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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超频三: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跟踪报告2022-03-30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超频三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涛                     联系电话:021-38124105
保荐代表人姓名:夏跃华                   联系电话:021-3812410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8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9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2 月 11 日
                                               解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运作》;董监高行为规范;创业板信息
                                               披露要求(提供财务资助、担保);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解读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不适用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承诺
1.超频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
                                          是                   不适用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超频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规
                                          是                   不适用
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3.超频三关于进行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超频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
                                          是                   不适用
及控股子公司社保、公积金方面的承诺。
5.超频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        是                   不适用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惠州超频三
                                          是                   不适用
的部分土地及房产尚未取得产权证书;公
司租赁的房产出租方暂无法提供出租房
产的产权证书的承诺。
7.超频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
                                       是    不适用
司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8.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超频三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   是    不适用
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9.超频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
                                       是    不适用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
诺。
10.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5名认购对象
同意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超频三本次向
                                       是    不适用
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六个
月内不进行转让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
                                            无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涛                      夏跃华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