合同毛利低于
LED 照明灯具销售业务,主要系 2017 年本公司开始对 LED 照明亮化工程类业
务进行战略布局,前期为开拓工程类成品灯具市场,该合同为本公司与客户 1
首次合作,本公司采取了让利销售。

    (2)《内蒙古阿荣旗那吉镇城区路灯智能节能改造 EMC 项目——项目合
作合同》

    2020 年 7 月 6 日客户 2 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内蒙古阿荣旗那
吉镇城区路灯智能节能改造 EMC 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本公司以 1,994.15 万元
中标该项目,本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与客户 2 签订《内蒙古阿荣旗那吉镇城
区路灯智能节能改造 EMC 项目》的项目合作合同,合同约定项目工程竣工之日
起由客户承担因意外、自然灾害、偷盗等情况带来的财产损失或灭失风险,回款

                                        80
期限为 7.5 年,每半年等额支付一次(合计十五期)款项。

                                                                       以往年度与该
               客户背景/企   销售产品或提供的    合同履
   客户名称                                                 折现率     客户的合作模
                    业性质       具体服务        行时限
                                                                       式及合作金额
                                                          同期贷款市
               地方政府机    建设工程(含灯具                          以往年度无合
    客户 2                                      7.5 年    场报价利率
               关            供货)+运营服务                           作史
                                                          (LPR)4.65%


    此项目由客户 2 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在招标文
件中即已明确项目合作期限与分期付款模式,符合当地政府预算管理规定与该类
项目行业结算惯例。

    本合同销售毛利率(剔除重大融资成分影响后)为 45.41%,2020 年本公司
LED 照明灯具销售业务销售毛利率为 38.53%,该分期收款销售合同毛利高于
LED 照明灯具销售业务,主要系该合同服务内容较传统销售模式不同,包含产
品供货、建造服务、运营服务,工程类项目整体毛利较纯灯具销售业务会更高。

    2、请你公司说明交易对方与公司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人员的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公司对该交易对手方采取分期收款销售模式的原因、
目前回款进度是否存在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情形,并结合客户偿付能力说明坏
账准备计提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交易对方与公司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人员的关联关系或其他
利益安排

    两个合同交易对方与公司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均无关联关
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2、公司对该交易对手方采取分期收款销售模式的原因

    公司对两个合同交易对手方采取分期收款销售模式的原因见本题第 1 问的
回复。

    3、目前回款进度是否存在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情形,并结合客户偿付能力
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原因及合理性

                                        81
    (1)《温州市龙湾区景观照明工程总承包和运营维护服务项目灯具订货合
同》

    本合同 2020 年之前回款进度与合同约定基本一致,2020 年未按合同约定回
款,系本公司原计划在 2020 年与客户 1 开展增补供货合同,暂缓了该合同的结
算与回款的请款安排,后因增补项目客户 1 未中标,终止了该计划。截至目前,
客户 1 期后付款 400 万元。本公司已于报告期末将未及时回款金额调整至应收账
款并计提坏账准备,长期应收款余额仅核算未到收款时点的分期收款金额,在存
续期间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且基于项目本身的政府属性,回款
有一定保证,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可能性较小,故未对长期应收款进行
坏账计提。

    (2)《内蒙古阿荣旗那吉镇城区路灯智能节能改造 EMC 项目——项目合
作合同》

    项目于 2020 年 9 月验收,按照合同约定应该于 2020 年 10 月回款,但受疫
情原因,客户 2 资金紧张,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方仍未及时付款,故本公
司将第一笔未收回款项计入应收账款并计提坏账准备,目前,该笔款项已于 2021
年 3 月全部回款。长期应收款余额仅核算未到收款时点的分期收款金额,在存续
期间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且基于项目本身的政府属性,回款有
一定保证,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可能性较小,故未对长期应收款进行坏
账计提。

       【核查意见】

    针对长期应收款,我们实施了以下程序:

    (1)评价、测试与长期应收款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分析长期应收款账龄及余额构成,了解每一明细项目的性质,查阅长
期应收款相关合同协议,检查长期应收款是否按合同或协议规定按期收款,检查
长期应收款是否真实;

    (3)了解合同采用分期收款结算的原因,获取公司项目预算、计算项目毛
利对合同定价的合理性进行分析;

                                   82
    (4)获取并计算复核未实现融资收益明细表,检查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入账
金额、摊销年限、折现率及会计处理;

    (5)选择长期应收款的重要项目函证其余额和交易条款;

    (6)检查长期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评估长期应收款是否可收回,了解有无
未能按合同规定收款或延期收款现象,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比例是否恰当,
计提是否充分进行审查。

    经核查,我们认为,形成长期应收款的交易真实,采取分期收款模式原因客
观符合交易实质;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反映未到收款时点的分期收款金额,因未
逾期,考虑到报告期末应回未回款项公司已足额计提坏账,且期后已回款,项目
本身的政府属性,回款有一定保证,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可能性较小,
未对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的原因合理。

     六、报告期末,你公司合同资产中工程项目合同资产余额为 1,168 万元,
计提减值准备 35 万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上述合同资产的具体构成、金额、形
成原因、项目的交易背景、截至目前的运行情况,并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报告期末,合同资产中工程项目对应的合同资产余额 1,168 万元,计提减值
准备 35 万元,其主要项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截至本年报
            合同金 累计完 累计结 累计回 合同资
 项目名称                                                         结算方式             末完工 问询函回复
              额    工金额 算金额 款金额 产余额
                                                                                        进度    日运行情况
                                                         施工过程中,按照监理单位审
                                                         定的工程形象进度,分 3 次付
                                                         款,具体如下:1、当工程量
                                                         达到合同金额的 30%支付至
                                                         合同总价的 20%;2、当工程              已完工未结
  项目 1    2,052.45 1,442.81 1,026.22 410.49   416.59                                 70.30%
                                                         量达到合同金额的 70%支付                   算
                                                         至合同总价的 50%;3、当工
                                                         程量达到合同金额的 100%支
                                                         付至合同总价的 80%;办理竣
                                                         工结算审核后付至审定金额


                                                  83
                                                                                    2020 年 截至本年报
           合同金 累计完 累计结 累计回 合同资
项目名称                                                       结算方式             末完工 问询函回复
             额    工金额 算金额 款金额 产余额
                                                                                     进度    日运行情况
                                                      的 97%;余款留 3%作为工程
                                                      质保金,质保期(24 个月)
                                                      满且无质量问题则一次性付
                                                                  清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递交完
                                                      整的产品资料后付至本合同
                                                      总金额的 70%;工程结算后,已完工
 项目 2     627.00 627.00 438.90 447.70 179.30                                                在结算中
                                                       付至到货产品结算金额的       未结算
                                                      95%;余 5%为质保金,保修
                                                            期满 2 年后付清
                                                      合同签订后支付 5%,到货后
                                                      支付至该批货物总价的 85%,
                                                                                             已完工未结
 项目 3    1,122.91 875.29 744.00 570.33 131.29 竣工验收后支付至设备结算             78%
                                                                                                 算
                                                      价的 100%,同时开具 5%的
                                                       银行保函作为质量保证金
                                                      合同签约后支付 10%预付款,
                                                      承包人每月 25 日前上报实际
                                                      已完成工程量,次月 15 日前
                                                      按上月已完成工程量的 70%
                                                      支付工程款,竣工验收后支付 已完工
 项目 4    1,324.02 1,324.02 1,125.42 495.63 198.60                                           在结算中
                                                      至合同价的 85%,经审计后支 未结算
                                                      付至 95%,5%作为质量保证
                                                      金,1 年后支付 2%,2 年后支
                                                      付 2%,余款满 5 年一次性付
                                                                  清
                                                      合同签署生效 7 日内,甲方支
                                                      付乙方合同总额 10%;乙方货
                                                      物全部抵达交货地点并检验
                                                      无误,7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
                                                      乙方付至合同额的 60%;设备
                                                                                    已完工
 项目 5     236.81 236.81 142.09 140.80       94.73 验收合格后,资料移交完成结                在结算中
                                                                                    未结算
                                                      算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
                                                      方支付至结算合同的 95%;质
                                                      保期满后扣除优惠 5 万元后
                                                       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额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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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金 累计完 累计结 累计回 合同资
 项目名称                                                   结算方式     末完工 问询函回复
                额    工金额 算金额 款金额 产余额
                                                                          进度   日运行情况

  合    计   5,363.19 4,505.93 3,476.63 2,064.95 1,020.51

  注: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面临同样的信用风险,其预计信用损失参照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政策计提。


       公司合同资产由 LED 照明亮化工程业务和子公司炯达能源的空调安装与调
试业务形成,在承接此两类业务时,公司除提供产品外,还提供安装服务,客户
为保证工程质量,一般在各里程碑节点支付部分合同价款,直至质保期满支付完
毕,结算方式如上表所示。而公司根据实际完成情况向客户确认履约进度,并按
履约进度来确认收入,此时工程的完工金额大于合同约定的结算金额,差额在合
同资产中核算。在《企业会计准则 14 号-收入》下, 合同资产,是指企业已向
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
素。即在客户实际支付合同对价或在该对价到期应付之前,企业如果已经向客户
转让了商品,则应当将因已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列示为合同资产,因
此,公司合同资产的账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核查意见】

       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并测试了公司合同资产核算的政策和相关内部控制;

       (2)对形成合同资产的项目实施细节测试,包括工程项目的中标通知书、
工程合同、履约进度资料及回款单据等资料,核实履约进度、结算条款及回款资
料等,确认合同资产的账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14 号-收入》;

       (3)实施函证程序,函证内容包括履约进度比例、合同金额、结算方式、
合同资产余额及回款金额等,回函确认无误;

       (4)跟踪了解形成合同资产的项目期后运行情况,未发现异常。

       经核查,我们认为,项目的履约进度及回款金额已通过函证、检查等程序确
认,公司合同资产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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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关于对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问询函
的回复》之盖章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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