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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超频三: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及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11-24  

                        证券代码:300647           证券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21-105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及控股股东

                       提供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业务及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频三”)于2021
年5月21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担保额度
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
担保,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期限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
使用,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同意为子公司因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公
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事项以金融机构与控股股东实际签订
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2021年5月21日分别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
于预计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2020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超频
三”)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签署了《售后回租
赁合同》,将其自有的一批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与远东租赁开展融资租
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2,200万元,融资期限为24个月。公司、杜建军先生及
刘郁女士就上述融资租赁事项与远东租赁分别签署了《保证合同》/《保证函》,
现将以上交易具体情况及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惠州超频三自有设备一批
   2、资产类型:固定资产

   3、权属状态:惠州超频三保证在租赁物件所有权转让之时,其对租赁物件享
有完整、独立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4、设备原值:共计人民币 22,634,545.70 元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售后回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1、出租人: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4、融资金额:人民币 2,200 万元
    5、租赁期限:租赁期为 24 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6、留购价款:人民币 1,000 元。
    7、租赁物的所有权: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在出租人支付租赁物件协议价款的同
时转移给出租人(如分次支付租赁物件协议价款,则所有权在出租人支付第一笔租
赁物件协议价款的同时转移给出租人),并且,该所有权转移视为承租人在租赁物
件现有状态下向出租人交货。出租人同意在租赁期间届满,并且承租人全部履行完
毕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包括全部租金(包括出租人已支付的任何增值税等税费)和
出现本合同约定情况(如有时)增加的增值税等税款、利息和违约金等付清及向出
租人支付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后,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二)公司与远东租赁签署的保证合同
    1、保证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承租人: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3、出租人: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2,2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出租人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
用等)。
    7、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满三年的期间。
    (三)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与远东租赁签署的保证函
    1、保证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
    2、承租人: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3、出租人: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2,2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应履行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应
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
款项和出租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
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等)。
    7、保证期间:自本保证函生效之日起至《租赁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 20,040 万
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0.90%;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金额为人民币 17,04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6.27%。本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售后回租赁合同》、《所有权转让协议》;

    2、《保证合同》(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函》(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