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频三: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2022-05-20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中国北京
BEIJING CHINA
目 录
1、鉴证报告 1
2、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4
关于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2)004812 号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频三公司)
2022 年 1-3 月、2021 年度、2020 年度、2019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
超频三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
益(2008)》(证监会公告[2008]43 号)的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超频三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非经
常性损益明细表独立地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
业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
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
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以获取有关明细表金额和披露的相关证据。我
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超频三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超频三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
经常性损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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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鉴证报告仅供超频三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
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超频三公司 2022 年度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深圳证券交易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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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此页为《关于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
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军(项目合伙人)
(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诸力
中国北京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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